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前面有一個廣場,是孩子們嬉戲的好地方,也是少不更事的我偶爾惹禍的地方:廣場旁邊是汽車站,大門口有兩個立柱頂着兩個圓圓的大燈,外面是白色的球形燈罩,怪惹眼的,常成為孩子們襲擊的目標.那天好幾個男孩又在那比賽扔石頭,看誰能打中遠處的燈泡.他們扔了很多石頭,都打偏了.我在旁邊看不過去了,說一聲看我的,撿起一塊石頭隨手一扔,只聽咣噹一聲,燈泡還真的被打碎了.大夥一下子都嚇呆了,這時車站門口一個大人一邊嚷着一邊朝這跑過來,我趕快撒腿就跑了.有一個男孩沒跑,大人逮住他,他就把人領到了我的家門口.這次惹禍的代價:賠燈泡錢就花了媽媽半個月的工資.後來的一次惹禍其代價則更大.
1966年,一個萎人用《我的一張大字報》,拉開了史無前例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大幕,其獨一無二、轟動全球、持續發酵十年之久的累累惡果,足以申報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Nuber One.
那年月,校內校外都貼滿了大字報,學校不上課了,我無所事事,也隨便去看看.一天我突然看見一張大字報上有一個人的名字,這個人平時一副凶神惡煞的樣子,肥頭大耳的,同學們都不喜歡他.大字報是揭發他對女學生耍流氓.我正在看大字報時,他恰好路過.我突然產生了一個作弄他的念頭並立刻付諸實施了:我躲在一個地方,用力朝遠處的他大喊了一聲:“趙xx…”,然後轉身走人.我只是想叫叫他的名字,出一口(孩子)氣而已,天真的以為,他看不見我,我又用的是假嗓子,他聽不出是誰在叫他.誰知,他一聽見我的聲音,不僅知道了我是誰,也記住了我媽媽是誰.後來因他的報復,使我媽媽遭到了殘酷的迫害.他以為是我媽媽唆使我去叫他的,其實我媽媽根本不知道這回事.因為我的無知,讓媽媽蒙受了不白之冤,吃了苦,受了罪,真叫我痛心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