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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條:日本與孫中山聯手逼迫袁世凱就範
送交者: 高伐林 2013年09月04日16:14:37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日本向中國提出嚴重侵犯中國主權的21條,無論是其決策過程還是實施過程,孫中山等革命者的在場都是一個無法迴避的因素。革命者尋求日本支持以及對日本的依附,是袁世凱政府不得不接受喪權辱國條款的原因之一。21條是日本帝國主義與中國革命黨聯手提出的滅亡袁世凱、滅亡中國的要求


  老高按:飛機晚點,倒給了我一段時間,在候機廳仔細讀完鄧文初所著《民族主義之旗——革命與中國現代政治的興起》一書中部分章節(附後):披露在日本向中國提出21條的整個交涉過程中,孫中山、黃興等革命黨是如何配合日本行動的。
  此前早就得知,孫中山先生與日本一些機構和人士簽訂密約,許諾日方的條件超過日本逼迫袁世凱答應的21條。但是這篇文章從根到梢、原原本本道來,行文也十分嚴謹,不帶感情色彩,儘量客觀,讓讀者有了全面系統而又明澈的了解。

  這篇文章為我們考察喪權辱國的21條,開拓了一個新的角度。以前我們回顧中日這一段歷史,往往比較多地集中關注日本政府與袁世凱政府的攻守互動的回合,此外最多再關注一下西方列強的態度演變(或許再稍稍了解一點中國民間輿論的反應)。但這篇文章提醒我們,有一個方面,非常重要,絕對不可忽視:革命黨的態度和行動。
  以前之所以忽略孫、黃在日本的革命黨,可能是誤以為他們力量相當弱小,在中日博弈中是一顆無足輕重的砝碼。而鄧文初卻用翔實的史料證明:革命黨在日本的人脈相當深厚,他們外交活動的能量可不小。孫中山等革命黨人積極主動地配合日本的方略、動員日本的民間力量(甚至想出“假扮政府軍隊”“加害於英俄兩國的人”和“雇用日本人”“日兵撤去肩章,變換衣服,混入華黨,一致進行”這樣兩條毒計!);日本則着意將革命黨納入逼迫袁世凱就範的整個方案。對於本來就在實力上遠遠不如日本的袁世凱政府來講,孫、黃的動向,足以構成有力的牽制。
  記得幾年前我採訪袁世凱的曾孫原始先生時,他很感慨,從他的曾祖父開始,幾代中國領導人百年邁不出(憲政)這一步。回顧整整一百年前孫、黃等人的言行,我們更清楚地看到,何止是“邁不出”這一步,而是一邁步就邁上了邪路!


孫中山與日本:鮮為人知的秘密

  共識網書摘,摘自鄧文初《民族主義之旗——革命與中國現代政治的興起》,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這個標題《孫中山與日本:鮮為人知的秘密》為共識網編者所擬,文中注釋從略。

  日本向中國提出二十一條要求,嚴重侵犯中國的國家主權。但二十一條的提出,無論是其決策過程還是實施過程,中國革命者的在場都是一個無法迴避的因素。革命者尋求日本支援以及對日本的依附,是袁世凱所代表的中國政府必然接受二十一條的原因之一。從某種意義上講,“二十一條”是日本帝國主義與中國革命黨聯手向袁世凱、向中國提出的滅亡袁世凱、滅亡中國的要求。

  一、革命與外援

  藉助日本,不僅是在二次革命時就已經提出的方案,而且從革命者一貫的行為模式看,日本也始終是革命者的理想基地,是培養、醞釀革命的溫床。二次革命失敗後流亡日本也就順理成章了。

  1、流亡日本
  陳其美在南京失陷以後,制定了“三次革命”構想。在他給楊以鈞的信中,提出以日本為根據地,積累並準備下一次革命的設想:“吾輩抱定宗旨,百折不回,現已有滬江同志決議,以一半往長崎赴會,聯合日人,籌餉購械,以台灣為根據,從閩、浙進行”等語。二次革命失敗後,革命黨基本是按照陳其美這一設想行動的。第二次革命時,孫中山也制定了“聯日”、“速戰”的主張來,但“速戰”的結果以不旋踵失敗而告終,聯日便成為唯一的出路。
  1913年8月5日,孫中山偕胡漢民抵達台灣,受到台灣總督府方面的隆重接待。日本外相牧野指示台灣總督:鑑於國內外形勢,不宜讓孫中山等來日本,要勸誘孫等改赴他處。但孫中山還是乘船赴日本。抵達日本後,日本外相再次指示兵庫縣知縣勸誘孫中山離日赴美,經日本民間人士多方活動,孫中山最後在東京赤坂區住了下來,開始在日本籌備第三次革命。
  黃興於8月4日離開香港,9日在日本下關登陸。日本方面如對待孫中山一樣,一開始就阻止黃興進入日本,希望他遠走美國。但經三井物產公司等各方面的活動,黃興最終得以留駐日本。
  日本成為革命者反對袁世凱政府的基地。中國革命也就是這樣強行投入日本的影響之下,成為日本對華政策的一個重要參數。
  孫中山等革命黨避難日本,袁世凱立即向日本方面提出過驅逐要求,但日本方面認為強行驅逐並非上策,因而提出全力勸說孫等另擇他處,即使留駐也嚴加監視的應對策略。
  然而,孫中山所在,即革命策源地之所在。在日本的“保護”之下,孫中山開始與日本各財團、日本民間人士、大陸浪人組織以及軍部、參謀本部人士進行廣泛聯絡,以便籌措資金,組織人員,準備力量,計劃第三次革命。

  2、尋求外援
  孫中山與日本各界的接觸,以及他所開列的日本援助的交換條件,與日本在此時及此後的制定對華政策有何關係,尤其是與日本此後向中國提出二十一條之間有何關係,這些問題,目前史學界還沒有予以充分關注,因而有必要加以分析。
  王芸生在抗日戰爭之前編寫《六十年來中國和日本》中,曾說日本人以革命黨為“袖中虎”,以對付袁世凱,對此,王芸生嚴正指責革命黨之依靠、藉助日本給國家造成的危害。但這些是否出於不得已的客觀原因?在日本侵華戰略中,革命黨是否是被日本利用的工具?儘管客觀上已經造成了國家利權的損失,但主觀上革命黨人並不知道日本的意圖,主觀上革命黨並沒有參與日本的對華侵略?革命黨與日本之間的關係究竟是一種什麼關係?這些問題,都有必要重新清理。

  先來看在二十一條要求提出之前革命黨在日本的活動情況,看革命黨是否主動請求日本介入,並與日本的對華政策配合行動。
  1914年5月11日,孫中山致書大隈重信,希望日本政府援助革命黨倒袁,而其交換條件包括:
  可開放中國全國之市場,以惠日本之工商,日本不啻獨占貿易上之利益。是時中國欲修改不平等條約,以脫既往國際上之束縛,更需藉日本為外交之援。如法律、裁判、監獄,既藉日本之指導而改良,日本率先承認撤銷領事裁判權,即許日本人內地雜居,則在中國之便利於以更進。中國恢復關稅自主權,則當與日本關稅同盟,日本製造品銷入中國者免稅。中國原料輸入日本者亦免稅。中國之物產日益開發,日本之工商業日益擴張。
  在信中,孫中山說,日本現在國內發展空間已盡,沒有迴旋餘地,而中國地大物博,尚未開發,如果日本幫助中國革命成功,則“日本如英國之於印度,無設兵置守之勞費,而得中國之大市場,利且倍之,所謂一躍而為世界之首雄者也”。
  這封信在日本制定對華政策中產生過什麼影響,匱於史料,目前難以確論。但有論者認為,孫中山所為,“不但使日本當局看不起民黨,事實上也助長了日本當局的對華野心,使之有可能集中對付袁世凱政權”。即使對這封信的真實性持懷疑態度的彭澤周也不否認,“這封密函被提出後,對於大隈內閣後來對袁二十一條交涉上有極大的幫助。那就是:大隈不但不援助革命黨,反而將中山先生的反袁計劃向袁世凱泄露,以向袁討價還價,企圖促使二十一條要求的實現。”
  對青島的占領是日本提出二十一條要求的重要鋪墊性步驟。革命黨人不僅清楚日本的青島戰略,而且將之列入了自己的第三次革命整體計劃之中,並與日本軍部達成過“默契”,在侵占青島過程中雙方互相配合,共同行動。
  據日本警察破獲的革命黨計劃顯示,第三次革命準備以三個階段發動,第一階段是發動“土匪起義式的小動亂”;第二階段是利用袁世凱政府的財政困難,策劃士兵譁變;第三階段就是“打算在膠州灣陷落時期最終舉旗革命”。從乙秘第1925號檔案《有關中國革命運動之計劃》可以看出,利用日本侵占青島之機發起革命,是革命計劃的第三階段。這種計劃顯然不是某一個人的決策,而是革命黨制定的整體方略。中國駐日本公使館破獲的文件也能證實這一計劃書的存在。革命黨人第三次起事的進行計劃是:
 
  甲、以膠濟路輸送軍火,北與津奉,南與津浦路線聯絡一氣。日兵撤去肩章,變換衣服,混入華黨,一致進行。
  乙、進行以擾亂為目的,若遇商埠,不妨焚掠,預先聲明賠償。擾亂所至之地,日本仗義執言,進兵保護,代為平亂。

  高秘特第2787號檔案中記載的柏文蔚談話是另一個重要證據,證明革命黨曾積極參與日本軍部的侵占青島計劃,並希望與日本協同進行,但日本政府拒絕革命黨的要求。即使如此,革命黨還是提出以國家利權作為條件,希望得到日本政府的默許:
  回來後的柏文蔚對某住房者曰:

  在東京的兩個月,曾想利用日德開戰之機來實現我們革命黨的宿願,並通過關係密切的日本人斡旋,與參謀本部及日本政府的外交要人進行交涉,以期獲得相當之援助,參謀本部雖有充分聲援之意,但大隈伯爵和加藤男爵全然反對,以致不能得到日本政府的贊同。日本元老山縣[有明]公爵、寺內[正毅]伯爵希望由民間黨派援助,但大隈伯爵不改變他的主張,因此民間黨派也只能採取等待極好時機來臨的態度。現下的財經狀況,什麼事情也做不了,只好絕望而歸。日本政府若是同意革命,那麼從民間黨派借款一事便可立即着手進行。若以安徽、江蘇、山東方面的鐵路礦山作抵押,將很容易得到三百萬元左右的借款,軍用資金的供應並無困難。民間黨派之成效雖然可期,但日本政府不答應,所以,只好等待其他可求之手段的機會了。

  日本外務省秘密檔案《各國關係雜纂·中國之部·中國革命黨問題》乙秘第2255號文件表明,革命黨與日本軍部曾就日軍占領青島一事達成過默契:日本陸軍部曾要求在占領青島之前,革命軍暫時不舉事,等待日本進入後再由革命党進入。但青島陷落之快卻出乎意外,致使革命黨措手不及。為此,戴天仇發表談話,一方面指責日本軍部沒能給革命黨機會,另一方面卻希望日本政府能充分利用革命黨,作為長期占據青島的合法理由:

  我等同志認為,膠州灣的陷落至早也在本月二十日以後,因此計劃大致在膠州灣陷落時舉旗。但是沒有想到膠州灣之陷落如此之快。另外,我之同志先前在杭州的運動,又被袁世凱政府發覺,運動成了泡影。因此,原來的計劃稍有挫折。……
  但革命所需的軍用資金卻不能如願,而且不能得到日本政府的援助,這是我等最感痛心的。據稱,日本陸海軍部的某些人曾壓制和安撫革命黨,言稱在青島陷落之前,不可輕舉妄動。而今,青島陷落,日本政府今後將採取何種方針?我等同志正在暗中觀察日本政府的態度有何變化。
  依我個人之見,在青島陷落之今日,不能不想到中國政府必然要向日本要求其撤走駐在山東省之軍隊,而此種要求的背後,想必有德、美兩國暗中支持。日本政府若不接受此種要求,則必然要招致美國的公開抗議。如此這樣,將使日本極為痛苦地撤走在山東省的大部分軍隊。因此,日本政府必然要在其他方面尋找駐兵的藉口。在這種情況下,將不得不提出利用我等革命黨的策略。此事正是我等所希望的,相信也是得以達到革命目的之時機也。

  史料證明,即使在對日問題上與孫中山發生分裂的黃興,在日本占領青島問題上不僅是知情人,也是主動配合者。1914年,黃興在致宮崎滔天的信中,曾對日本占領青島表示:“歐洲戰亂,擾及亞東,貴邦仗義興師,得收青島,均勢局面或有變遷。貴政府態度,得似(視)海陸兩部。前已得青島後,與吾人可與便利,不知能實踐否?乞為一探,速示方針。”
  上述有關革命黨與日本就青島問題達成的協同作戰計劃,儘管在日本占領青島時期沒有兌現,但當袁世凱政府正式要求日本撤軍之後,日本軍部就正如革命黨所料的,要“利用我等革命黨”了,“東北軍”的興起以及在山東的活動,就是日本與革命黨協同作戰的體現。

  再看二十一條提出之後孫中山等革命黨人與日本之間的關係。
  其實,在日本政府正式提出二十一條要求之前,孫中山早在1914年底就已經得到了詳細內容,但他對這一問題始終保持沉默。日本提出二十一條之後,2月3日,孫中山曾說過這樣的話:“關於現在報紙上所登日中交涉問題,余固不知其內容為何物,但見報紙顯要的諸種報道,則今回日本政府之態度,余以為是於確保東洋之和平、謀求日中兩國之親善之妥當措施。”而就在此番談話之後的第二天,孫中山、陳其美就與日本人犬塚信太郎、三田純三郎簽訂了與《二十一條》內容大致相同的《中日盟約》。
  孫中山的《中日盟約》成為日本對付袁世凱的王牌。當袁世凱以拖延戰術應付日本,並向美國及新聞媒體透露二十一條消息,以期得到列強的干預與國際輿論的聲援時,日本政府威脅說:“日本政府有意援助中華革命黨總理孫中山,孫中山已在東京提出了為此的代價條件。”
  在3月份的中日交涉中,袁世凱政府要求日本撤銷第5條,並消減其他各項要求,與日本拖延。日本國內輿論譁然,要求政府實施強硬手段。日本政府於是向中國增兵,以壓迫袁世凱接受二十一條要求。
  就在日本政府向中國施加壓力的同時,孫中山卻在聲援日本政府的侵略行為。3月14日,孫中山向二十一條的制定者、日本外務省政務局長小池張造表示贊成二十一條。孫說:“無可非議,這是以日中親善和東洋和平為目的的,在此點,與不肖之唱導主張一致,表明不勝歡喜”。
  在示好之後,孫中山向小池張造提出了《中日盟約案》,由此,孫中山的活動開始從尋求與日本民間人士的結盟走向與日本政府的結盟。孫已經深深地介入了二十一條交涉、主動地進入了日本的對華侵略過程。
  孫中山提交的《盟約案》全文如下:
 
  盟約草案

  日本及中華,為維持東亞永久福利,共同體認兩國合作之必要,茲特約定如左:

  第一條 日中兩國合作,凡有關他國對東亞重要外交事件,先行互相照會協商。
  第二條 為使日中協同作戰,中華陸海軍使用之武器、彈藥、裝備等,均採用與日本同一型式。
  第三條 基於與前條同一目的,中華陸海軍在聘用外國軍人時,以採用日本軍人為主。
  第四條 為期日中政治確實合作,中華中央政府及地方官署在聘用外國人時,以採用日本人為主。
  第五條 為期日中經濟協同發展,在日華重要都市設立"中日銀行"及其分支機構。
  第六條 基於與前條同一目的,在中華方面為經營礦業、鐵路、及沿海航線等,而需要他國資本或合營時,應先與日本協議;倘日本無力辦理,則可與他國協商。
  第七條 日本為中華改良幣政(調整通貨)給與必要援助,俾早日完成。
  第八條 日本協助中華改良內政、整頓軍備,俾建設為健全國家。
  第九條 日本協助中華進行改訂條約、自主關稅及廢除領事裁判權等事務。
  第十條 在屬於以上各條範圍內之約定,非經兩國外交當局、或在本盟約簽署之兩國人認可,不得與他人締約。
  第十一條 本盟約自簽訂之日起,有效期間十年,並得依據兩國之期望予以延期。

  附記:上述盟約草案,乃屬吾人私案,務請勿予公開,特此奉懇。
 
  台灣國民黨授意編纂的《蔣總統秘錄》認為孫中山不會選擇小池張造作為交涉對象,因為小池張造“不夠分量”,並以此作為此信真偽問題的依據之一。其實,在日本制定對華政策方面,小池張造是一個核心人物,正是他負責協調日本參謀本部、海軍部、外務部與陸軍省等的對華政策,對於這一點,諳熟日本政情的孫中山是清楚的。論者已經指出,向小池張造提出的《中日盟約》,事實上已經進入了日本的對華政策的決策過程。日本的排袁計劃“實際是,外務省政務局長小池張造串通陸軍參謀次長田中義一、海軍軍務局長秋山真之,由政府和軍部當後台加以操縱搞起來的。他們策劃在‘滿洲’利用以復闢為目的的宗社黨和巴布扎布蒙古軍發動第二次‘滿蒙’獨立運動;在山東煽動‘革命軍’蜂起製造動亂;在上海策劃奪取軍艦來支持革命軍。”可以看出,小池張造的排袁計劃與革命黨的三次革命計劃如出一轍。
  論者認為:《中日盟約》“與二十一條相同,規定了日本方面的極大利益及優先權,但在明確山東、南滿洲、東部蒙古、福建等地域,這樣具體性及內地雜居、土地商租權等這樣大範圍的規模上,《中日盟約》是遠遠不及的。”但從具體項目看,《中日盟約》甚至比《二十一條》有過之而無不及,如在決定日本方面的利益乃至優先權方面的第2、3、4、6條中,有很多部分基本上與二十一條要求中第5號的宗旨一致。
  在二十一條交涉後期,4月7日,孫中山在與日本太陽通訊社長波多野春房的談話中透露,袁世凱正在利用中日問題,掀起反日高潮,同時也使他自己進退兩難。孫中山表示,要利用袁世凱面臨的日中交涉困境,以行其倒袁計劃:“在日中交涉問題上,袁世凱為敷衍中國國民並為自己的立場辯護,正極力煽動國民掀起排日運動。因為國民輿論和態度益加強硬,袁進退維谷,處境愈益窘迫,予將乘此時機,以遂平生素願。”
  就在日本向中國當局提出最後通牒的同時,革命黨人王統一在談話中卻表示,日本的要求“大體得當”,袁世凱應儘快接受,以謀中日之間的和平。但在他看來,袁世凱拒絕倒是最好的結果,“若出現日中開戰之不幸事件,日本會不顧一切直逼北京推翻袁政府,……如日本加以一擊,袁政府則必將崩潰。倒台後何人支撐政局,雖尚不能明言,但我派同志目下正雌伏以待時機之到來,一旦機運成熟,便隨時起事,不可躊躇”。
  近代以來的日本在其對外關係方面,一直將中國作為其假想敵與侵略對象,二十一條的提出不僅是歐戰發生以來遠東國際均勢被破壞的產物,也是日本國防觀念的產物,是日本近代以來對華政策的必然結果。
  日本第一部國防白皮書是在1907年4月頒定的。這部定名為“帝國國防方針”的白皮書由參謀本部田中義一中將起草,陸軍元帥山縣有朋修正。帝國國防方針白皮書典型地反映了日本自甲午戰爭以來對外“攻勢國防”的國策。在國防白皮書中,日本帝國將國防的第一方針、最高目標定在中國的東北與朝鮮半島。其第二項原則規定,今後日本的作戰領域以朝鮮半島與中國東北為界。1909年4月,日本陸軍元帥山縣向內閣提出“對華政策的第二案”,促使日本在遼東半島以及東北的南部地區進行大規模投資,造成日本在東北深植實力的既成事實,逼使中國延長旅大、南滿鐵路的租借期等等,可以說,二十一條的提出,是日本近代以來對華政策的具體化。而歐戰的爆發,尤其是歐戰發生以後列強在中國力量均勢的破壞,在日本看來,真是“大正新時代的天佑”。
  歐戰的爆發,歐洲各在華勢力無暇東顧,而此時袁世凱政府也在國際上處於孤立地位,一時難以得到各列強的支持與在各列強之間進行外交平衡。日本決心乘機打破列強在中國的均勢,以根本解決日本對華問題。日本參謀部說:“先進各國汲汲於本國之戰爭,無暇東顧……遲滯不前的對華政策至此告一段落,增進與確立帝國實力,已臻必要”。日本積極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對德宣戰的目的,不僅在占據膠州灣與膠濟鐵路,更為根本的是徹底解決所謂的“日中關係”。二十一條的提出,是這一背景的產物。
  在歐戰期間,日本民間右翼浪人、軍部、元老派、各政黨,執政內閣,外務省等紛紛提出對華政策意見書,方案達數十種。1914年8月7日,日本參謀本部第二部長福田雅太郎提出《日中協約案要綱》; 8月24日,陸軍次長大島健一提出《關於歐戰的歸趨與我國對華政策》; 8月26日,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向加藤提出《關於我國對中國之要求條件》,9月21日,日本駐華公使館武官町田敬宇陸軍少將提出《當歐戰之際,我國在中國應獲得事項的意見》,元老三縣有朋在8月底寫就《對華政策意見書》,提交首相,9月24日三縣等四元老和大隈首相決定了《對華根本方針》。民間有:東亞同志會於9月1日提出的《關於我國需要從中國獲得之權益意見書》,對華聯合會於10月6日提出《關於對華根本政策意見書》,日本浪人組織黑龍會於1914年10月29日向日本政府提出《解決中國問題意見書》(又譯《對支那問題意見書》,即《黑龍會備忘錄》); 11月7日,小川平吉提出《對華外交東洋和平根本方案》。
 
  二、“二十一條”的提出

  1、決策過程
  任何對外政策的制定,一方面依據的是本國的根本利益,但另一方面卻離不開對敵手國國內力量及其可能做出反應的預期。在國內有關二十一條問題的研究中,目前論者多注意前者,而往往忽視了後一因素。這種偏頗,勢必影響對國際衝突的全面理解。
  其實,在二十一條的決策、制訂與交涉過程中,中國革命黨在日本的革命活動以及尋求日本對革命活動的援助始終是日本制定對華政策的一個基本參數。
  二十一條要求文本來源之一的《關於歐戰歸趨與我國對華政策》,是日本陸軍次長大島健一提出的。他在提出這一方案時,認為方案要得以實現,必須有二個條件,其一是歸還膠州灣,其二就是將革命黨作為一個重要的參數考慮進去。大島健一說:“帝國政府亦可向革命黨領袖發出告誡,使他們做出如下保證:為鞏固中國獨立,保障民族幸福,蠲棄嫌疑,為現政府效力;另一方面,要勸告袁大總統,適當採納孫、黃及其他派別的主張,使彼等心向故國,在政治上能夠發揮作用。果能如是,則不獨袁氏可以放心,孫、黃等人亦可各得其所,雙方俱各感戴我國。倘若孫、黃等人不聽從我方倡言,即是危害中國國民的安寧與國家獨立,我國即可斷然將彼輩逐出帝國領土之外,使其遠離故國,藉以為民國政府消除危懼,同時可使袁氏衷心信賴於我帝國之指導。此外,再為民國政府斡旋借款,助其改革軍制,刷新庶政;並向該政府暗示,俟將來中國國勢發展之時亦可簽訂日中同盟,等等。”
  黑龍會提出的備忘錄,也將在日革命黨人作為決策因素予以考慮。《黑龍會備忘錄》認為歐戰是日本迅速解決中國問題“千載難逢”的機會,主張應不擇手段“使中國自動依賴日本”,成立中日防禦同盟,對中國進行全面控制。而達此目的之“要訣”,就是充分利用革命黨:

  即唆使革命黨人、宗社黨人及其他心懷不滿的黨派人等到處蜂起,一俟其國內亂成一團、袁政府陷於土崩瓦解狀態時,我國即由四億民眾中選出最重信義、最有聲望的人,擁而立之,加以援助,使其完成改造現政府、統一國家之業績,並由我國軍隊助其恢復秩序,穩定政局,並保護其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倘能如此,其人民始能心悅誠服,其政府始能唯我國是賴,而簽訂《國防條約》之目的,方能易於實現。

  在《黑龍會備忘錄》中,內田良平提出,革命黨之所以沒有起事,是因為沒有資金,如果帝國向他們提供資助,即使只要少量的資金,也足以使他們起事,“鬧成全國一團混亂”,再加上歐戰的良機,日本帝國政府應該當機立斷,協助革命黨,“我帝國如欲唆使中國革命黨人及其他心懷不滿的派別分子蜂起舉事,則當今之時為不可再得之良機。”
  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向外務省提出《對於我國對中國之要求條件》,共六條,這一文本被認為是二十一條問題的開端。在日置益提出的這一決策中,極為重要的一項參數就是對革命黨在日流亡因素的考量,作為與袁世凱政府的交換條件,日置益提出四項:

  第一,先行占領膠州灣租借地,隨後交還中國。
  第二,對居住在日本的主要革命黨員,立即使之離開日本赴國外,且不得再來日本。在中國日本居留地及其他日本國國權下的地區,亦按此處理。
  第三,凡有關對於中國政府具有革命性質的一切計劃,均嚴加取締。
  第四,伴隨開放滿蒙發生日、華人之間的交涉案件,親切公平處理,極力避免煩累中國政府。

  作為“交換”條件的這四條中,其中兩條涉及到居留在日本的中華革命黨。也就是說,在日本二十一條決策提出的各種參數中,革命黨的在日本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參數。
  這些還只是日置益所謂的“引誘條款”,也就是說,袁世凱政府能否接受,決定性的因素不在這裡。那麼,在日置益看來,對袁世凱致命的因素,袁世凱不得不接受的“威壓手段”是什麼呢?日置益在《關於對中國提出要求之拙見》中,有具體說明,這一說明已經不是決策過程中提出的,而是在二十一條即將付諸實施時的具體操作手段。日置益的“威壓手段”是:
  (一)將出征山東之軍隊留駐現地,顯示我國威力,以使其感到我方之軍事威脅。
  (二)煽動革命黨和宗社黨,顯示顛覆袁政府之氣勢,以威脅之。
  日置益認為,上述“引誘條件”的效力其實十分薄弱,“威壓手段”在具體實施時也會遇到困難,尤其是“對革命黨或宗社黨之利用更為困難。鑑於過去往往因此而招致失敗之事實,不可不謂之下策。縱令勉強實現,究能收到若干實效亦屬難料。況彼等一旦察知我方煽動之目的,是否仍能為我所用亦系疑問。我帝國之實力雖由於戰勝之餘威,能足以壓服鄰國,但如果實際動用不當,恐亦難發揮應有之威力。”
  基於對日本實力以及中國情況的了解,日置益將重點放在革命黨問題上。因為袁世凱當時雖然在國際上處境孤立,但對於日本在言論上的壓力,“素對國際關係粗有通曉,對洞察外交虛實頗為敏感之袁世凱,假如已料到此種威壓僅系一場恫嚇,日本的聲明未必能實現,從而斷然拒絕我方要求時,則談判將發生‘相持不下’之虞。”而且,日置益對於袁世凱慣於利用輿論的手段十分清楚,指出一旦袁世凱利用輿論,煽起排日風潮,或唆使德國人製造障礙,則有可能出現“無法打開之困難局面”。
  在日置益看來,關鍵因素在革命黨能否看破日本之企圖,能否配合日本的這一決策。問題提到這樣清楚的地步,革命黨在日本的一舉一動,尤其是他們對日本提出的任何要求,就必然進入日本對華決策者的視野之中,並直接影響到日本的對華政策的制定與實施。
  日置益提出的以歸還膠州灣和驅逐在日本國內及租界內的中國革命黨為“引誘”條件,其中革命黨駐留問題日本自然掌握着主動權,但膠州灣的控制卻要待以時日,因此,日本外相加藤在復電中表示:“對所呈報的意見,大體沒有異議”,但“未免時機過早”,“目前應暫時觀察形勢的發展”。
  11月7日,日軍攻占青島,膠州灣租借地全部落入日本軍部手中。加藤外相認為交涉時機已到,11日,大隈首相主持內閣會議,討論通過對華交涉二十一條及“對華交涉訓令案”。12月2日,日本天皇批准。3日,加藤將“二十一條”及“訓令”面交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對二十一條要求逐條作了說明。二十一條由決策過程進入具體實施過程。
  但決策要付諸行動,並達到目的,還得依賴這些參數是否支持決策過程中做出的預期。影響決策的三個因素中,日軍對山東的占領,是可以操控的參數。中華革命黨是否配合,卻是必須考慮的變量。
  革命黨在多大程度上能受日本決策的支配,是日本實施對華政策極為關鍵的一環。但這一點,在日本政府與民間人士看來,似乎用不着擔憂。例如,原浩然廬塾長青柳勝敏在談話中表示過,革命黨的最大困難在缺乏資金,但資金的缺乏並非關鍵,“此事取決於政府之態度,若政府決意援助革命黨,只要對投機界等略施影響,則不會沒有出資者。”
  但日本政府此時並不願革命黨起事,而是以革命黨為要挾,對袁世凱政府施加壓力。這一點,孫中山的日本秘書寺尾亨表示充分的理解。他說,儘管這是革命黨起事的絕好時機,“但在目前形勢下,如在中國內地惹起動亂,從帝國與英國之外交關係來言,對帝國甚為不利。且他們革命事業不可能成功,因此,若他們貿然發動革命,我擬堅決制止之。”
  日本政府對中國革命黨的掌握有絕對把握,這已經不是問題。實際上,中國革命黨也始終在積極尋求日本朝野的認可,並一再配合日本推行其對華政策。無論是在日本作出二十一條決策過程中,還是日本侵占山東時期,以及日本正式提出二十一條時期。
 
  2、相互利用
  對於日本力量,袁世凱自然不得不重視,而革命黨的威脅是否是袁世凱的心頭之患,則一方面要看袁世凱對革命黨的重視程度,看他們能否真的動員起日本的力量以介入國內革命。另一方面也要看國內的情況,是否能成功地阻止革命黨之煽動。在國際衝突中,向一個敵國提出他不得不接受的條件,不僅看提出者的實力,看當時的國際大的環境,也要看對手的實力,尤其是對手的弱點,所謂攻其所必救之處。
  而所惜的是,在中日二十一條衝突中,日本所攻的,正是袁世凱的致命之處。
  革命黨流亡日本,始終給袁世凱的中國政府造成巨大壓力,尋求解決流亡者問題,也就是袁政府順利執政的條件之一,為此,袁世凱曾多次聯繫日本政府,希望尋求解決之道。
  1913年7月2日-9日,袁世凱秘密派遣孫寶琦、李盛鐸赴日,名為考察經濟,暗中卻以“相當酬報”,以換取日本政府取締革命黨人在日本之活動。這次日本之行之目的有三,請日本承認中華民國,請日本取締國民黨在日本之活動,願出相當之報酬。
  同年8月,日本公使伊集院歸國,袁世凱致函伊集院,希望他回國後向日本當局提出驅逐孫中山、黃興等要求,“日本國政府為難之處當可推察,對日本國政府對其嚴加監督之舉亦充分諒解。不過,此次叛亂之際,日本國軍人原已有所干預,此事諸方報告均一致指出,在中國人中間,不幸都信以為真,非一、二張布告所能打消。而今孫、黃又居住日本,中國人對日之疑惑則益加根深蒂固。這非但是中國之不幸,而且在今後日中共同事業方興未艾之際帶來諸多危害。”8月21日,中國外交部向日本公使提交備忘錄,對孫、黃在日本國留寓表示擔心,備忘錄認為,“本國此次內亂,實由孫文、黃興、胡漢民等煽惑主使,以致本國民商損失產業甚巨,即各國商務在長江流域者,亦頗受影響。本國人民莫不痛心切齒於該亂黨等”。孫、黃留寓日本,將繼續以日本為倡亂之地,影響到中國人民對日本的好感,故希望日本國政府能消弭禍亂之源。
  日本駐華代理小幡酉吉趁機向北京政府提出“日本政府有取締亂黨之意”,“惟須有交換條件”,外交部總長孫寶琦為此致電駐日公使陸宗輿:

  前小幡面告,日政府確有取締亂黨之意,望代達主座。日前又提議,中國如願日本實行,可提出希望條件,惟須有交換利益,日本方可對付……當答以日如誠能滿我希望,我亦可商交換之法。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發生後,日本出兵山東,而革命黨也以為第三次革命時機已到,準備舉義,如何處理革命黨問題成為日本與袁世凱政府交涉的重要議程。1914年3月,袁世凱政府發出公告,表示對參加過第二次革命的軍人的寬恕,並在上海租界內成立了“陸軍遣撫調查所”,聲明:凡參加過第二次革命的陸軍將校以上的軍人,確已悔悟、想謀正業者,只要提出正式委任狀及其他證據,並有適當保證人,經調查證實後,給予相當旅費送還原籍。1914年8月9日,曹汝霖會見桑田豐藏,在談話中表示,中國政府對日本處理流亡者問題深感不安,並希望:“貴國政府目前難於對之採取斷然措施,作為交換條件,中國政府不惜解決貴國十幾年來所企望之具有政治意義之重大的經濟問題。貴國獲此項利權,不會引起貴國輿論譁然。”桑田豐藏一方面聲明,日本政府已經對流亡者採取嚴格的監視措施,否認革命者利用日本作為策源地進行籌劃,又同時直接提出交換條件。1914年9月9日,中國駐日公使陸宗輿向日本提交取締革命黨的交換條件,要求日本政府驅逐在日本的革命黨,並引渡觸犯日本刑律的革命黨人,引渡居住在日本租借內的革命黨人。但日本政府卻虛與委蛇,一方面嚴密監視革命者,另一方面又以他們為要挾,對袁世凱政府展開外交攻勢。
  日本侵占青島之後,袁世凱劃山東為中立區,暫時承認既成事實,而他的交換條件,就是日本政府驅逐革命黨人:一、日本政府宣布逐放孫中山、黃興、陳其美等革命黨人;二、對於在日本做反袁行為者,日本政府按律懲辦,如有犯刑事證據,應即引渡給中國;三、遷居日本租借及租借地之革命黨人,日本政府即應交出。
  可以說,革命黨流亡日本,以及日本對革命黨的容留,是袁世凱不得不面對的問題。他也為此不惜代價尋求解決之道。日本人也深深明白這一點,因而,日本政府一方面應允大批革命黨人亡命日本,“攛掇革命軍”,鼓動和協助革命黨起兵,“以國民黨為袖中虎,向袁世凱詐騙利益”;另一方面又“泄露革命軍之真情,以賣好於袁世凱,以為要挾”, 企圖從南北雙方得到好處,更希望中國大亂,從中漁利。

  第一次世界大戰發生後,孫中山等革命黨認為舉事的大好時機已經到來,加緊籌措資金,內外聯絡,動員國內的會黨、土匪,甚至連以恢復滿清皇權為目的的宗社黨也在孫中山的起事計劃之內,準備一旦得到日本的援助,就同時在南北舉事。他們準備採用土匪式的游串掠奪方式發動,並以金錢收買舊式軍隊。
  如果說孫中山對國內動亂力量的激發,還在袁世凱有效控制範圍之內的話,則日本人員參與孫中山的“革命計劃”,就使中國的內政問題,糾合在國際衝突之中,這使一個處處受制於列強的弱國政府,即使是在面對國內問題時,也不得不處處小心,不得不處處求得外人體諒之原因所在。而國際衝突所造成的政治困境,無論是孫中山還是袁世凱,都明白其中的利害關係。所以,孫中山的反袁便一再以激起國際衝突為策略,以造成外交困難,導致袁世凱政府的崩潰。假扮政府軍隊屠殺外人,是其策略之一;雇用日本人參與國內“革命”,是孫中山的第二手。
  1913年,天津日本租借搜獲一封革命黨領袖何海鳴的親筆信,日本駐華特命全權公使山座園次郎在給日本外務大臣的電報中報告說:“從信中清楚地得知,何海鳴一派已秘密把刺客送往北京,策劃顛復(覆)現政府,並詐用政府軍隊的名義,準備向外國挑釁。這一計劃不但有害於中國的治安,而且也關繫到外國人的生命財產,所以要嚴加懲處。”山座園次郎在電文中還報告了前一次破獲的一封何海鳴密信,密信內容同樣是“詐稱政府軍隊的名義,加害於英俄兩國的人,讓日本居間調停,以引起國際糾紛”。
  日本政府對於革命黨的這些策略是清楚的,但為避免外交困難,日本官方卻多方為自己辯解,意圖證明日本方面並沒有介入革命黨“引起國際衝突”的陰謀。
  為了動員日本浪人及失業軍人,孫中山接受了日人郡司成忠大尉提出的以出讓中國土地為報酬召集日本失業軍人、無業游民等參與革命的建議:
  聚集人員的手段,雖有多種多樣,但如採用先前第一次革命成功之時,給百人隊長以一百町步土地,千人隊長也是如此的那種厚賞,則立即投奔革命者必然甚多。目前,我們在北海從事漁業(捕撈海龍者)的有一千四、五百名部下,因為日美條約,在今後的十五年內,正處於無所事事的狀態,但為了國家是不得已的(暗示如革命方法得當,則將得到一千四、五百人的援助)。

  由於資金不足,日本對華聯合會的五百木良久向孫中山提出,由日本預備役軍人組織並領導軍隊進行土匪式的掠奪,以擴大動亂,乘機掌握時局:

  吾等同志以指揮革命派為目的,曾將大約十名預備役軍人送往上海。在現今革命派無法籌集資金之時,沒有其他適當手段是無法舉事的。因此,除了採用土匪式的掠奪來補充資金,並以此來擴大時局而外,是沒有其他出路的。中國的動亂,大多是以這種手段獲得成功,這是該國的國情。因而第三次革命也將依靠這種辦法。我等同志明確正在中國內地專門籌劃此事。……我國政府雖有意歡迎革命黨以自己的力量來發起動亂,但在等待這種好事之時,將猶如燎原之火,失卻了時機,就什麼事情也不能幹了。這正是我等同志籌劃上述運動的原因。
 
  在孫中山的漫天許諾引誘之下,日本部分大陸浪人、無業游民、在鄉軍人、甚至部分現役軍人、日本軍部人員也參與了孫中山的計劃。 1914年10月5日,日本預備役海軍一等兵曹菊池誠哉到日本宮城縣,募集海軍軍人。據檔案記載,菊池誠哉稱:“根據在中國進行秘密而有利的計劃,我現今正在按照預備役海軍大尉富永辰太郎的密令,募集海軍軍人。”這一計劃因為日本方面的干涉而停止。
  儘管日本政府對日本軍人參與革命黨舉事等行為或有干預,但大部分時間是默許的,這一點,無論是日本還是袁世凱都心知肚明。也正是因為這一點,袁世凱在處理革命黨問題時,就處處逼手逼腳,不得不有所顧忌,而日本方面卻能收放自如,穩操勝券。中日之間的國際衝突,因而註定要以中國失敗告終。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一方面,日本充分利用孫中山等革命黨在日本的“革命”作為制服袁世凱的王牌,但另一方面,孫中山尋求日本的援助,以及向日本朝野提出的《中日盟約》及《盟約案》等要求,又使他主動地進入日本對華侵略的戰略之中,主動地配合、利用日本對華侵略之機,以實行他那永無終結的革命之夢。在這樣的革命迷夢中,國家利益就必然被革命者放棄,革命本身成為目的。革命黨與日本朝野對中國國家的聯合行動,使袁世凱面臨着日本與革命黨的雙重夾擊,袁所代表的中國之命運,其實也就沒有選擇的餘地。如果拒絕日本的要求,則要麼以中日戰爭結束,結局自然是喪權辱國;要麼被日本政府煽動並資助、武裝起來的革命黨推翻,結局也只有一條,那同樣是山河破碎、江山易色。因此,惟一的選擇是忍辱負重,接受日本的條件。從這一角度來說,《二十一條》確實是在內外夾擊中被迫接受的“賣國條約”。
  革命黨預料,日本提出二十一條要求,兩國交涉不成,必至於發生戰爭,則這正是趁機舉事的大好時機。但二十一條交涉以袁世凱“忍辱負重”和平解決,革命黨從而失去了一次絕佳的舉事機會,為此他們大感挫折,又開始策劃新的革命計劃。
  5月13日日本秘檔有這樣的記載,革命黨的預期本來是:“若交涉不成,乃至兩國干戈相見,則計劃兩派聯合趁機舉旗”,“但日中交涉問題竟如此得到和平解決,故此,亦給其計劃帶來一大挫折”。為此,革命黨估計,在日本得到二十一條交涉成功之後,俄國必然也會提出同樣的要求,“若果真出現如此事實,中國人心必將更加反對政府。因此,乘此趨勢,作為政治策略,一面非難日本之要求,一面極力攻擊袁政府此次之措施,大力鼓吹反袁,使中國人心更加激烈。同時努力懷柔民心,待時機成熟後,再舉旗起事。”
  在革命黨眼中,無論袁世凱接受二十一條還是拒絕,都不影響革命黨的反袁目標:接受了,則以賣國之名反對;拒絕,則利用戰爭機會乘機舉事。而和平解決,革命黨就希望俄國步日本後塵再次向中國提出類似“二十一條”式的要求,以求得到再次舉事的時機。這樣,革命已經不是為了“改良政治”,而是反之,擾亂政治以為革命之藉口,革命便成為革命黨唯一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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