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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鍾:當鄉宦徐階遭遇了清官海瑞
送交者: chang le 2014年07月14日08:53:45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2014-07-14
經歷過上世紀中葉燃燒歲月的中國人,對《海瑞罷官》這部戲,不管看沒看過,無不耳熟能詳。偉大領袖正是借着批判這部戲及其作者——時任北京市副市長的明史專家吳晗,點起了那場“大革命”的第一把火。不過,對該劇的批判,與領袖關於階級鬥爭的一貫邏輯,似亦構成了某種悖論:本來,該劇貫穿的正是一條反兼併的階級對抗主線,劇中的兩個主角——海瑞和徐階,已被作者用正反黑白二色定格在舞台大幕上;而領袖親自做出的解構——“海瑞罷官,要害是罷官”,則將階級性內涵替換成了集團內部的權鬥,這難免給人一種游離主題的錯覺。
 
半個世紀過去,塵埃落定,我們不妨取一種平常心態,重新審視海劇的故事和人物。
 
首先必須澄清,《海瑞罷官》作為一部“新編歷史劇”,其實只是借用海瑞、徐階等幾個歷史人物之名,基本的劇情純屬虛構,與當今流行的“戲說歷史”固然並非同調,卻因其“正劇”的外殼更易於造成對觀眾歷史認知的誤導。
 
《海瑞罷官》的故事梗概是:明朝首相徐階告老還鄉,縱容其子徐瑛霸占民田、 氣死農民趙玉山之子,又搶走趙的孫女小蘭。小蘭母洪氏到縣衙告狀。縣令王明友受了徐府賄賂,當堂打死趙玉山,轟出洪氏。海瑞就任應天巡撫,決意覆審此案。徐階自恃有恩於海瑞,代子求情,提出交田贖罪。海瑞堅持占田必退,犯法當誅。徐階唆使朝臣彈劾海瑞,新巡撫戴風翔前來摘印。海瑞於交印之前,斷然處決徐瑛和王縣令,笑傲而去。
 
檢索《明史》有關記載,確有述及徐階子弟及家人劣跡的文字,最早的一條似出於御史齊康受高拱指令彈劾徐階,“言其二子多干請及家人橫里中狀”,說的是徐階的兩個兒子交結官府,家人橫行鄉里。但具體怎麼個行狀,未見詳細。所謂徐瑛霸占民田、氣死趙玉山之子、搶走趙的孫女小蘭,行賄王縣令、打死趙玉山,均出於劇作家的想像(搶小蘭一節,或是受董其昌之子強搶民女的啟發吧?),子虛烏有。
 
海瑞與徐階的衝突,實因“退田風波”而起。海瑞任應天巡撫,大刀闊斧整治土地兼併,徐府作為豪門巨室首當其衝。應該說徐階起初還是有意配合的,率先退出了一部分田產,隨後致書海瑞並附上所退田冊,以為如此便可過關,甚或還有點表功的意思。不料海瑞回信說:“看了您的退田冊,更加知道您的盛德出人意表,但是所退數額不多,可以再加清理。”這讓徐階大為難堪,不只是利益攸關,面子也擱不下,遂通過朝中故人向海瑞說情。內閣首輔李春芳都出面寫了信,海瑞一口回絕:
 
存翁(徐階)近來為一群小人所困擾,產業之多令人駭異,也是自取其咎。如果不退出過半的田產,民風刁險怎麼制止得了?為富不仁,有損無益,可為後車之戒。……我要存翁退產過半,也是為他百年後能得安靜着想啊。
 
但海瑞要求徐階“退之過半”,究竟多少,並無一個定數。因為有關徐府的土地擁有量,傳言有多個版本,有說六萬畝,有說十八萬畝,有說二十四萬畝,甚至有說四五十萬畝的。而徐階本人亦有說法,隆慶五年他在致曹貞菴書中道:“家下田宅雖不敢說無,然而也沒有十萬畝,郡縣冊籍俱在,是可以查考的。其中有一部分系親友寄附,自我罷官後,各人見已失勢不能依靠,又因官府規定一律平均徭役加征貼役,對其而言有害無利,都已收回。產權明白、確定是本府置買的,除了遵奉某某(海瑞)教令退還原主以及因收不到田租而賣去的已達三分之一,其餘二分正在典賣。我只期望當個普通老百姓,能留下少量田產,優遊其間,以享天年,就滿足了。
 
在另一封致潘恩書中,徐階又談到自己的田產數量:我家名下的田產,載於書冊的不過二萬畝,冊外又無別的戶口,不知所謂四五十萬畝安頓何處?如果當道諸公肯加查核,有無多少即刻分明。田少則田租所入也少,所入少則家人就不能多養,只要看我家裡無歌童、無食客,便可以類推。
 
如此看來,徐府的田產到底有多少,莫說海瑞不知底里,就是徐階自己也只能得其大概。當然,就算是二、三萬畝,在江南這個人多田貴的地方,也應是數得上的大地主了!
 
明晚期,江南土地兼併現象相當突出,主要表現形式就是“投獻”。投獻有兩種,一是有些地痞、無賴或“叛奴”擅自把原田主的田“獻”給勢家豪族(顧炎武家的叛奴陸某投靠豪族葉氏,興許也摻有此種“獻田”行為),這是一種赤裸裸的侵占行為,此類奸猾之徒自然可從新主子處得到一份回報。另一種是部分中小地主、自耕農為了逃避徭役,主動把自己的田寄獻給官僚地主。因為明代自太祖起就規定:“百司見任官員之家有田土者,輸租稅外,悉免其徭役。”這些人經由投獻,轉為官宦之家的家人,繼續租種自己的田地,交了租稅,免了徭役,亦不失為一種交易。
 
“投獻”之風加劇了土地集中,如顧炎武《日知錄》所記:“吳中之民,有田者什一,為人佃作者什九。”然而,既為“投獻”,此種非典型交易於事主雙方應該都是有利的,所損害的只是被轉嫁徭役的自耕農,“優免於此,勢必加派於彼”,海瑞甫一上任便每天接待不完的上訪群體,主要當是這部分自耕農。至於主動投獻者也有要求“退田”的,則系投獻後又與主人發生經濟矛盾而受欺壓者。兩者的動機有別,但都指向“退田”,可謂陌路同行。好不容易遇上了海瑞這位青天大老爺,底層蓄積已久的怒火被迅速點燃,政府主導的“退田”行動,一度演變成聲勢浩大的群眾運動。明史對海瑞此舉的評價總體上是肯定的,稱道其“素疾大戶兼併,力摧豪強,撫窮弱。”貧民的田被併入富室,一概奪歸原主。徐階罷相居鄉,對其家族的追究亦無少許寬貸。下達命令雷厲風行,有關部門小心執行,有勢力的豪族都逃竄到其他郡邑躲避。又有資料顯示,當時松江的大街小巷,一些人“皆囚服破帽,率以五六十為群,沿街攘臂,叫喊呼號”。此番情景,頗有類於上世紀20年代湖南農民運動中發生的一幕,輿論界同樣交織着“好得很”還是“糟得很”的爭論。《明史》在這點上也顯得頗為無奈,在標榜海瑞義舉的同時,又指責“奸民多乘機告訐,故家大姓時有被誣負屈者。”
 
《明史》撰寫者似有將海瑞樹為官員道德楷模的深切用意,不吝在冷峻的史筆下融入感情用語,諸如:“瑞撫吳甫半歲。小民聞當去,號泣載道,家繪像祀之。”“(瑞卒)小民罷市。喪出江上,白衣冠送者夾岸,酹而哭者百里不絕。”也說明在王朝官僚體制下,像海瑞這樣不懂得謀私利的官員,實屬鳳毛麟角。
 
《海瑞罷官》的作者為了拔高海瑞,更不惜改寫歷史:讓海瑞在罷官交印之際,先下手為強,斬了惡少徐瑛和貪官王縣令。事實是,《明史.高拱列傳》記錄在案:“(徐)階子弟頗橫鄉里,(高)拱以前知府蔡國熙為監司,簿錄其諸子,皆編戍……逮拱去位,乃得解。”不存在徐階兒子被殺情節,雖有兩個兒子被抓並充軍,恰恰是名叫徐瑛的小兒子留下來奉養老父。事在隆慶五年,即海瑞去職後一年。主使者是徐階的政敵高拱,執行者不是海瑞而是蔡國熙。這就怪不得連當年的姚棍子都要指責吳晗“違背基本的歷史事實”了。
 
作為明史專家的吳晗,飽受階級鬥爭理論浸染,不惜放棄作為歷史學者的基本操守。如此一味盲從、緊跟,最終仍為政治所棄,是為悲劇。拿政治玩歷史,自有比他更狠的角色。姚文元批《海瑞罷官》,一棍子就將對方置於死地,“永世不得翻身”矣。姚說:海瑞的“退田”就是要人民公社退田,海瑞的“平冤獄”就是要給地富反壞右平冤獄。多神!哪還用得着像你吳晗老兄瞎編故事舉證?
 
順帶一提,所謂海瑞的“罷官”,與真實的歷史亦有出入。海瑞任應天巡撫是隆慶三年(1569)六月,隆慶四年(1570)三月“改南京糧儲”,歷時九個月(《明史》說是“甫半歲”,半年能做多少事?焦裕?在蘭考少說也有一年半啊)。應天巡撫是四品官階,南京糧儲稱“總督糧儲”,正三品。當然,管人與管物,兩者實權不可同日而語。海瑞擬赴新任,卻因高拱重登相位,高與海瑞有隙,故意將糧儲之職併入戶部,海瑞遂以病告歸。
 
或許正是由於海瑞的道德形象如當今的雷鋒同志不容挑剔,徐階老先生就不得不忍辱負重,接受一些無端的指責乃至髒水。比如以三萬兩黃金賄賂給事中戴鳳翔彈劾海瑞一事,僅據傳言,傳言中又有“千金”一說。後來的論者交相引證,奈何已死無對證。其實,當時徐階在朝中有張居正暗為護持,有必要花重金行賄一名小小言官麼?而戴的彈劾雖然代表了一部分官員對海瑞的看法,當時卻未能對海瑞的去職起到決定的影響。排斥海瑞的實力派人物是高拱,而高拱的目的決不在於袒護徐階,他還等着看徐階的笑話哩。
 
徐階這個人,《明史》的評價還是相當不錯的:“階立朝有相度(宰相氣度),保全善類(保護過不少好幹部),嘉(靖)隆(慶)之政,多所匡救。間有委蛇(曲線救國),亦不失大節。”還稱讚他“器量深沉”,“雖任智數,要為不失其正。”
 
有軼事一則,頗能見出其為人:徐階退休回鄉,宴請親友,有人偷了酒席上一隻金杯藏在帽子裡,正好被徐階看見。席散,家人發現丟失酒具,四處尋找。徐階便說:“杯子在,別找了。”此時偷杯者卻因酒醉站立不穩,帽子連同金杯掉落在地,徐階見後立刻轉過身去,叫下人把杯子放入那人帽中並送走。
 
看來,此公有楚莊王之德、之量。對於海瑞“退田”給他招來的麻煩,他似也不甚介意。只是在給友人的信中表示了對政策的憂慮,認為這種“罄富者之有”的做法會令“貧弱之民更無所於貸”。他的憂慮在萬曆六、七兩年江南水患中得到驗證,當時官府庫藏空虛不能發賑,富室經此前打擊也無力稱貸,民間自救能力大為削弱。也幸得徐階給內閣首輔張居正發了“救荒疏”,徐對張有提攜之恩,張遂下令“折征蘇松漕糧之半,蠲存留之半”,救了一時之急。蘇松百姓“額手稱功於徐階”。
 
有意思的是,徐階在這封救荒疏中再次總結了海瑞應天新政的教訓,指其“導之以囂訟,教之以爭奪”,使民間喪失廉恥之心和忠厚之俗,為一點小利而骨肉為仇,導致一些世家大族破敗。“其本意是以為將富者之財散於貧者,就可使貧者都富起來。豈知人性都是得財容易,用財也輕鬆,於是奢侈賭博之風盛行,沒多久,錢花光了,貧窮的還是貧窮,而富者一旦衰落則不可復振,鄉間的富人越來越少……”
 
在徐階看來,社會有富人、有窮人,和諧相處,才能達成社會的平衡。這個觀點,顯然帶有其個人身份地位的深刻烙印。但從第三者角度看,其中有沒有一定的合理成分呢?
 
這就要看如何評判鄉紳在傳統中國的作用了。
 
明朝開國之初,朱元璋出於某種忌恨心理,對江南地區的士紳階層痛下殺手,《明史》載:太祖嘗命戶部籍浙江等九布政司、應天十八府州富民萬四千三百餘戶,徏其以實京師;洪武四年,“徏江南豪民十四萬田鳳陽”;洪武五年,“徏江南富民十四萬田濠州”。但朱皇帝的政策又是自相矛盾的,他同時設計了一套依靠鄉紳(耆老)監督地方官吏的制度,甚至規定,里老若發現地方官員有不良行徑,即可赴京面奏或直接將其綁縛入京。那麼,鄉村中誰有資格充任里老呢?當然只能是識文斷字又有教養的鄉紳,不可能是目不識丁的貧僱農。所以,在被明太祖一度挖空的江南鄉紳社會,若干年後,又為新生代的鄉紳填實了,足見鄉紳在傳統鄉村中國的不可替代。
 
到了晚明,江南地區更呈現一種生氣勃勃的個性化發展,傳統社會架構中孕育出了一些近代性因素,鄉紳階層在固有的“四民”結構基礎上,更加重了工商的成分。其時,“士大夫家多以紡織求利”,徐階家族亦“多蓄織婦,歲計所積與市為賈”,並在蘇州、北京等地設立官肆,經營匯兌業務。其所擁有的大量田產,估計相當一部分即由工商及金融資本轉化而來。

土地兼併、土地集中的確夾雜着深刻的階級矛盾,但其損害的主要是王朝的利益。社會階層內部衝突雖時有發生(如同時期同地區的“民抄董宦”事件),但至少在江南地區尚未上升為主要矛盾,甚至當大規模的農民起義燃燒了大半個中國,對江南一帶卻幾乎未發生任何影響。而接踵而至的風起雲湧的江南抗清鬥爭,適足以證明鄉宦、鄉紳集團在社會各階層中的巨大號召力。
 
今人在有選擇地轉述那些關於徐階子弟“橫行鄉里”的史料時,切莫忘記,徐階的後人,在明亡後抗清鬥爭中曾經的義無反顧和英雄輩出。徐階的四世孫徐本高因與魏忠賢斗被削職還鄉,崇禎吊死煤山,清軍下江南,本高絕食而死。徐階曾孫徐念祖在清軍攻陷松江時全家七人自盡,同時死義的有徐涑、徐開祚、徐綬等。又有徐孚遠,是徐階弟徐陟的後人,曾與夏允彝、陳子龍三人共同立誓報國,松江城破,夏、陳自盡,孚遠奔廈門、舟山等地參與南明抗清,後隨鄭成功到台灣。至此,松江徐氏人才隕沒,精英寥落,家族從此衰敗。——為了什麼?以家殉國耳。
 
一個百年世家,為了某種價值目標,就這樣輕易了斷萬畝田產與合族命運,這種貴族精神,按常理很難揣度。不得不懷疑徐階當初反對“退田”的真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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