四十年前,當起自中南海的颶風捲地而來,濁浪排空,陰風怒號,多少老謀深算的權臣,多少武功顯赫的元勛,多少權鎮一方的封疆大吏,頃刻間都失去了正常的判斷能力,他們乖乖地低下了頭顱,接受了命運的安排,劉少奇留下的只是“好在歷史是人民寫的”一句話。“文革”發生之初,許多在權力舞台上沉浮多年的高官幾乎都沒有搞明白到底是怎麼回事,不知道老毛要玩什麼花樣,更不必說挺身而出質疑這場涉及全民族命運的動亂,公開說出自己的態度。迄今為止,我們已知在歷史的大浪前面,說出了真話,直指皇帝新衣的只是幾個可敬、可愛的小人物,他們或被囚,或被殺,付出了青春和生命的代價,但一部“文革”史因為有他們的存在,才有了一點人的氣味。歷史應該銘記這些人的名字——王容芬、劉文輝、遇羅克、陸洪恩……他們比那些高居廟堂之上、曾被毛澤東打入地獄的大人物遠為重要,他們當年對“文革”的清醒和洞察才是我們民族最寶貴的精神資源,他們身上顯示的道德勇氣也是人類文明賴以生生不息的根本動力。
1966年9月24日,北京外國語學院東歐語系德語專業的四年級學生王容芬給毛澤東寫了一封簡短的信,其中一針見血地指出“文化大革命不是一場群眾運動,是一個人在用槍桿子運動群眾”,並鄭重聲明自己從即日起退出共青團組織。她曾參加天安門的“8·18”接見,就是在這次紅色海洋的集會上,林彪的講話讓這位學德語的學生想到的卻是希特勒的講話錄音,她說兩者簡直沒什麼區別,從天安門廣場回來,她強烈地感到“這個國家完了!這世界太髒,不能再活下去”,她最終決定豁出去也要把自己的心裡話說出來,她給中共中央、給共青團中央、給團校、給“偉大領袖”寫信,貼上郵票寄出,然後買了四瓶敵敵畏喝下,她當時確是抱了必死的決心。可是等她醒來時,她已經躺在公安醫院,接着被送往監獄。在關押了近10年後,她在1976年1月被判處無期徒刑,三年後被無罪釋放。為了那封信,她在獄中耗費了13年的青春,進去時她是一個19歲的花季少女,等到出來時她已經33歲,牢獄在她身上留下了永難磨滅的痕跡,她明顯比實際年齡要老得多。她後來成了研究馬克斯·韋伯的專家,進了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會研究所。她是幸運的,比起因為揭穿皇帝的新衣而遭槍殺的遇羅克們,她畢竟活下來了,見證了“文革”的潮起潮落,看到了造神運動的隕滅。
當19歲的王容芬說出“文革”不過是“一個人在用槍桿子運動群眾”時,30歲的上海青年右派劉文輝寫下了洋洋萬言的《駁文化大革命十六條》,他直言不諱地指出:“文化大革命強姦民意,瘋狂迫害民眾,是全民大迫害”,“當權者人人自裝,登天安門城樓掀起瘋狂的紅衛兵運動,宣揚窮兵黷武,高唱世界革命,控制報刊廣播,操縱全國輿論,對內專政暴行,鎮壓知識分子,焚書坑儒推行愚民政策,比秦始皇更猶過,處人人唯唯諾諾不敢言,陷社會暗無天日,使神州大地百業俱毀,遍地飢餓赤身,窮山荒鄉,白丁文盲。工人不幹活,農民不種田,學生不讀書,教書者牛棚勞役,形形色色流氓高喊革命口號。武鬥傷民,殘酷迫害,抄家捕人,慘無人道……”他呼籲“民主主義者在抗暴鬥爭的旗幟下聯合起來”。他和弟弟一起複寫了14份,以匿名信形式分別寄給北大、清華、復旦等14所著名的大學。
1957年,20歲的劉文輝因為給廠里領導提整風意見而被打成右派,主動要求到艱苦的海島上工作,一度想偷渡出境,被定為“現行反革命”,1966年春天被開除公職,押回上海老家監督管制,但他沒有放棄獨立思考和對民族命運的關切。如果說少女王容芬一眼看穿“文革”僅僅基於一種樸素的直覺,或者說是生活的常識,那麼劉文輝是經過長期的理性思考,是有堅實的思想基礎的,他讀過馬克思、恩格斯、列寧的書,也通讀過《魯迅全集》,而且對胡適的思想也不陌生,他曾起草一張大字報,讓他弟弟乘夜色張貼到上海交大的校園裡,其中說:“我們提倡懷疑是反對武斷,反對一切教條主義,一個自由獨立的人和組織,對於一切思想,一切主義,必須要通過懷疑,而後可以相信,必須仔細考究過,然後可以相信,否則就是盲從。我們要提倡堅持獨立思考,反對思想專制,反對精神奴隸。”
從中我們不難看到胡適思想對他的影響,這樣清醒、理智的的聲音在一個舉國瘋狂的造神時代尤為難得。“文革”只能發生在缺乏法治傳統的國度,固然沒有錯。
“文革”也只能發生在一個缺少獨立思考的民族。劉文輝當然知道自己這樣做意味着什麼,他將為此獻出生命,他對弟弟說,自己甘願做當代的譚嗣同、中國的普羅米修斯。他的理由很簡單,如果不去撞槍口,“全讓毛澤東一人專制獨裁,為所欲為,中國遲早會退到封建舊社會去!”“古今中外,反專制反獨裁,必然有人以身許國,拋頭顱、灑熱血,喚起苦難而軟弱的民眾奮起反抗,那末,今天就從我劉文輝開始吧!”
1966年11月26日,月黑風高之夜,劉文輝兄弟雙雙被捕。1967年3月9日,劉文輝被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到1981年才宣告無罪。
即使在黑暗、殘酷的“文革”牢獄中,海外歸來的上海交響樂團指揮陸洪恩不願苟全性命,臨死前夕他慷慨直言25分鐘:“我想活,但不願這樣行屍走肉般地活下去。‘不自由,毋寧死’。‘文革’是暴虐,是浩劫,是災難。我不不願在暴虐、浩劫、災難下苟且貪生。”“‘文革’消滅了真誠、友誼、愛情、幸福、寧靜、平安、希望。‘文革’比秦始皇焚書坑儒有過之無不及,它幾乎要想整遍大陸知識分子,幾乎要斬斷整個中華文化的生命鏈。”“如果社會主義就是這樣殘忍無比的模式,那麼我寧做‘反革命’,寧做‘反社會主義分子’,不做專制獨斷、一味希望個人迷信的毛的‘順民’!”四天后,他被槍決。當時同獄的年輕政治犯劉文忠多年後寫下回憶錄《風雨人生路》,記錄了這位音樂家生前擲地有聲的這番話。
遇羅克因《血統論》觸及了特權社會的要害而遭槍殺,他早在“文革”之初就對“文革”充滿懷疑,認為“這麼不正常”。他是那個時代少有的幾個清醒而堅強的思想者之一。與遇羅克相比,劉文輝受到的關注實在是太少、太少了,他弟弟劉文忠2004年在澳門出版的《風雨人生路》,印量很少,鮮有人知。我印象中只是《開放》雜誌曾經有人撰文介紹過劉文輝其人其事。在祭奠“文革”四十周年時,不知還有多少人還會想到這個思想先烈,想到有人竟敢在“文革”之初冒殺頭的危險也要說出真話。
四十年前翻滾的濁浪依然在歷史中喘息,生者的頭頂不是自由的藍天,死者的亡靈未得到安慰,“文革”在四十年後仍是一個大大的禁區,欲紀念都不得,更不要說公開的反省和討論。其中隱含的邏輯仿佛是不准公開言說的東西就是不存在的,強權迫使全民族遺忘“文革”,恰恰證明“文革”不應該被遺忘。我們拒絕遺忘,更拒絕有選擇的遺忘,關注“文革”首先要關注劉文輝、遇羅克那樣的冤死者和王容芬那樣的倖存者,他們從一開始就洞穿了那場綿延不止10年的鬧劇的奧秘。我們更不能忘記,當遇羅克被槍殺後,高乾子弟們曾經歡欣鼓舞,他們毫不隱晦地說“主席還是維護本階級的利益的”。據說,遇羅克被槍斃的最後決定就是公安部長謝富治上報毛澤東,毛親自批准槍決令的。[見陶洛誦《生之舞》,香港星輝圖書有限公司2005年7月版,107頁]
(傅國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