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簡體 繁體 手機版
分類廣告
版主:無極
萬維讀者網 > 史地人物 > 帖子
民主法治面前人人平等:首提毛澤東思想也並非可護短劉少奇先叛黨後亂政罪過的擋箭牌
送交者: 東田楓葉 2025年08月01日07:09:02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儘量客觀性地從黨紀國法的腳或層面,客觀地透視這篇網絡論壇上題為《【深度】劉少奇的天真在那些方面?》文章中,去通篇法盲性歪理謬論的實質,及其完全類似蔣統國民黨中那些極右政治勢力那種逢毛逢共必反的政治文宣那種欺騙性假話謊言的口吻。    客觀地說,還真是:到了國外洋人主流社會的職場中謀生多年之後,才深刻地體會到:原來全世界所有進步文明、科技發達、民生經濟環境健康良好的國際或地區,無不處處體現毛澤東思想精髓中,那無處不透視出的民主與法治的政治統治理念及其相應先進的統治軟實力的體系。即便港台地區,也無不如此這般!    為什麼說這篇題為《【深度】劉少奇的天真在那些方面?》文章之所以法盲性外流謬論、且純屬出自於蔣國黨政治文宣欺騙性假話謊言的遣詞造句和口吻呀?那完全就是歸咎於蔣國黨政治文宣之歷史以來,那慣性效仿納粹戈培爾式重複些:要麼,空口無憑而純屬子虛烏有的謊言;要麼,法理邏輯性偷換概念式顛倒黑白或本末倒置而悖論客觀事實的忽悠嘛。所以,也就必然透視出其法理準則、客觀事實上,其道理邏輯漏洞百出,而無法自圓其說的笑話了嘛!    第一,該文作者開篇便這麼所謂道:“劉少奇曾經天真的認為,毛澤東思想是我提出的,老毛的個人崇拜權力集中也是自己的手筆,自己能夠把他捧上天,也能夠把他拉下馬?這種想法非常幼稚,把他捧上天容易,他高興,把他拉下馬他高興嗎?他掌握更大的權力與影響力,在你還沒有把他拉下馬之前,他就把你絞成為肉醬番茄醬了。而且,在毛方式暴力的紅衛兵面前‘拿出憲法’為自己‘維權’(這些暴徒,還有法治意識嗎)。天真之處:以為黨內“戰友情”可以抵禦毛的政治清算。以為體制是可以‘自我修復’的,而不是一人獨裁的工具。天真之處:以為‘權力地位’可以保護他,忽視毛早已完成了‘組織外奪權’的準備。劉少奇的天真,是一位‘體制內理性主義者’在面對‘毛式非理性統治邏輯’時的全面失效:他:把黨當成組織;把權力當成契約;把毛當成合作者;把人民群眾當成理性力量......”云云,反而客觀性非但極盡透視出其隔空海峽那主觀臆斷式對客觀歷史之道聽途說而不懂裝懂、膚淺無知之能事,還盡顯其法盲式將本來政黨政治就該公共事業之必須客觀性就事論事的性質,竟將其視為小農經濟式自私自利性質的政治商品之買賣交換性弄虛作假。    1)且不說那所謂“毛澤東思想”的正式提法,客觀史載性也根本並非始自於劉少奇,而是另有其人;其客觀的科學真理性,也並非劉少奇個人可定論,而是,完全經由客觀性實踐檢驗真理的標準,所被無數客觀性因果效應的事實所印證了的科學真理的法典法寶性的。   然而,客觀性法理邏輯的問題卻是:無論於黨章抑或國法的法理客觀性明文規範而言,即便就假設性為劉少奇所首先提出,那也並非劉少奇可以由此拿來作為非法庇護他自己在執政崗位上,屢屢違法違規、逆反政策而欺上瞞下、陽奉陰違地幹些傷害無辜老百姓、敗壞自毀執政黨信譽而背叛執政黨政治宗旨而禍國殃民的倒行逆施或胡作非為的罪過!    而劉的具體史載性罪過諸如:一,1947年其主導的所在根據地土改中,擅自欺上瞞下地濫用職權而踐踏司法般濫殺一些政治無辜的地主或富農,甚至中農等,而倍受爭議和詬病!後來被別人投訴到了毛主席那裡,才被毛主席所嚴厲制止;二,主導中央一線工作期間,擅自欺上瞞下、陽奉陰違地悖論“三面紅旗”大生產建設運動中的法理政策以及客觀科學規矩,而胡作非為地另起爐灶而搞“極左”教條主義或主觀主義的命令性質的“共產風”、“浮誇風”等之類,好大喜功、弄虛作假而謊報軍情式所謂“畝產萬斤”、“跑步進入共產主義”等之類,因果性挫敗民生經濟的倒行逆施;三,背叛法定社會主義性質而搞復辟倒退式愚昧落後的什麼農業“三自一包”;還長官命令式壓制老百姓的不同意見並打擊報復;甚至還在大權在握之後,悖論法理而亂政亂綱地架空毛主席的追責職權,而阻攔毛主席參與相關會議,而迫使毛主席不得不當即出示黨章憲法而反抗式維權之!而根本並非該文作者所不懂裝懂而移花接木地胡說八道式所謂“在毛方式暴力的紅衛兵面前‘拿出憲法’為自己‘維權’”!而所謂民主政治,就是:誰都可以依法依規、有根有據地為自己所遭受的非公非正的遭遇而所謂“維權”!唯有蔣國黨那些政治獨裁暴政心態的人,才會以至於對此不懂裝懂地質疑!四,根據周恩來在基於基層群眾有根有據有佐證的依法“告密”性揭發,而親自立案調查後坐實了劉少奇史載性三次被捕而變節的客觀事實真相。而卻被劉少奇一直刻意隱瞞不報而坐實了其觸犯了政治欺詐罪,且客觀性人證物證俱全而確鑿,鐵般無法事實無法否定!這也正是為何周恩來最後鑑定其為“此人該殺”之根本所在了!那是後人能死無對證式主觀臆斷地捏造成所謂周恩來的什麼“違心話”的託辭,可以詮釋得了的嗎?五,而“文革”民主政改大運動初期,其首任“文革小組”組長之位而領銜主導“文革”時,又再次故技重施其政治叛變性欺詐行為,而違反“文革”的具體政策以及其上級領導毛澤東所一再嚴厲提醒其不得強權政治性濫用職權介入或干涉群眾民主運動等。而他劉少奇卻一再陽奉陰違、欺上瞞下的悖論法規政策,而組隊“工作組”干涉打壓、甚至挑逗群眾侵權式互相鬥爭,而將“文革”民主政治運動的矛頭由上轉而向下,而轉移鬥爭大方向而淪為了專門對付普通幹部或老百姓,而試圖惡化局面、毀譽“文革”。等等......

劉少奇問:萬斤還能更多嗎?.jpeg

  試問:在黨章國法面前人人平等,而政黨政治事業本來就該實質性公事公辦的前提下,那是他劉少奇們、抑或今天該題文為《【深度】劉少奇的天真在那些方面?》的作者,可以明知故犯式知法犯法,而損公利私、包庇罪過性質般,居然法盲文盲性異想天開地搬出那什麼“劉少奇曾經天真的認為,毛澤東思想是我提出的,老毛的個人崇拜權力集中也是自己的手筆,自己能夠把他捧上天.......”的邪門歪道說法的嗎?    試問:難道當年或當今的美國或加拿大或英國或其它任何國家、甚至包括港台地區等,都這麼法盲愚昧式搞司法人情“報恩”交易化般所謂“將功折罪”的嗎?請能拿出具體的客觀法理依據,以及相關事例來佐證之嗎?否則,不就等於在承認自己在法盲文盲而愣頭青情緒化般胡說八道了嘛!    2)而毛澤東執政性質,實乃為民執政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性的民主政治性質!又不是以黨國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當作私人物品般可做私人贈送或交易的法西斯獨裁性邪門歪道政治。又何來該文作者所主觀臆斷、憑空捏造劉少奇心態而所謂劉少奇“天真之處:以為黨內‘戰友情’可以抵禦毛的政治清算。以為體制是可以‘自我修復’的,而不是一人獨裁的工具.....”之類的說法呀?試問:該作者有什麼劉少奇生前的具體遺囑可佐證之嗎?

劉少奇極左式畝產萬斤及趕超言論.png

    3)該作者還接着重複法盲式混亂政綱概念而所謂“天真之處:以為‘權力地位’可以保護他,忽視毛早已完成了‘組織外奪權’的準備......”的說法,那就更是荒唐可笑了!當年的毛澤東,本來就是法理性名正言順的黨國最高統治者,本來就具備法理性有根有據而依法依規地或取或舍劉少奇職位的決策者,卻又毫無起碼法理邏輯和依據的所謂“忽視毛早已完成了‘組織外奪權’的準備”的說道呢?當年劉少奇的地位,完全是毛澤東一手依法提拔所致!而根本不是什麼“民選總統”!他劉少奇具備什麼法理性權力可以凌駕與毛澤東主席之上而亂政亂綱式喧賓奪主呀?    而且,還不妨客觀法理性反過來試問該作者的是:難道劉少奇還能政法文盲愚昧性地果真“以為‘權力地位’可以保護他”自己嗎?試問:即便不妨假設性排除毛澤東的存在,他劉少奇又可以具備哪一條具體的黨章國法,可援引來確保其“權力地位可以保護”呀?蔣統國民黨的政治,也遠非如此吧!否則,又該如何解釋那曾經親如手足的蔣介石之將張學良終身囚禁、以及將白崇禧迫害性軟禁台灣後半生的客觀事實呀?所以,作者那番廢話不就典型的政治法盲而愚昧無知性的笑話了嘛!    4)而該作者接着的這一段所謂“劉少奇的天真,是一位‘體制內理性主義者’在面對‘毛式非理性統治邏輯’時的全面失效:他:把黨當成組織;把權力當成契約;把毛當成合作者;把人民群眾當成理性力量......”的說法,不就客觀事實真相性、法理中立邏輯性地透視出:當年的“文革”運動,其客觀實質性,確確實實就是百分之百的、後來被全球所接軌成所謂“普世價值”的民主政改大運動了嘛!而他劉少奇之倒台,非但因果性與毛澤東所依法治國性執政而竟被敵對勢力以試圖化公為私性質而法盲式所謂“毛式非理性統治邏輯”毫無任何個人恩怨性質的因果邏輯關聯,而反倒純屬民主民意的絕對力量所致了嘛!    這不就客觀史實性佐證了毛澤東主席生前在位統治期間,完全體現其民主與法治之公平公正理念;而同時,反而襯托出該文作者這類逢毛逢共必反,而逢蔣逢劉偽共必擁的國民黨右派政治文宣的性質了嘛!那麼,這不就客觀性變相坐實了:當年劉少奇被揭露其三次被國民黨抓捕而三次變節的客觀事實之成立,而周恩來對他的立案鑑定結果,根本沒有冤屈他;那麼,毛主席也就根本沒有冤屈他,而涉嫌任何涉嫌違法違規、亂政亂綱之舉了嘛!且毛、周之舉,完全合法合規地在理了嘛!即便擱在當今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政黨政治的運作邏輯里,也照樣法理性“放之四海而皆準”嘛!    第二,而作者接着如此政治常識性文盲地所謂“但毛的政治現實是:黨是他的工具;但毛的政治現實是:黨是他的工具;權力是個人崇拜加暴力清洗維繫的;合作者隨時可以變成犧牲品;群眾是一次性使用的打手。合作者隨時可以變成犧牲品;群眾是一次性使用的打手”,就更是政法邏輯常識性不通的笑話了!因為:    1)即便全都依着他這通遣詞造句口吻的邏輯而言,那麼,客觀現實邏輯下,不妨試問:世界上又有哪一個國家或朝代的執政黨之政黨政治中的政治人物,不是賴於政黨這麼個政治平台,來所謂“工具”性的施政的呢?難道美國或其它什麼西方國家並非如此嗎?抑或當年蔣統台灣時期的國民黨,抑或今天執政台灣的民進黨等之類的政黨政治等,不正是這麼無一例外地,通過政黨執政這個政治平台,來合法合規代表民意而“工具”式執政統治的嗎?試問:該作者能具體地舉例說明其與常識邏輯背道而馳的觀念中,普遍性的客觀事實來佐證自己的這類無厘頭式歪理謬論嗎?    2)該作者還閉門造車式主觀主義地歪理邪說所謂“權力是個人崇拜加暴力清洗維繫的;合作者隨時可以變成犧牲品;群眾是一次性使用的打手”的話,那麼,試問:所謂的“權力是個人崇拜”的話,那麼,為何今天整個中國的老百姓仍在自發性、由衷地言行上繼續我行我素而群體不謀而合地集結性、人山人海地緬懷毛澤東、歌頌毛澤東、崇拜毛澤東呀?而且,這種絕對民主民意性的社會現象,從未間斷過!官方也攔不住!這不就恰恰客觀性反過來坐實了:當年毛澤東合法執政地位的權力,完全就是民主民意所賦予!而對他的所謂“個人崇拜”現象,完全就是法理客觀性“放之四海而皆準”的人權信仰自由、民主言論自由的典型而具體的表現了嘛!那不就客觀性反過來襯托出:該文作者這類擁蔣必擁其中共代理人劉少奇,而必反毛之流,那種政法文盲性的主觀臆想的表現了嘛!    3)而該作者之所謂“合作者隨時可以變成犧牲品”的這類政治文盲式說道,就更是荒唐可笑了!否則,試問:難道該作者的遣詞造句之所謂“合作者”,已經在政治背叛政黨政治宗旨而公然違反黨章國法、禍國殃民,甚至還叛變性違抗作為他劉少奇上級領導毛澤東合法合規發出的、客觀性完全正確的指示等之後,那還能繼續有名無實、自欺欺人地所謂“合作者”;而他劉少奇自己咎由自取地被打倒,還居然能倒打一把而“惡人先告狀”般地所謂被“隨時可以變成犧牲品”了嗎?    難道客觀的歷史事實真相,不正是他劉少奇,早已首先陰謀詭計性質地陽奉陰違、欺上瞞下地聯手鄧小平、彭真等黨羽,而類似另立中央般架空了本該以毛澤東作為黨魁為首的黨中央,而變相地將形同毛主席有名無實般地淪為了“變成犧牲品”式,而毀掉了毛澤東之前對他的提拔性“合作”了嗎?    否則,當年的毛澤東,怎麼會以至於,連想參與劉少奇主持召開的會議也受阻、想在會上說個話也不讓發言、而想在北京日報上、人民日報上發表個文章也百般阻撓而不容呀?而卻要被迫轉移到上海文匯報或光明日報之發表文章呀?這是該作者之白紙黑字的所謂“合作者”的客觀事實嗎?那不整個就是睜着眼睛說瞎話而偽造歷史、假話謊言的事實了嘛!    而客觀史載性真相之毛劉之間的政治矛盾的因果關係,不正是:完全就是劉少奇違法違規、亂政亂綱性質的喧賓奪主篡權奪政式動手在先,而作為法理性上級的毛澤東,被迫還手反擊在後嘛!難道還能非法非規、非公非正地本末倒置式反陷毛澤東於其所謂的“合作者隨時可以變成犧牲品”的境地,才算得意之作嗎?那不就不打自招性地客觀性承認劉少奇本身,其客觀性實乃政治反動而反毛倒共了嘛!那麼,老百姓民主民意而普遍性呼籲打倒劉少奇,還冤枉他嗎?還能今天以非法非規性質的“死無對證、缺席審判”而孤證式反怪毛澤東嗎?顯然就是違法違規而無稽之談!    第三,而該作者緊接下來這整段如下之所謂:“毛式政治暴力邏輯的精準還原.......對政治生態的誤判:劉沒有預見到文革這種極端運動的破壞力,誤以為黨內機制和群眾理性能夠約束毛的意志”等,之整大段落,就更是邏輯自相矛盾而自我打臉式無法自圓其說的可笑了!否則,試問如下:    1)該作者這一遣詞造句之所謂“劉少奇剛露出‘不再完全聽話’的苗頭;毛就立即發動‘奪權式鬥爭’......”的說法,不就客觀性意味着:不打自招地客觀性反過來坦誠了,本草民之前所客觀性鑑定其因果關係的那樣:完全就是劉少奇違法違規、亂政亂綱性質的所謂“不再完全聽話”,而陽奉陰違、喧賓奪主地篡權奪政式動手在先,才因果效應性導致了,作為法理性上級的毛澤東,被迫還手反擊在後嘛!而毛主席之舉,則合法合規、合情合理而吻合事物運作之邏輯規矩,更何況還完全公事公辦了嘛!    2)該作者還所謂“......利用群眾運動與文革話語,把劉打成‘叛徒、內奸、工賊’,剝奪其一切組織保護”的說法,不就恰恰客觀事實性地反映出了:所謂的“群眾運動”之本來就是全球民主國家的民主政治性具體表現了嘛!而所謂“文革話語”,不就客觀性坐實“文革”的民主政治性而實乃還政於民般將民主人權性批判的武器,回歸於人民大眾老百姓的合法合規之舉,而法理性“放之四海而皆準”了嘛!而唯有蔣統國民黨極右獨裁暴政心態的人,才以至於無法苟同民主與法治的政治了嘛!同時,也就客觀性反過來坐實了:凡屬否毛、否“文革”者,必反民主與法治的政治體制,而必然與人民群眾、老百姓根本利益的意志相互對立,而客觀邏輯性站在了人民對立面了嘛!這也正是為何今天的台灣老百姓社會的民意基本性、絕對性地拋棄了國民黨執政地位之根本所在了嘛!因為,其政治言論之劣根慣性之假話謊言、胡說八道的胡作非為,早已自廢武功式毀譽其政治言論可信度,而根本不值得起碼的信賴了嘛!他們還在繼續自欺欺人地自以為得計呢!    所以,這又跟其接着所謂“林彪,周恩來,朱德,彭德懷難道不也是如此嗎?誰逃離了網羅?沒有一個真正逃脫”的說法,有啥必然的因果邏輯關係呢?因為,且不說其所提及的周恩來和朱德,與違法違規、亂政亂綱的亂像,毫無任何史載性邏輯關係,即便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地分別涉及到林彪和彭德懷身上,在民主與法治的前提下,也照樣屬於法理邏輯性,政黨政治性質之公事公辦而遵規守法於”下級服從上級,少數服從多數,全黨服從中央”的邏輯道理!而決非可徇私枉法!林彪屬於主動性涉嫌違法犯罪性質的陰謀武力政變和謀殺未遂,必然國際慣例般受到司法追究和聲討;彭德懷的問題,就更是客觀實質性之劉少奇與彭德懷之間明爭暗鬥,而毛澤東實乃儘量確保彭德懷不至於被徹底打倒的客觀事實了!所以,該作者攪和這類答非所問而文不對題的人和事,來混為一談之本身,就已經盡顯其疑似蔣國黨政治之盲目機械性逢毛逢共必反的盲目性畸形政治心態,而典型的不懂裝懂了!    3)他那不懂裝懂式所謂的“......彭德懷:最早‘覺醒’的元帥,最早遭滅頂之災。廬山會議(1959)**公開批評大躍進,提出‘人民吃不上飯’,本意是忠言,但毛認定這是‘組織反黨’;從此被打入冷宮,軟禁多年,文革中慘遭批鬥毆打;1974年病死時已完全失去自由,死後多年才被平反。評價:第一個說‘不’的人,成為最早的‘政治死刑犯’.....”云云,就更是空口無憑式無稽之談了!一,所謂彭德懷的什麼“公開批判大躍進,提出‘人民吃不上飯......”之類的說法,純屬移花接木、顛三倒四的虛無歷史而根本沒有任何史載痕跡可佐證!客觀事實上,且不說彭德懷從未效仿當年大陸境外那些港台反毛反共政治文宣口吻而胡說八道過所謂“人民吃不上飯”之類的遣詞造句(當年大陸的老百姓從未就沒有境外蔣國黨政治文宣所誣衊性胡說八道的所謂“吃不上飯”),即便彭德懷當時所具體針對性批評的人和事,也恰恰正是當時劉少奇、鄧小平等一線中央領導,所主政的“大躍進”過程中,擅自悖論政策而倒行逆施、胡作非為的“極左”政治式主觀主義的“共產風”、“浮誇風”等,所導致的後續民生經濟問題。而彭給毛主席私下寫信之舉,卻意欲混淆公事公辦性質的原則,而將本該光明正大的政治準則概念,試圖通過其與毛澤東的私人關係做告狀式,投訴劉少奇、鄧小平等人的同時,還意在拉攏毛主席為他站台,打倒劉鄧、甚至周恩來等人。而毛澤東政治本性就是:依法依規、公平公正而光明正大,所以,便視之為客觀性公事公辦而轉發給了與會的全體成員,來公開性討論之。以免任何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那所謂“暗箱操作”的成份。    然而,當時劉鄧周等絕大多數中央一線領導,客觀事實上,都早已與彭德懷等人,共同在會上充分地檢討並討論過了彭德懷後來對毛所重複性提出的那些問題,且也已經共識性地通過了決議,予徹底糾正錯誤、痛改前非之了!而全體當着彭德懷等人參與其中的面,而共識性做出了正式決議之後,而你彭德懷,卻還自恃戰功欺人而凌駕於整個法規政綱之上,搞出爾反爾、言行不一而否定自己之前所參與民主議政的結果,此舉這本身就已經客觀性違規違紀而顯然不太地道,而足顯其政治性戰略戰術之不合時宜了!    而當時的彭德懷們其私下裡的目的,於其說看似為公,實乃疑似更多於動機不純,而還試欲借劉鄧周等人此番出錯的天賜良機,而試圖嘗試着儘量拉毛為其站台,看可否搬倒剛剛當選國家主席不久的劉少奇及其人馬。    然而,問題是:當時,且不說所議之事,非但大家主體民意全都已在民主性針對性議論了之後,而達成了共識性解決,並形成了正式決議;同時,當時的劉鄧等人在多年再被另行揭露的政治問題,也未被揭露出來!故而,彭等人之舉,那不就典型政治膚淺、剛愎自用,而出擊火候欠准而不合時宜之根本所在了嘛!而其此舉因果惡效,這不正是彭德懷後來那手政治動機不純且手段愚昧拙劣之具體表現,卻反而被劉鄧周等一干絕大多數民意的人馬,給“反將軍”了彭德懷自己;彭自己還被外交部檢舉揭發其之前,訪蘇期間,觸犯了“裡通外國”罪過之嫌等問題。    結果,彭德懷們當時的廬山會議上,所挑起的政治突發事件的敗仗,不正是完全吻合黨章里所具體明文規範的那什麼“下級服從上級,少數服從多數,全黨服從中央”鐵律了嘛!這不就反而落得個“賠了夫人又折兵”的被動結局,而咎由自取了嘛!而到了最後,即便連那仍想挽救彭德懷的毛主席,也不得不在客觀事實性的人證物證面前、在黨章國法的莊嚴性面前,必須以身作則地遵規守法,而被無奈地接納了高層絕大多數人的意見,而無奈地撤職彭德懷了嘛!    然而,即便如此,彭卻依舊被毛所力保,其黨籍和政治委員身份。而不至於被劉少奇等人所強烈要求開除彭黨籍的呼籲所左右!由此可鑑:該文作者對中共黨史之實乃一知半解或不求甚解而不懂裝懂的表現,盡顯無遺!所以,該作者便唯獨可主觀臆斷、道聽途說、以訛傳訛式無稽之談,而邏輯漏洞百出、自取其辱了嘛!    4)而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地涉及到林彪問題時,該作者文中之所謂“但‘九一三事件’暴露毛的極端猜忌,林彪試圖‘先下手為強’失敗”的說法,就更是罔顧客觀歷史真相,而盡顯其跳躍歷史演繹之細節過程,而斷章取義歷史式不懂裝懂了!因為,林彪試圖違法政綱性質地預先架空毛澤東,而暗地裡搞家族式、三頭主義式拉幫結派而形同另立中央,以此背叛毛澤東的戰略部署而對着幹;且還居然,走向極端地違法犯罪性質的武裝政變和密謀殺害毛澤東之舉等,這一切,都是客觀性具體有根有據有佐證地坐實性擺在客觀歷史塵埃里硬道理因果關係性的事實真相。難道還能反過來誣陷性怪罪成所謂“毛的極端猜忌”嗎?凡事都有其因果關係。故而,設若沒有林彪集團那種種先手預置性圖謀不軌的自我暴露,那麼,還會有毛澤東作為政治家本能性後手被引起的高度警惕而針對性反制之舉嗎?難道毛澤東還必須傻乎乎地束手就擒,才算是該作者所認為的正常反應嗎?難道作為黨國最高領導地位的政治家毛澤東,必須具備起碼的政治敏感度和警惕性,就觸犯了什麼大逆不道之舉而反被怪罪成所謂“極度猜忌”了嗎?那麼,如此一來,毛澤東還能算得上公認性視為“料敵如神”或“料事如神”的偉大、英明、正確的戰略政治家、軍事家嗎?而作者那客觀性所謂“林彪試圖‘先下手為強’失敗”的說法本身,就已經客觀而實事求是了地佐證了:毛主席以客觀事實為依據,而依法依規的反應及其舉措,法理邏輯性無可挑剔,而準確無誤了嘛!    該作者所林彪是毛主席的什麼“吹鼓手”的說法之本身,就是自我打臉的笑話!試問:林彪本身,在出事出事之前,一直就是毛澤東思想最為忠誠、最為出色、最為優秀的活學活用的好學生。並且,還以其卓越地運用毛澤東思想而戰場上屢戰屢勝,而威震軍中上下者!那麼,他那麼聰明睿智的林彪,會傻瓜或沒腦到無根無據無佐證地所謂“吹鼓手”的地步嘛?這種不動腦子的情緒化說法,不就反陷林彪於政治道德卑鄙無恥的小人了嘛!那不就客觀性反而佐證了毛主席完全就是依法依規、有根有據有佐證、而順應民意地針對性反制林彪集團之舉,非但根本沒啥大逆不道,且利國利民般為民除害了嘛!    試問:假設毛澤東果真的沒有任何過人之處的話,那麼,即便林彪再如何的所謂“最忠誠的吹鼓手”,會有人聽信之、學習之、效仿之嗎?根本就不可能嘛!否則,邏輯性無法自圓其說了嘛!    5)而作者這段所謂“彭德懷曾在私下和黨內小圈子中,批評毛‘沉湎女色,不修身律己’,稱其‘君王做派’。有內部回憶提到,彭德懷在1950年代對文工團制度、高級幹部‘特供女性’現象,表達了道德上的強烈不滿。‘彭是唯一不怕毛的老將……他說領導幹部不能搞女人當獎勵,不能玷污黨的形象。’絕不僅僅是‘個人意見’,而是對其絕對威權與‘皇帝生活方式’的挑戰”的說道,就更是百分之百的另一個納粹戈培爾式、類似那地攤野史性的什麼“大饑荒餓死人”式假話謊言,而空口無憑、無稽之談,而無根無據無佐證得荒誕可笑了!    所以,該作者這類人納粹式謊言製造者,就必然以其慣用的撲風捉影而主觀臆斷式捏造杜撰的手法,而遣詞造句上做道聽途說、以訛傳訛式似是而非的口吻來表述了!什麼“聽說”、“據說”呀等之類詞彙口吻。而毫無任何官方性質的、站得住腳出處而純屬瞎編亂造!兩個起碼的那什麼“沉湎女色”的當事人之姓名出處都沒有!連起碼的官方正式出版的毛澤東年譜、抑或彭德懷年譜里,“挖地三尺”也找不着任何客觀史載性痕跡!    非但如此,即便毛澤東和彭德懷去世了這麼多年之後,整個大陸執政黨高層,早就被那些蔣國黨政治代理人性質的、極度否毛否共反民主的鄧黨亂邦集團篡權專政了幾十年以來,即便他們如何濫用職權,而翻賬歷史、篡改歷史、偽造歷史以來,不也早該邏輯性順理成章地能翻找得出任何一些,有關作者所謂“彭德懷曾在私下和黨內小圈子中,批評毛‘沉湎女色,不修身律己’,稱其‘君王做派’......”等之類說法史載性痕跡,而完全可以不妨藉此理直氣壯地徹底官方正式文件性清算毛澤東、打倒毛澤東了嘛!怎麼一點起碼的痕跡都沒有呀?而作者這類試圖借彭德懷的口吻,來得逞其盲目反毛反民主本質之情緒化式空口無憑、無中生有地瞎編杜撰,卻還始終無法佐證之,那麼,不就客觀性反陷彭德懷於毫無起碼人品道德的尷尬境地了嘛!    再則,既然作者都白紙黑字、信誓旦旦地鑑定而所謂“彭是唯一不怕毛的老將……”的話,那麼,試問:怎麼那晚年裡如此痛恨毛澤東的彭德懷,卻為何不乾脆白紙黑字地寫個遺囑性的東西,而專門客觀性、細化性、佐證性點名道姓地揭發毛澤東,到底都何曾“沉湎”於哪位具體的“女色”了呀?否則,作者這不就典型的空口無憑而信口開河式自毀言論公信力的胡說八道了嘛!    同時,不也就客觀性反過來以其遣詞造句之所謂“彭是唯一不怕毛的老將......”的說法,反而佐證性充分坐實了毛主席果然就是:足夠民主政治而開明,寬宏大量而根本不會計較任何私仇了嘛!那麼,該作者那通篇試圖痛批毛澤東而標題所謂《【深度】劉少奇的天真在那些方面?》文章,不就白寫、白說了嘛!     第四,而作者這段所謂“毛澤東對彭德懷的打壓之殘酷程度遠超其他政敵,尤其體現在以下幾點:政治定性極惡毒:在1966年文革爆發後,毛親自圈定彭為‘叛徒、野心家’,加上‘資產階級司令部’,並要求‘往死里整’;生活待遇極其惡劣:彭德懷被單獨囚禁、反覆審訊、毒打,嚴重骨折不治;軟禁期間無人照料,死後幾乎秘密掩埋,數年無人知曉其死訊;在他已生命垂危時,毛仍拒絕任何‘赦免’或‘改善待遇’的建議。這種不依不饒的處理手法,不只是因為政治立場問題,更像是私仇。有毛的貼身警衛回憶:‘主席對彭最恨,恨到骨頭裡’......”云云。假設這一切果真全都是客觀史載性事實的話,那麼,不妨試問:    1)既然作者那些所謂“官方內部”信息能量,那麼神通廣大而有渠道的話,那麼,何不乾脆附上幾份有着毛澤東親自手令或簽字畫押地指示下面的相關人員,必須有如作者所陳述的那樣而所謂“毛親自圈定彭為‘叛徒、野心家’,加上‘資產階級司令部’,並要求‘往死里整’......”之類的影印件來佐證一番上述說法嘛!否則,憑什麼可以輕易盲從般採信作者這類另版式重複“大饑荒餓死人”式手法的胡說八道呀?畢竟,凡事歷史政治的人和事的學術問題,都必須得依法依規地附上相應的法理邏輯性硬道理的佐證,以證明之嘛!    因為,假設毛澤東果真的何曾所謂“親自圈定彭為‘叛徒、野心家’,加上‘資產階級司令部’,並要求‘往死里整’”的話,那麼,試問:還有必要依法人身保護性隔離彭德懷,並配備軍警保衛之,且還配有隨時上門服務就醫、送藥的醫護人員嗎?而其最終死因,還以至於會被官方反覆正式地強調為:完全屬於因病不治而亡嗎?    2)而作者還煞有介事地所謂“生活待遇極其惡劣:彭德懷被單獨囚禁、反覆審訊、毒打,嚴重骨折不治;軟禁期間無人照料,死後幾乎秘密掩埋,數年無人知曉其死訊;在他已生命垂危時,毛仍拒絕任何‘赦免’或‘改善待遇’的建議”的說法,有具體官方性證據嗎?假設是那所謂彭或毛的什麼“貼身警衛”所說的話,也請不妨將該什麼“貼身警衛”之具體姓甚名誰,民主光明正大地說出來,以便讀者自行上網查閱一番,以佐證之,也好心服口服地採信之嘛!怎麼佐證就始終無法出示這類關鍵性的佐證,以支持自己言論的可信度呢?這就奇怪之所在了!    且不說,根據那官方所客觀史載性涉及那當時被策略保護性隔離生活的彭德懷,非但根本不存在任何的所謂“生活待遇極其惡劣”,而實乃護身警衛、醫護、秘書配備齊全!故而,客觀性、邏輯因果關係性,根本不可能發生該作者之所謂“......被單獨囚禁、反覆審訊、毒打,嚴重骨折不治;軟禁期間無人照料,死後幾乎秘密掩埋,數年無人知曉其死訊;在他已生命垂危時,毛仍拒絕任何‘赦免’或‘改善待遇’的建議”的說法!這也正是作者這類人永遠都提供不出具體的人證物證俱全的法理性佐證之根本所在了!    然而,這並不能否認,“文革”初期,在尚未得到中央對其人身提供保護性隔離之前,他確實曾經遭受到一幫舉着“文革”招牌、穿戴着紅衛兵裝扮的、高幹背景的什麼“紅衛兵”們,給違反黨章憲法和“文革”民主政治政策地侵權式掛牌暴力揪斗的情景!而這些少數人性質自恃高幹背景、而仗勢欺人的所謂“紅衛兵”們,其當年欺上瞞下而無法無天的侵權性胡作非為,其非法暴恐行徑,早已倍受歷史的詬病和譴責!相關可佐證的照片,即便今天也可以從網上搜索得到!就這一點而言,完全就是客觀的歷史事實。    那在客觀法理上,又與毛澤東有啥客觀邏輯性的因果關係呀?完全就是典型的納粹邪門歪道黑暗政治的那類:栽贓陷害、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具體表現!這不正是為何歷史上凡屬納粹法西斯的政黨邪門歪道暴恐政治,無不以失敗告終之根本所在,以及而當年那貌似再強大無比的蔣國黨黑暗政治,也就順理成章地同樣以失敗步其後塵等,之根本因果效應所在了嘛!因為,他們全都是政治文宣上之:自毀政治信譽而假話謊言、造謠杜撰式“莫須有”罪來陷害無辜的老百姓,然後,在打着“正義”的幌子來軍事鎮壓之的嘛!    第五,彭德懷當年其政治性戰略戰術之失策而受挫,卻還反倒被後來不少軍事高層們,紛紛客觀性揭露他彭德懷過往時期的一些自恃戰功和地位而仗勢欺人、目空一切、忘乎所以的言行。尤其是對包括毛澤東、周恩來在內,所不敬、不屑的粗言穢語!甚至還被揭發其:狂妄到了,居然還曾私下裡煽動推翻毛澤東的地位的政治愚蠢言行!而這種行徑,即便擱在蔣介石手下,即便擱在任何當今民主與法治健全的歐美國家裡,也照樣法理、情理、道德所不容,而必然法理邏輯性順理成章地被撤職、打倒!!所以,彭德懷當年被劉少奇們整倒,其前因後果,一點也不冤枉!    當年廬山會議後的劉少奇等人,恰恰正是緊緊抓住這一切黨內客觀真實的匯報信息,準確地把握這一關鍵的時機,而打造否彭反彭的政治輿論,而整體性一致地將彭德懷給批倒批臭!明確地給彭德懷口述那什麼“裡通外國”間諜性罪責的人,並以此嚴厲聲討和批判彭的人,全都恰恰正是劉少奇!無人會為劉少奇背這個黑鍋;當眾、當面對彭德懷宣布所謂“誰的案子都可以翻,唯獨你彭德懷的案子不能翻”的定論,也是劉少奇;曾主導整個中央上層定罪彭德懷為什麼“反黨集團”或“軍事俱樂部”的定論,也是劉少奇!因為,毛澤東根本沒有在這類文件上為劉少奇們所擬就的文件簽字背書。只不過是無奈與“少數服從多數”罷了!就這麼客觀事實性而簡單!    所以,該篇題為《【深度】劉少奇的天真在那些方面?》文章的作者,還試圖牛頭不對馬嘴地翻出彭德懷案件,來為劉少奇之咎由自取而被民主與法治政治運動給打倒的案件來粉飾、漂白着狡辯,完全就是法盲式罔顧客觀歷史的事實真相,而不懂裝懂式客觀性地反過來弄巧成拙、自我打臉,而自取其辱!     第七,故而,該作者這段歪理謬論式狡辯完彭德懷案件之後,又如此這般地所謂“劉少奇的天真根植於他作為‘體制內理性主義者’的思維模式:理論家的局限:劉少奇作為理論家和組織者,習慣於通過制度、規則和理性分析解決問題。這種思維在相對穩定的建國初期有效,但在毛的非理性政治暴力面前完全失效。對毛心理的誤讀:劉低估了毛的猜忌心理和對權力的病態執着,以為自己與毛的長期合作能換來信任。對政治生態的誤判:劉沒有預見到文革這種極端運動的破壞力,誤以為黨內機制和群眾理性能夠約束毛的意志”的說道,完全就是作者自身法盲性之毫無起碼的法理邏輯之根基的偽命題謊言!才以至於刻意地顛倒或混淆問題之主次,而本末倒置般自欺欺人,一廂情願而自取其辱!    起碼,劉少奇歷史上,確實客觀性三次被捕、而三次變節!已經被客觀性硬道理性諸多佐證所坐實!誰也無法睜眼瞎般熟視無睹!而且,這還是周恩來親自立案調查落實,並親筆鑑定後遞交毛澤東主席最後依法依規、客觀實事求是地定奪的!    根本並非他周恩來何曾所謂“說過一些違心的話”的偽造歷史說法可狡辯!否則,那就邏輯性被視為:那就該是毛、周反過來公然地涉嫌違法違規、亂政亂綱性質地政治欺騙了自己同志、自己的政黨、自己的軍隊、自己的人民老百姓而罪過......

劉少奇2.png

  最後,作者還是試圖繼續其“牛頭不對馬嘴”或“風馬牛不相及”式地搬出什麼當今人工技能的“Google AI”,來做一刀切標準式解釋那純屬涉及到每個人三觀政治立場,客觀上永遠、根本不可能完全一致的現象之舉,完全就是典型的書生政治幼稚病式類似“閉門造車”或“空中樓閣”的那種不懂裝懂的具體表現!令人貽笑大方.......

劉五次叛變.jpg



0%(0)
0%(0)
標 題 (必選項):
內 容 (選填項):
實用資訊
回國機票$360起 | 商務艙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爐:海航獲五星
海外華人福利!在線看陳建斌《三叉戟》熱血歸回 豪情築夢 高清免費看 無地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