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腐敗
內戰結束後民主黨被打垮,共和黨一黨獨大,他們占據了各級政府的不同部門,使政治分贓製發展到一個新的高度。長期的穩定形成了黨魁勢力,黨魁也稱政治老闆,他們控制各級政黨機器,依靠恩賜官職來拉攏黨派骨幹,進而控制各種選舉和州,甚至聯邦政局。得到官職的黨派忠誠分子也利用職權來回報政治老闆,他們把大批合同,專利,投標轉讓給支持本黨的企業家。政治分贓,恩賜庇護和黨魁老闆三位一體,構成當時政治腐敗的主要特點。
80年代出現了一批全國性的黨魁,他們長期坐鎮國會(總統有任期制,但國會議員沒有),遙控各州,從容的進行全國性的政治交易。90年的以後,還出現了資本家直接充任的特大黨魁,比如共和黨人馬庫斯.漢納,被稱為“總統製造者”,後來的麥金萊,塔夫脫,哈定總統均出自他所在俄亥俄州,同漢納的經營不無關係。
政治老闆的橫行導致各種腐敗醜聞層出不窮,其中以坦慕尼協會案,動產信貸公司案,威士忌集團案最為著名。
坦慕尼協會案
坦慕尼協會最早成立於一七八九年五月十二日,它是以一位著名的印第安人酋長命名的一個慈善機構。這個協會以反對以漢密爾頓的“精英政治”聞名,因而為民主黨所青睞。1790年代,坦慕尼協會被艾倫.伯爾改造成了民主共和黨的競選機構,並為伯爾當選為美國第三任副總統立下了汗馬功勞。
在內戰之前,這個協會就和愛爾蘭移民進行選票和公務員職位的交換。內戰之後,他們的行為更加瘋狂。
一八六三年,協會第二任老闆特威德成了街道管理局副局長,他在任時許多清掃街道的合同被承包了出去,他還從街道開通費中獲取回扣。這一年,特威德把坦慕尼協會改造成了美國地方政治中最有效的政黨機器,他的幫派人員一度同時據有紐約市三個最重要的法官職位,其他所有經選舉產生的市政官員的職位,以及紐約州長職位和議會中很多席位。
一八六五年至一八七一年,紐約市的承包合同中,承包商將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的合同金額作為回扣給政府官員,賄賂成為了公開秘密。一八六七年,特威德成了百萬富翁,擁有第五大道上的兩所住宅、一艘遊艇、一處鄉村別墅、和價值三百多萬美元的土地。
坦慕尼協會侵吞公款最有名的例子,是一座法院大樓工程。該大樓原定的建築費用為三十五萬美元,但最後賬單為八百萬美元。發票中,四十把椅子和三張桌子花了十七萬九千七百二十九美元六角。修繕費用為一百十四萬九千八百七十四美元五角。一名粉刷工人,兩天的工資為十三萬八千一百八十七元。
特威德明文規定,凡紐約市政府的一切開支,他收百分之五十五的回扣。一八七零年,提高到了百分之六十五。其中,他得百分之二十五,其餘分給市長、司庫、律師等人。在一八六九年到一八七一年的兩年裡,特威德一夥的賬款達二億多美元。為此,他成立了一家銀行,該銀行還收受市政府存款,特威德本人是十二家公司的董事。
特威德被告發後,在法庭上和法官有過這樣一席對話:
問:“你控制坦慕尼時,是否控制了紐約市的選舉?”
答:“是的,絕對如此。”
問:“你是怎樣進行控制的?”
答:“每一選區有個頭,他控制區內的事務,總部依靠他們來進行控制。”
問:“他們是怎樣把某人選上去?”
答:“這要看情況,有時採用一攬子計票,有時根本不計票,然後宣布一攬子結果,或者乾脆換上我們要選的人。”
問:“看來,選舉並不是選舉。投票只是一種形式,用來宣布預定人選,是嗎?”
答:“決定結果的不是選票,是計數。”
坦慕尼協會屬於民主黨陣營,這個案件被當作了政治工具,使本來就內戰後長期在野的民主黨元氣大傷。為了報復,他們大量搜集共和黨人上層醜聞,牽出了動產信貸公司案和威士忌集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