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議
用最嚴謹的邏輯論證:美國不是民主國家(其實同等邏輯還可以推導出世界上不存在民主國家的結論)
今天,大家似乎普遍認為美國是民主世界的堡壘。提民主必提美國。我通過對民主基礎理論的嚴格推演,得出結論:今天的美國其實毫無民主可言。供大家參考。
首先假設一個場景。
場景一:有ABC三個人想打麻將,三缺一。於是他們到街上隨便逮了一個叫D的回來,讓D陪他們打麻將。D說你們有病啊,我認識你們嗎?憑什麼我就得陪你們
打麻將?ABC說你不想打麻將是吧?那好,我們四個人現在就這個問題表決一下:D是否應該陪ABC三個人打麻將?如果支持的人比反對的人多,那麼你就陪我
們打麻將吧。D哭笑不得,說這都哪跟哪啊?你們都是瘋子,愛表決就表決吧,我不陪了,我走了。ABC鎖上門不讓D走。然後強行表決。結果顯示:支持三票
(ABC一人一票),反對零票(D根本就死活不參與表決,於是ABC將其視為棄權)。根據表決結果,ABC要求D陪他們打麻將。
問題一:這個表決是嚴格依據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規則進行的,也給了D發言和表決的機會。但是這個結果(D必須陪ABC打麻將)對D來說是民主的結果嗎?
好像不是吧?因為這個表決對D來說和他半點關係也沒有,他一開始就沒想參加。現在拿這個結果要他執行,還說這是民主,真是豈有此理。
結論一:可以看出,哪怕一個程序看起來再怎麼民主,如果這個程序本身是強加於人的,那對被強加者來說就談不上什麼民主了。按該程序得出的結果,對於被強加的人來說就沒有民主可言。
再換一種場景試試看。
場景二:ABC三人想打麻將,三缺一。他們想到了他們認識的一個人叫D,就想讓D來陪他們打麻將。在他們還沒有通知D的時候,他們先進行了關於D應否陪他
們打麻將的表決。表決結果:三票支持(ABC一人一票),零票反對(D尚未得到通知,根本就不知道有這回事)。ABC就拿着這個表決結果去找D,要D陪他
們打麻將。D說打麻將好啊,我喜歡。於是D就跟ABC三人打麻將去了。
問題二:這個表決結果對D來說是不是民主的結果?
好像也不是吧?因為儘管表決程序看起來是民主的,但是D壓根就沒有機會參加,也沒有機會表達自己是否願意參加。就算D接受並執行了這個表決結果,仍然改變
不了一個事實:這個結果是強加於他的。依據場景一的結論,無論程序本身如何,若結果是強加於人的,那對被強加者來說就沒有民主可言。
結論二:可以看出,即使被強加者欣然接受了強加於他的結果,這個結果對他來說仍然無民主可言。
好,現在讓我們來看今天的美國。
今天的美國的最高統治者是誰?是美利堅合眾國憲法。這部憲法在美國有最高權威的地位。所有美國公民都必須遵守它,所有與之牴觸的美國法律都無效,所有違反
它的行為都應被禁止。該憲法規定了美國的國會兩院、總統、聯邦最高法院的組織形式和成員的任免程序。可以說整個美國的國家機構都是依據該憲法規定的程序所
產生的。然後再從這些國家機構里產生其他法律法規,從而形成了今天美國對每個公民都具有約束力的法律體系。因此也就可以說,今天美國所有公民所要遵守的法
律都是基於美國憲法所產生的。
問題三:這部憲法是什麼時候產生的?
回答:1787年產生的。
問題四:今天所有活着的美國公民當中,有沒有人曾經參與過200多年前這部憲法的制定?
回答:應該沒有這等骨灰級老不死吧……
也就是說,今天所有的美國公民所必須要遵守的那些法律,都是在一部他們不曾參與制定的憲法的基礎上產生的。換句話說,那就是今天所有的美國公民所必須遵守的那些法律,都是強加於他們的。這麼說沒有錯吧?
而根據前文結論一,無論強加的程序本身看起來多麼民主,但只要它是被強加的,對被強加者來說就沒有民主可言。儘管今天的美國人似乎對這部憲法還滿意,但是根據前文結論二,即使被強加者欣然接受了強加於他的結果,這個結果對他來說仍然無民主可言。
因此不可避免地導致最終結論:今天的美國不是民主國家,沒有民主可言。
一點補充:
肯定會有人說,美國憲法又不是不能修改。200多年來不是出了那麼多修正案嗎?如果今天的美國人不滿意這部強加的憲法,他們隨時可以很民主地修改它啊。這還不民主嗎?
問題五:修改美國憲法的程序是誰規定的?
回答:是現行美國憲法規定的。
也就是說,要想得到新的憲法,必須依據舊憲法規定的程序去修改。而舊憲法本來就全都是強加於人的,其規定的修憲程序當然也就是強加的。哪怕其修憲程序本身
看起來多麼民主,也改變不了其強加於人的本質。那麼就算有了一億個修正案,也無非是強加的延伸罷了,最終得到的仍然是強加的結果。而強加的結果對被強加者
來說無民主可言。
因此仍然只能得出最終結論:今天的美國不是民主國家,沒有民主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