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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帮受审判和受关押的情况(摘录自《复兴记》)
送交者: maomin 2015年08月10日19:38:10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本文摘录自《复兴记》主题节选本之五《文化大革命的前前后后》(作者:茅民)第15章。

《复兴记》全本 及其各种版本,都可去google/play/books 搜索“复兴记”后预览。

审判四人帮

四人帮在197610月被抓起来后,最初被关在中南海的地下室里,后来被转到 北京秦城监狱,这里专门关押重要官员。秦城监狱有个“武裝警察干部大队”,共300多人,专职看管 江青集团的要犯(江青、王洪文、张春桥、姚文元、陈伯达)、林彪集团的要犯(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

这个武警大队里 有个独立分队,由22个女兵组成,她们的平均年龄只有19岁,专门负责 对江青的看管、押送工作。   江青在秦城监狱里 过着简单、寂静的生活。她常穿黑色的上衣,腰板筆挺,站有站相,坐有坐相。当时江青已經64岁,但皮肤和身材 都保养得很好。她听广播、看报纸,但最经常看的是《毛泽东选集》,看后夾一纸条,第二天再接着看。在拘留期间她写了一篇文章,题为《我的一点看法》,共19页,写的字是仿毛体。  她时不时会自言自语,发些政治牢骚,但与女兵聊天时,就談些化妝、衣服等女人关心的话题。一次,江青对女兵李红说:你的面部轮廓清晰,拍側面照肯定好看。李红听后,真去照像館拍了一张侧面照,偷偷地拿給江青看,江青說:“多漂亮啊,轮廓多清晰。中国人面部的轮廓不清晰。”李紅很喜欢这张照片,一直压在办公桌的玻璃板下面。   江青吃的东西是专门订的,除了饭菜之外,还有水果、牛奶,但她有时要求吃粗粮。江青大便干燥,就吃香蕉通便。但是她经常刚吃下不久 就问:“怎么还不拉啊?”女兵李红 就打趣说:“你又不是直肠子,怎么可能说拉就拉呢?”   每天上午9时到10时 放风时,她经常從门口就开始打太极拳,但有时只是散散步。   江青经常唱京戏,边唱边表演,女兵们尽管听不清她的唱词,但她的一举一动 可以从观察孔看到:她的做功 有板有眼。   江青仍有“首长”的架势:一天要呼叫看守员一、二十次,一会儿叫开窗,说空气不好;一会儿叫关窗,说她要着凉了;一会儿说头晕了,要医生来;一会儿又说,这药她不吃。   19802月,有一天中午,江青使勁敲门,李红开门后问:“什么事?”江青说:“饭送晚了,还是凉的。”李红说:饭菜可以热,可以換。江青说著说著,把话题转到 为刘少奇平反这件事上来(注:江青已从广播里听到:中共十一屆五中全会决定 为刘少奇平反),她表示极大的不滿。她接着说:“主席屍骨未寒,就把他唯一的亲人关起來(注:指毛远新,毛泽东的侄子,江青在一次放风时 看到了他),这是对主席的不恭。”李红怎么劝都不行,门又不能強行关上。这样闹了近一小时后,江青又说:“把主席夫人都关起來了,不把我当人看,我有什么错?”李红听了,说:“你是主席的第几夫人?第一夫人是杨开慧!”江青听此言大怒,就用上海话骂李红:“你个小癟三!”李红当即回敬了一句(注:李紅性子急,外号“刺兒頭”)。江青大怒,将一口唾沫吐在李红的脸上。李红冲上去,想伸手打江青,但被其他看守拉住。第二天上午8时到10时,是李红值班。江青敲门,李红去开门。李红見江青端盆热水,拿着毛巾、香皂站在门口,对李红说:“对不起,昨天太激动了,对你态度不好,洗把脸吧!”李紅想:江青作为一个年长的、而且有特別身份的人,能对她这个20岁的人道歉,也很不容易,就说:我也不好。

关在秦城监狱的的还有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这四个林彪的干将,他们被关在秦城监狱的204楼(江青集团的,集中在203楼)。这是一座三层的青砖楼房,每层有监房15间,整栋楼关着26名嫌犯。犯人的早餐是稀饭、馒头、咸菜,偶尔吃一次油条;中餐和晚餐,一般为两个菜,一荤一素。夏天,统一给犯人发白布裤、短裤、汗衫;冬天,发棉衣裤、棉鞋,可以把夏天的单衣单裤穿在里头,但没有发毛衣、秋衣裤。鞋、袜等,穿坏了就发新的。冬天供暖气,夏天也不是太热(秦城监狱的房子,房顶之上都有一层很厚的隔热瓦,跟天花板之间的空间也很大,一个人可以猫腰走过。顶上还安装有巨大的抽风机)。犯人每天放风一次,冬天在上午,夏天在晚饭后。   黄永胜比较讲究,经常挑剔伙食,对不爱吃的东西不仅不吃,还说“不让人活下去”,甚至绝食过。   李作鹏则很沉闷,不爱跟工作人员说话,但是很服从管理。放风时 让他停 他就停,让他走就走。一日三餐,给多少 就吃多少,如果问他够不够,他的回答就一个字“行”。他就好像一个“没有任何意见的机器人”。   更不爱说话的是邱会作,他只说两句话:“我今天胃不舒服了”或是“我要吃软一点的食品”。   吴法宪对工作人员总是毕恭毕敬,叫他怎么着 就怎么着,没有丝毫不高兴的表现;他有心事,总爱说出来。吴法宪患有胆结石,曾三次被带去北京医院 找专家检查。因为有可能动手术,吴法宪很紧张。他看到《人民日报》上的一篇文章提到林彪集团和四人帮相勾结,他因此心情低落,问秦城监狱管教科科长何殿奎:“党和政府是否还能给出路?”何殿奎回答他说:“给出路是党的一贯政策。”吴法宪听后,鞠了一躬,说那自己就放心了。吴法宪跟一个战士聊天时,这位战士无意中说到:自己家乡石家庄附近 有一个导弹基地,他爸就在那个基地工作。吴法宪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了 这位战士的“泄密行为”,结果导致 看守他的那个班 被整个调走了。

19809月底,中央决定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要犯。   向这些嫌犯 送交起诉书 是在一个审讯室进行的。第一个被押进来的,是王洪文。他戴着蓝色帽子,嘴巴上下有短短的胡须。他眨巴着眼睛,听书记员宣读起诉书和法庭规则,样子很认真。最后他说:“我的罪行是严重的。我愿意接受政府的法律制裁。”他签收了起诉书。书记员告诉他:“除了你自己可以在法庭申辩外,可以请律师辩护,你可以写个简单的委托书,法庭可以代转。”王洪文答:“不要,不要律师。”说完就下去了。   接着,姚文元被押进来。他满腮胡子,比以前更胖了。姚文元有些惊慌,说:“要提到法院去判决呀!——没想到,没想到。”书记员问他:要不要律师辩护?他鼓着金鱼眼睛 望着天花板,想了半天后,说:“我这些天在想自己的问题,没想到这个问题。”书记员再次问他:“你要不要律师?”他又翻着眼睛想了半天,说:“我没想过这个问题,我没这方面的知识,不知道该怎么办。”书记员只得说:“那你回去想想再回答吧。”姚文元很紧张,当天午觉睡不着,饭吃不下,坐在床上发呆。   接着,张春桥被押进审讯室。书记员让传送员 把起诉书 交给张春桥签收。张春桥仰起头说:“我不承认你,不要。”书记员:“要不要律师辩护?”张春桥:“我不承认你们,还要什么律师,胡闹!”他梗着脖子,然后一言不发。他被押了下去。   接着,江青给押进来。她穿一身黑衣裤,布鞋。她的头发仍是全黑的。似乎长胖了一些。她接过起诉书签字的时候,还笑了一下。她说她头晕、头疼、浑身难受,问可不可以缺席审判?书记员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却问她 要不要律师?江青答:“我看了《刑事诉讼法》,有这样个规定。我想是需要个律师,有时我说不出话来,需要律师替我说……但是我不知是谁,是不是谈一谈。(自言自语地说)谁还给我当律师呢?”书记员念法庭规则时,她一只手罩在耳朵后面,仔细地听,有时会说:“停一停,我听不清。”她最后说:“我大部分听不清,是不是可以给我一份?”书记员说可以。她把法庭规则、起诉书卷到一起,退下。江青拿到起诉书后,午觉也不睡了,就在那里看、写,并时不时发出冷笑。她几次要求 与检察员谈几个问题。于是,检察员江文 会见了她。江青对他说:“法庭开庭,我要讲话。你起诉书前面有个序言、帽子,我也要讲个序言、帽子。”江文说:“这由特别法庭决定。你要遵守法庭的裁决和规则。”江青又说:“林彪集团的头子是林彪;我们这个集团的头子,不是我,是毛主席。”江文驳斥了她。江青说:还有几个问题,我要在法庭上说。江文答道:“起诉书没有提出来的,法庭不予审理。”江青说:“那我就不说。我还有几个问题,要找审判长个别谈,因为涉及国家机密。”江文表示 可以转达。   陈伯达当时生病,是从医院直接押来的。他戴着深度眼镜,在监护人员扶持下 颤颤抖抖地迈着小碎步 来到书记员前面,签收了起诉书。书记员问他 要不要辩护律师?他答道:我没想过,我不知道。书记员再问“要不要律师?”他仍说:我没经验,我想一想。书记员告诉他:要律师的话,可写个简单的委托书,法庭代转。他仍回答说:我没想过这个问题,我想一想。陈伯达被押回病房的路上,还一直嘟囔着:“我没想过,我不知道,我得想想。”

1119日晚,十名被告吃过晚饭后,脱下黑色囚服,换上了一套新发的灰色衣裤。天黑之后,一个由30多辆车组成的车队,从秦城监狱 浩浩荡荡地出发了。每个被告乘坐一辆车,前后各有一辆备用车。沿途戒严。车队最后抵达 位于正义路7号的公安部。十名被告,被安置在公安部北大楼 由办公室临时改成的十间宿舍里,这里离公审的大礼堂只有50米远。半夜12点,江青还没有睡觉,在屋里来回走动。看管的何殿奎 要求她必须睡觉。江青回答说:确实睡不着。何殿奎让医生给她吃了安眠药,不久她睡着了。

第一审判庭 对江青一案的法庭调查 进行了六次之后,于1224日上午9时 进行法庭辩论。检察员江文首先发言。他在历数江青的罪行之后,说她 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2条、第98条、第144条,构成了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非法拘禁罪、诬告陷害罪、刑讯逼供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罪,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3条从重判处。   接着,江青作自我辩护,她说:“你们逮捕审判我就是丑化毛泽东主席,丑化亿万群众。……你们审判我就会使‘文化大革命’中的‘红卫兵’和‘红小兵’抬不起头来。”审判员打断她的发言说:“我们是代表人民审判你的。”江青立即反唇相讥:“你代表人民,你知道什么是人民?你还是戴上假面具吧!不然,太丑了!”审判长按铃警告江青。


四人帮受审。

第二次法庭辩论于五天后进行。检察员江文 起立发言,驳斥江青于24日所作的自辩。接着,审判长曾汉周 问江青:“还有什么话要讲?”江青提出要看“九大”、“十大”的报告。审判长认为 这两个报告 与本案无关,予以驳回。江青说 法庭这是在剥夺她的发言权。审判长多次按铃制止,她不理会,继续说:“江华了解我,问问江华我怕过谁?我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审判长此时宣布:“你在法庭辩论中,对指控你的犯罪事实不是进行陈述和辩护,而是利用法庭辩论的机会,进行诽谤、谩骂,法庭一再警告你,你不服从法庭的指挥,违犯法庭规则,现在宣布法庭辩论结束。你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江青在她的最后陈述中,先念了她在关押期间写的《我的一点看法》。她放开嗓门、尖声尖气地念道:“……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投降叛变,授人以柄。要害问题,两个纲领:以阶级斗争为纲(注:这是毛泽东提倡的),纲举目张,继续革命;以三项指示为纲(注:这是邓小平提倡的),以目混纲,修正反动。穷凶极恶,大现原形。掩盖罪恶,画皮美容。树立威信,欺世盗名。标新立异、谣言惑众。弥天大谎,遮瞒真情。偷天换日伎俩,上下其手劣行。张冠李戴卑鄙,移花接木暗中。转移人民视线,妄图洗刷臭名。罗织诬陷中央文革,迫害灭口有关知情。只手难掩天下耳目,修正主义螳臂之能。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乃是我人民大众英雄。……”读毕,她接着说道:“要为真理斗争,我的声明如下:你们借助国家名义,拼凑了一个什么特别法庭,给我罗织了一大堆罪名,这些罪名一条也不能成立。我过去的一切都是根据中央的指示做的,我在工作中有错误,有偏差,但绝不是犯罪。……现在你们逮捕我、审判我,就是要丑化毛泽东主席,就是要把文化大革命中的红卫兵和红小兵压得抬不起头来,就是要为刘少奇翻案。……我现在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要向毛主席负责。现在整的是毛主席。我的家乡有句老百姓的话:‘打狗看主面’,就是说打狗呵,还要看主人的面子。现在就是打主人。我就是毛主席的一条狗。为了毛主席,我不怕你们打。在毛主席的政治棋盘上,虽然我不过是一个卒子,不过,我是一个过了河的卒子。我认为我是‘造反有理’,‘革命无罪’。过去我经常说:革命要有‘五不怕’:一不怕杀头;二不怕坐牢;三不怕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四不怕开除党籍;五不怕老婆离婚。这第五条对于我不成问题了,二、三、四条已经三年多了,我经受了,第一条杀头,我久候了!……”江青质问法庭:“战争的时候(注:指她当年跟毛泽东转战陕北的时候),唯一留在前方追随毛泽东主席的女同志只有我一个,你们躲在哪里去了?”江青又说:“清君之侧,目的在‘君’。罗织陷害,血口喷人。利用专政,搞法西斯。精神虐待,一言难尽。破坏政策,凶悍残暴。造反有理,革命无罪。杀我灭口,光荣之甚。……这就是我的回答!”江青讲了近两个小时。   曾汉周问:“被告人讲完了吗?”江青:“讲完了。”曾汉周:“请把你的原文交给法庭。”江青:“可以。”她将原文交给值警法警。曾汉周:“你还有什么要说的?”江青:“已经累了,到此为止吧。”曾汉周:“把被告人江青带下去。现在休庭。”

与江青相反,张春桥在法庭内外 始终一言不发。问他问题,他不答;送交文件,他不看;要他签字,他不签。但王洪文与法庭很配合;姚文元也比较配合,但讲到自己的责任时 往往避重就轻。

对于这十名被告 该判何种处罚,是由中央政治局开会决定的。当时,多数人主张判江青死刑。但陈云说:“不能杀,同‘四人帮’的斗争终究是一次党内斗争。”有人说:“党内斗争也可以杀。”陈云说:“党内斗争不能开杀戒,否则后代不好办。”最后决定判处江青、张春桥两人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1981125日,特别法庭 江华庭长 对江青等罪犯 宣布判决。江青侧过耳朵,伸长脖子,眼睛紧紧盯住台上的江华。整个会场寂然无声。江华提高了嗓音,一字一句地念道:“判处被告人江青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刚念完“死刑”两字,江青已立即跳将起来(注:宣判时没有戴手铐)喊道:“革命无罪,造反有理!”“打倒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伍修权 立刻命令:“把死刑犯江青押下去!”两名女法警 要给江青戴手铐,江青拼命挣扎、头发散乱,两位女法警按不住,从后面上来两个高大的男法警 压住江青的手臂,女法警给江青戴上了手铐,然后将她拉了出去。到了外面的候审室里,女法警一松手,江青就瘫倒在地上,可能她误以为 马上就要将她拉出去 执行死刑。这时,一位女法警喝道:“江青,你听清楚了没有,判处你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江青一听,慢慢从地上爬了起来。

接着,特别法庭宣布对张春桥的判决:也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法警给张春桥戴手铐时,他挣扎了几下,被戴上手铐后,他将戴着手铐的手高举了起来,但随即被法警压了下去。法庭的旁听席上 响起了掌声。   对其他罪犯的判决是:王洪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姚文元有期徒刑20年,陈伯达、黄永胜、江腾蛟有期徒刑18年,吴法宪、李作鹏有期徒刑17年,邱会作有期徒刑16年,都是剥夺政治权利5年。   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四人,从1971年被捕起,此时已被关押十年,均已超过刑期的二分之一。因此,半年后 他们均按法获保外就医,出狱。黄永胜被安排到青岛,吴法宪到济南,李作鹏到太原,邱会作到西安,均分配到较好的住房居住。在新住处,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 分别写出了回忆录,并在香港出版。

【附注:江青在判决后 被押回秦城监狱。在那里,她不需要参加劳动。狱方给她提供了织毛衣的工具、毛线。江青很喜欢织毛衣,在延安时 为毛泽东织过多件毛衣。现在,她还是给毛泽东织毛衣。另外,她要求 每天吃三根新鲜黄瓜(注:为了养颜,保持脸部有光亮)。工作人员每天到监狱菜地里 为她现摘黄瓜。这块菜地 是由外面调来的劳改人员种的,不向江青算钱。   1984年,江青感到嗓子有些肿痛,开始时以为是感冒,并未在意。可是日见严重,后来进食都有困难了,经医生检查,发现患了喉癌。是年,江青获保外就医,但实际上并没有离开秦城监狱,只是在监狱内换了一个地方。这是一个独立的小院,原来是战犯洗衣房,面积有100平方米,战犯全部被释放后 一直空置着。此时被隔成三间:东边是活动室,有电视;中间是工作人员的值班室;西边是江青卧室,附卫生间。卧室和值班室之间的隔墙,一米以上全是玻璃,通过这玻璃 外面可以看到里面,而里面却不能看到外面。一个四人小组24小时值班,监护江青。   江青的女儿李讷、女婿王景清,经常到这里来看她。他们是乘公共汽车来的,路程又长,来去就得一整天,但他们还是经常来。每次见到女儿,江青都很高兴。她的腿有点不方便,站起来时 得用手扶着墙。李讷喊着妈妈,抚摸母亲的额头,抱住母亲,这时 江青常常会流泪。   江青自知将不久于人世,于是提出要搬回中南海去住,要有关方面 归还她在中南海里的那套被称为“201”的房子,说那是毛泽东主席生前用自己的稿费 为她修建的。她还几次给中共中央写信,要求为自己平反。这些要求都被拒绝。   1991513日晚,江青照常上床睡觉,却再也没有醒来。第二天早晨 值班人员发现 她的身体已经变硬,终年77岁。原来,她平时攒下了安眠药,昨晚用安眠药自杀了。15日,江青的遗体被化名为“李梓”,送往解放军总医院太平间 冰冻停放。24日,江青遗体被火化。新华社于64日发布了她的死讯:“本社记者获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江青,在保外就医期间于一九九一年五月十四日凌晨,在北京她的居住地自杀身亡。江青在一九八一年一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九八三年一月改判无期徒刑,一九八四年五月四日保外就医。”   在北京西山的福田公墓,江青的女儿李讷为江青建了一座墓。墓碑上面刻着:“先母李云鹤(注:江青的原名)之墓,一九一四年至一九九一年,女儿、女婿、外孙敬立。”墓前常有鲜花簇拥,是群众自发送的。   张春桥自从被捕之后,一直一言不发。其实,在毛泽东还在世时,他就曾对其女儿说过:毛主席百年之后,那就跟他们斗吧!斗得过就斗,斗不过就千刀万剐。”2005421日,张春桥因肝癌 死于秦城监狱,终年88岁。   王洪文死于肝病,终年58岁。   姚文元于1996年刑满释放, 2005年死于糖尿病,终年7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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