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勾結日本造反那事靠譜嗎?
被大明開國皇帝朱元璋打入《奸臣錄》的胡惟庸,是朱元璋幹掉的中國最後一個丞相。胡惟庸為朱元璋屠殺戰友立下“汗馬功勞”,但最終同樣沒有擺脫“兔死狗烹”的命運。
權力野獸朱元璋是個羅織罪名的高手,他給自己的幫凶胡惟庸羅織了很多罪名,真真假假,虛虛實實。其中,最“引人入勝”的一項罪名是“通倭罪”——即勾結日本人,意圖顛覆朱明政權。
這項罪名不僅把胡惟庸釘在了《奸臣錄》裡,而且還將其拔高為“裡通外國第一人”。
胡惟庸是以枉法和謀逆被處斬的,而通倭罪是在他死後六年“追封”的。
據《明史•胡惟庸傳》記載,洪武十三年(1380),明太祖朱元璋以擅權枉法罪和謀逆罪處死胡惟庸等人,而“惟庸既死,其反狀猶未盡露”,“十九年十月,林賢獄成,惟庸通倭事始著”。
所謂胡惟庸“通倭”,“暴露”於他死後六年的林賢案。
林賢案的官方描述是:
“前明州衛指揮林賢帥兵守御,以備東海防倭。不期指揮林賢當在京隨駕之時,已與胡惟庸交通,結成黨弊。朕責指揮林賢就貶日本。居三年,惟庸暗差私往日本取
回,就借日本國王兵,假作進貢來朝,意在作亂。其來者正使如瑤藏主、左副使左門尉、右副使右門尉,率精兵倭人帶甲者四百餘名,倭僧在外。比至,胡惟庸已被
誅戮,其日本精兵,就發雲南守御。洪武十九年朕將本人命法司問出造反情由,族誅了當。”
林賢案被排在“胡黨案”的第九系列,被納入朱元璋親自牽頭編寫的的“反面教材”《大誥三編》 中。
這麼大的一起“裡通外國”案,應該是重大歷史事件。但是,除了朱元璋編寫的“教材”,在《明實錄》洪武十九年的相關記錄中,沒有一個字涉及林賢案的內容。
為什麼史料對這起“裡通外國”大案記錄寥寥?
既然胡惟庸人已死,為什麼還要追加此罪?
勾結日本人謀反,胡惟庸這罪靠譜嗎?
縱觀五百年來歷史評價,就這項罪名,史學家提出異議最多。
比如1934年,著名歷史學家吳晗先生曾撰寫《胡惟庸黨案考》,對胡惟庸通倭真相進行詳細的考證。其結論為“林賢下海招倭事”,在邏輯和時間上上下矛盾,“不足置信”。吳晗的觀點,頗能代表近現代史學家對此案的主流觀點。
我以為,此案亦屬於朱元璋“欲加之罪”。一個當朝丞相指使被流放邊防將領、聯合日軍造反脫離了歷史大背景。一者當時日
本並非明朝藩屬國,被朱元璋列為不征之國,何來成為明朝官員流放地?二者此間日本正值南北朝時代,自己國家尚未統一,有何實力去顛覆他國?三者退一萬步來
說,即使此事成立,與胡惟庸有何關係?據官方資料顯示,林賢被流放時,胡惟庸尚在人間,而且還上奏章指責林賢的過失。林賢被治罪時,胡惟庸已下葬六年。倘
若此事為真,那麼林賢憑什麼要為胡惟庸賣命、主子死前不起事、卻死後在日本招兵買馬呢?
胡惟庸被告發時,據稱宅院裡旌旗招展,區區一宅之地,能有多少兵力?一點保安部隊加上日本精兵四百,就能宮廷政變,滅了身經百戰的朱和尚?簡直天方夜譚。
最重要的,是彼日本非此日本。五百年的日本,雖然已不甘做中國的藩屬國,但卻不敢像蒙古帝國那樣染整中國。所謂征服中原充其量只停留於念頭。大明開國,外
患頻頻,一言以蔽之,北元南倭。雖然倭寇之擾已經成為大明新患,但比起蒙古帝國的殘支北元來,它的殺傷力還是有着明顯差距。北元有時時威脅北京、擄掠皇室
之勢, 而倭寇之患,只是襲擾游擊戰。可以說,彼時日本,僅處在游牧民族對中國“打劫”而非“征服”的初級階段。
所以,所謂“日本瑤藏主帶精兵四百配合胡惟庸造反”一事,完全不符合歷史邏輯上。而且,從時間也站不住腳。
《明實錄》沒有日本瑤藏主二次朝貢中國的記載。而日本方面的史料記載,瑤藏主最後一次踏上明朝國土的時間是在洪武十七年,此時,胡惟庸已死四年,如若瑤藏
主此刻遭明朝政府逮捕是實,聯合林賢起事亦實,隨後被判死刑,手下使者被發配雲南充軍。那麼,這些事端與處罰與死去四年的胡惟庸有何關係?
不難推斷,所謂“瑤藏主、林賢、胡惟庸”這個“通倭”
的“證據鏈”完全是多疑的朱元璋臆造出來的,並強行嫁接到胡黨身上。歷史上,朱元璋是對日本人最恨之入骨的中國皇帝之一,這主要是因為他派出“索貢”的大
明使臣被日本南朝懷良王砍了腦袋,朱元璋不敢重蹈元伐日覆轍,又不甘心咽下這口窩囊氣,故來個一箭雙鵰,將本國奸相和他國個把賊寇“合葬一處”,從而取得
了英明皇帝及其民族精神的“偉大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