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折戟沉沙铁未销 八.真相的探索6 |
送交者: ABSS 2022年05月16日18:28:52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6. 256号专机是先迫降再起火,还是在空中就已经起火?飞机迫降是因为起火吗? 长期以来,官方的说法都没有承认256号专机在空中已经起火,而是说因为”油量不足”而被迫在野外迫降,失败后起火爆炸,导致全部九人死亡。但是国内外的大量证据表明,飞机在坠毁前就已起火。” 汉纳姆发表在《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中的文章写道:”1971 年9 月13 日凌晨2 点30 分左右,杜卡加汶•丹吉德玛(Dugarjavyn Dunjidmaa,又译为敦吉玛)正守候着蒙古东部靠近贝尔赫的荧石矿的炸药库,当时涡轮发动机的哀鸣声引得她仰望夜空。丹吉德玛现住在贝尔赫一个毛毡制成的帐篷里,她回忆说,不久我看到那架飞机在坠落时飞机尾部起火。从我所处的地方,我能够一直追踪那架飞机直到它坠毁的地方。”汉纳姆采访的另一个证人,蒙古女哨兵纳瓦卢桑•索若尔(Navaanluvsangivn Soror)则回忆说:“当我听到有像汽车发动机的很大的声音,我提起枪跑了出去。”索若尔回忆说她看到飞机上有三处着火,她冲回办公室,打电话报告了上级。 汉纳姆的文章发表三年后,中国《环球时报》驻蒙古特派记者敖其尔在1997 年10 月16 日采访了256号专机坠机现场的另一个目击者拉哈玛,所写访问记《今日温都尔汗》发表于1997年11月23日《环球时报》第一版。文章说,拉哈玛大娘原来住在离飞机坠毁地点近3公里的地方,她今年67岁,中等身材,穿着一身灰色蒙古袍,头上围红色头巾,右眼不好。她的老伴已去世了。提起九一三事件,她摇摇头说:”那是个可怕的夜晚。”拉哈玛大娘回忆说,1971年9月13日凌晨2时,一阵”嗡嗡”的声音把她惊醒。她急忙穿好衣服,出门一看,发现这难听的声音是空中传来的,这时羊群惊散,马嘶狗叫。她仔细一看,从西南向北飞过来一架冒着大火的飞机,飞得相当低。在巴图脑尔布苏木上空,绕图门山转一圈后顺着扎森山谷向西南方向飞行,声音越来越大。大概不到20分钟在苏布尔古盆地坠毁。当时没听到大的爆炸声,现场大火连天,第二天出事地方人少,当地老百姓保护了现场。在飞机坠毁地方,一片废墟,还冒着青烟。机上9人全部死了。”1997年67岁的拉哈玛,1971年41岁,是省里著名的摔跤手,当时耳聪目明。当晚天气晴好,能见度很高,她家离坠毁现场又只有3公里,应该是看的很真切的。(王年一 陈昭,《256号飞机是在空中先起火后迫降的》) 国内的一些信息也说明256号专机是先在空中起火之后才迫降的。时任空军情报部部长贺德全回忆,当时负责对苏蒙监听的是空军情报部驻太原的技侦八团。九一三当晚,八团有一辆车潜伏在离中蒙边境100多公里的地方,侦听到蒙古的地面观察哨用蒙语向他们总部报告:”有一个大型目标入侵”,然后”一个大型目标空中起火”,最后是通报”大型目标坠毁”,而且通报了坠毁的地点。八团按程序把情报汇报给了空军指挥部的贺德全和王飞,再汇报给了李德生和周恩来(《”九一三”之夜,空军侦听到”空中起火”》,高瑜专访贺铁军,《新史记》第四期)。 2013年12月出版的《毛泽东年谱(1949-1976)》中记述:1971年9月13日晚上,周恩来在向毛泽东报送有关文件时还说:”附上两张情报,值得一阅。也许三叉戟飞机逃出去后真烧死了,也许是敌人迷惑我们。”所附情报是空军司令部的工作报告,内称:九月十三日十八时零四分,蒙古国雷达团团长向所属各连发报说,凌晨二时半,有一架不明作战飞机在温都尔汗东北方向六十公里处着火掉下来了,按照国防部长命令从十八时起进入一等戒备。”这是官方权威文件首次正式承认:中国军方最初获得的情报表明256号专机是在空中着火之后坠落的。而在此之前,官方文件披露的蒙古情报都是经过”修正”的,即:坠落在前,着火在后。(蒋健,《出逃的256号专机为什么要带油迫降?》)
对于256号专机在空中起火的说法,有些人不同意。例如256号专机的副驾驶康庭梓就认为当地人可能是把机翼下面两个着陆灯的灯光看成了火光。但是这个说法有三个问题:1. 着陆灯的灯光是白色的,而火光是红色的;2. 着陆灯的灯光是聚光效果的,下射效果只有8-9度,稍微偏离正前方就看不到;3. 着陆灯光的形状是规则而稳定的,而火光的形状是不规则而随时变化的。在天气晴朗的情况下,距离仅3公里,一个耳聪目明、正值壮年的蒙古妇女会把完全不同的两类光弄混,这个说法很难站得住脚。还有人说如果空中起火飞机尾部会拖着一条20-30米长的火龙,而256号专机坠落时并没有出现火龙。笔者想说的是起火部位不同,产生的现象也会有很大差异。例如油箱起火,或者输油管大量漏油,就有可能产生火龙。但如果还没有漏油,飞机只是局部起火,未必就有火龙产生,不能一概而论。 那么空中起火是256号专机迫降的原因吗?根据笔者的分析,只有当时发生了非常紧急的情况,飞行员潘景寅才不得不选择在温都尔汗迫降,否则当时发生的一系列诡异的现象都无法给出合理解释。 关于256号专机迫降的情况,我们先来重温一下九一三事件蒙古政府调查报告的结论:该编号为256之三叉戟1E型飞机的坠毁原因是由于飞行员所犯的错误所造成。这个结论可以由以下事实证明: 1. 坠毁前该飞机航速为500-600公里/小时,直飞,着陆前没有放下起落架及轮胎,而且襟翼和着陆灯也没有打开; 2. 飞机残骸碎片坠落及散布于600x100平方米范围,这证明该飞机是以上述时速或高于上述时速的航速坠毁的; 3. 飞机坠毁在大范围内引起爆炸和燃烧,爆炸后的燃烧持续了很长时间,这证明事故发生时,该飞机仍然携带足够燃料可以继续飞行; 4. 事故发生时的那一瞬间,飞机引擎仍然在全速运行,并没有损坏(引擎没有燃烧过或被损坏的迹象); 按照蒙古政府的调查报告,飞机坠毁前没有打开着陆灯,这首先驳斥了康庭梓关于当地牧民把着陆灯光看成火光的说法。报告指出事故发生时,飞机仍然携带足够燃料可以继续飞行,这也驳斥了官方”油量不足”的说法。”油量不足”说法自相矛盾的地方在于,既要证明256号专机是因为没有油而不得不选择在野外迫降,又要解释既然没有油,为什么飞机迫降爆炸后引起的大火又燃烧了很久。按照三叉戟的油箱设计,中央油箱和机翼外组油箱耗尽之后,燃油会集中在机翼的内侧油箱里,而机翼内侧油箱与机腹几乎是在一个平面上。以机腹擦地着陆,机翼油箱不可避免地要摩擦到地面,因此只要油箱里有剩油,这种在野外以机腹擦地迫降的方法几乎可以说是100%要起火爆炸。身为负责空军一号专机的资深王牌飞行员,潘景寅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 康庭梓回忆潘景寅在60年代初的一次迫降经历时说:”有一年冬季下雪,他在起飞时飞机左边的主起落架撞在了跑道边沿清扫堆起的雪丘上,致使起落架后撑杆受损而不能正常落地。在此情况下,潘景寅首先想到的是在空中盘旋,尽可能将机上的燃油消耗掉,以防止落地时另一个没有受伤的起落架也支撑不住,机身与道面磨擦起火爆炸…最终飞行员安然无恙,飞机经修复后继续使用。”(康庭梓《林彪坠机过程的思考--林彪座机是如何“掉”下来的》)既然潘景寅清楚地知道带油迫降的极高风险,为什么还要冒死这样做呢? 更为诡异的是,三叉戟飞机配备有先进的反推力装置,可以在飞机迫降时减速。而潘景寅在迫降时并没有使用反推力装置的迹象,也没有关闭任何一台发动机,而是全速运行冲向地面,这又是为什么呢?还有,温都尔汗机场离坠毁地点不过70公里,7分钟就可以到达,300公里内更有乌兰巴托机场等三个大型机场。如果真是”叛逃苏联”,蒙古是苏联的盟友,为什么不与地面联络在机场降落,反而选择风险极高的野外迫降? 一系列怪异的情况,只能有两个解释: 1. 飞机上发生了极其紧急的情况(例如严重起火),潘景寅已经控制不了飞机,启动不了反推力装置,打不开减速板,无法关闭发动机,更等不及燃油耗尽,只能立即迫降; 2. 潘景寅蓄意自杀,置飞机上所有乘员于死地。 先撇开第二个解释不谈,根据袁策祥《913事件中的李文普及其他》一文的分析,坠机现场分析中至少有两点表明当时飞机很可能发生了紧急情况,比如严重起火: 1. 迫降时机上乘员并没有坐在既定的座位上; 2. 机上乘员都没有系安全带。 袁策祥根据孙一先对于坠机现场的描述,分析认为除了驾驶舱内的潘景寅和叶群,后面的人分成两组,一组在前舱登机口,三个人把林彪围在中间,做出保护姿势,另一组则在后舱登机口,两个人保护林立果。坠毁前,机上人员都已摘掉手表、鞋子等,说明他们是为迫降做了准备的。但是,两组人都离开了自己的座位,没有系安全带,这是明显违反常识的。驾驶时速100公里的汽车,交通规则都会严格要求乘员必须系安全带,何况时速高达600公里的喷气式客机,又是在随时可能起火爆炸的野外迫降? 机上乘员违反常识的奇怪做法,只能说明当时机上发生了极其紧急的情况,两组人才会以不惜牺牲生命的做法来保护林彪和林立果。综合当时形势,最有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就是飞机起火。试想一下,如果发生其它紧急情况,最安全的做法仍然是留在座位上,系好安全带,以防备飞机落地时带来的巨大冲击。只有在起火的情况下,机舱内已经是浓烟滚滚、火光熊熊,舱内乘员才不得不离开座位,躲到前后登机口比较宽敞的地方,打开小舷窗通风,否则留在座位上可能在落地前就已经被浓烟呛死。 事后的情况也证明了这些做法已经是机上乘员能够做到的最大努力。根据资料分析,在落地时,至少潘景寅和林立果还活着,因为他们后来在大火中挣扎了很久,表情非常痛苦。叶群的尸体几乎没有明显外伤,皮肤也只灼伤一点点,林彪则由于身体本来就虚弱,加上年事已高,在落地时摔断了腿,头部也有外伤。飞机落地时的巨大冲击、燃油起火带来的猛烈灼烧,加上大火带来的缺氧和一氧化碳中毒,这牢不可破的三重灾难,让无情的死神最终带走了机上全部九名乘员的生命。
附录:袁策祥《913事件中的李文普及其他》第七章 几十年来,913事件的真相一直众说纷纭。256号坠毁后,当时中国驻蒙古使馆的许文益大使、孙一先秘书等四人曾奉命到蒙古温都尔汗东北的现场勘察。近年,孙一先出版了《在大漠那边》一书,披露了一些当年现场勘察的情况,为我们了解256号的坠机现场提供了宝贵资料。 根据孙先生的描述,现场有一个情况令他极感意外,就是虽然飞机严重解体,但机上九位乘员的遗体完整、分布有规律。256号最后像香蕉皮一样被撕成了上、下二瓣,机头部分连在一起。9具遗体的位置差不多都在下半片机身与舱内物品残骸的分界线上,大概就是客舱地板附近。根据现场痕迹判断,256号落地后没有发生翻滚,机腹滑行比较平稳,飞机运动轨迹比较规则,所以飞机在迫降过程中机上乘员的位置应该没有很大改变。9具遗体的位置基本反映了他们生前在飞机上的位置:潘景寅和叶群在驾驶舱内,三位机械师邰起良、张延奎、李平和林彪在离驾驶舱不远的位置,林立果、刘沛丰和杨振刚三人在一起,大约在机身中段。 这个位置分布极其怪异。不合理之处在于,为什么没有其他机组乘员在驾驶舱内帮助潘景寅实施迫降?正常情况下,飞机在起飞和降落的过程中必须由正、副驾驶共同驾驶,因为操作繁多而且不能有半点差错。当时256号的机组没有到齐,副驾驶不在飞机上,但有机械师可临时替补。256号之所以能在山海关机场紧急起飞,就是机组进行了重新分工的结果。康庭梓分析:”李平是坐在右边副驾驶的位置上,完成他分工做的起飞动作。张延奎可能是坐在副驾驶座位后边空勤机械师的座位上,邰起良则可能站在中央操纵台的后面,这样从舱顶到操纵台的任何位置的开关,他都可以够到;凭他对各种特种设备熟悉的程度,会准确无误地完成起飞前的各项工作”。256号当时进行野外迫降,比正常降落更是危险万分,稍有不慎就会机毁人亡。潘景寅至少可以采用起飞时的组合,充分发挥每一位机组人员的作用,避免任何遗漏或错误,增加自己和所有乘员的生存机会。可实际情况居然是没有任何一位机械师帮助潘景寅,反倒是对飞行一窍不通的叶群呆在驾驶舱内,这是一个极为反常的现象。 从遗体的分布来看,飞机被林立果劫持的可能性是可以排除的。因为三位机械师离驾驶舱更近,林立果等三人反而比较远。而且孙一先根据现场情况认定:”没有发现可能导致搏斗的迹象。”不仅没有任何对抗,反而有三位机械师齐心协力保护林彪的痕迹:”令人诧异的是,四、六、七号尸体成一弧形,拱卫着5号尸体,而5号尸体头部朝东略偏北,其余三人头部统统朝西,相互之间几乎是等距离的三至四米。”其中的6号是张延奎,其遗体有一个极其明显的特征:”上肢上伸,两小臂及手心内扣,像是要抓什么东西。两腿斜叉开,膝盖向上,脚心朝下,作蹬地状。这具尸体翻身朝下时,便溺约二十秒钟,证明尸体的膀胱和尿道都没有烧坏。”这个明显的特征说明张延奎生前紧紧抱着什么东西,而且正因为这个东西的保护,使得他的下腹部的烧灼较轻,器官保存比较完好。四个人中只有邰起良是趴着的:”4号尸体,个子瘦高,趴卧在地。上身穿着皮夹克,只后襟边烧掉,腰间皮带尚在,但裤子全部烧光。两腿叉开,脚心朝上。两臂下弯,右臂肘朝外,手心朝上……”,非常像是背着什么东西的姿势。7号是李平”两臂横伸,小臂上擎,右手心向上,左手心下扣”,也是保护什么东西的架势。不难猜测,三个机械师围成半圈,一个背、一个抱、一个护着的正是位于三人中间的林彪。三个机械师在最后关头,完全不顾自己的危险,用肉体当盾牌严密地保护林彪,令人感慨。特别是邰起良背负林彪,必须用自己身体的正面抗击烈焰、碎片和与冲撞等致命打击,受伤最重。”面部全被摔烂,血浆沾着沙土,非常难看在软地面上摔成这个样子,足见飞机爆炸时被抛得较高。”邰起良的面部应该不是在软地上摔烂的。因为摔得这么重,脸的一半应该都陷到地里面去了。更大的可能,是在飞机的不规则运动中与舱壁等硬物冲撞造成的。真正的勇士,敢于面对致命的伤害,做出舍己救人的壮举,无论在什么价值体系下,都是值得人们敬仰的英雄。 四个人中林彪和邰起良有非常明显的外伤,林彪左腿折断、邰起良”面部全被摔烂”。我们有理由相信,飞机迫降前,这四个人不在座位上,也没有系安全带。不仅如此,后面的三个人林立果、刘沛丰和杨振刚在飞机迫降前也不在座位上,而是挤在一起躲在机身中段一个相对宽敞一点的地方;这三个人与前面四个人的情况相似,刘沛丰和杨振刚都有严重的外伤,只有林立果稍好一点。在这两堆人中,林彪和林立果被夹在中间,显出极其明显的被保护特征。这些人在飞机迫降前,不在座位上坐好、系紧安全带,反而离开座位,这也是极为反常的现象。乘坐汽车、飞机等高速运动的交通工具一定要系好安全带。据统计,汽车事故中,系不系安全带事故死亡率相差4倍。因为不系安全带,事故发生时乘客很容易被甩出座位,即使没有当场撞死,也会因为昏迷、骨折或内脏受伤,导致失去自救能力,一旦现场着火就会因无法快速脱离而失去生存的机会。飞机速度比汽车更快,即使是正常降落乘客也有强烈的冲击感。如果不系安全带就有可能被撞伤。所以在飞机的起、降阶段,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没有人会不系安全带。 特别是飞机遇险迫降,第一道保护措施就是系好安全带;如果这一条做不到,其它的措施恐怕都没机会用上了。因为迫降的飞机往往会引起火灾甚至爆炸,所以飞机落地后所有乘客必须尽快脱离现场。无论你坐过多少次飞机,空姐在起飞前都会强调系好安全带,并示范一种双手抱头、蜷缩身体的姿势。这道必不可少的手续,就是为了教会乘客保护自己,在发生紧急情况时保留一定的行动能力,增加生存的机会。林彪等人在飞机迫降前违反常规、离开座位,如果不是生命已经受到更直接的威胁,绝不会如此。很多现场证据以及不止一个目击者的证词都表明,256号在空中已经起火。飞机上的乘客为了躲避机舱内燃起的大火和浓烟,不得已离开座位躲到二个稍微安全一点的地方。林彪年事已高、身体虚弱,没有行动能力,三位机械师背负肩扛,把他转移到了某个火势稍缓之处。因为飞机着火,发动机或其它机件失灵,飞机已经无法用常规的方法操纵。256号在茫茫黑夜中如飘零的落叶,危在旦夕。潘景寅只能凭本能与死神进行无望的较量,机械师在驾驶舱内也起不了多大作用,所以进入客舱帮助已处于极度危险和困难中的林彪等人。这是唯一能对现场的遗体分布作出合理解释的推论。 笔者根据256号舱内布置图判断,这二伙人分别躲在前、后登机门处。因为这二个地方比较空旷,没有可燃物,火势稍缓。舱门上还有一扇小舷窗可以打开,有新鲜空气吹进来可以冲淡浓烟和毒气,暂供呼吸。而且一旦飞机成功迫降,他们能够迅速打开舱门、脱离现场,尽力逃生。可惜元帅之命早已天定,温都尔汗注定是他的长眠之地。血肉之躯毕竟难当毒烟的熏灌和烈焰的燎烤,在迫降过程强烈的冲击和颠簸中,机舱内的人全部昏迷,并在减速过程末期从支离破碎的机体中滚落到地面,彼此分开了几米的距离,然后在大火引起的高度缺氧中就直接窒息身亡了。从9位成员的遗体分布看,机上并没有发生任何对立或冲突;相反,机组和其他成员对林彪、林立果二人采取了严密的保护措施,所以劫机与反劫机斗争一说是站不住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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