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生的邏輯有些可笑 |
| 送交者: 承讓2 2007年09月22日00:00:00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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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從因果關係推敲”,與道德無關,那麼導致劉死亡的因,實在是太多了,又何止是騙婚這個?比如,可能包括當初劉在中國時讀什麼小學,中學的選擇,當初該不該出國的選擇,出的話去哪個國家的選擇,去那個國家的哪個城市的選擇等等,都會對她今天的事件有直接的影響。 所以如果指的是因果關係,那先生此文是毫無意義的;而如果先生是要討論劉的道德和“罪”與她被殺的關係,劉雖有過錯,但即使再“卑鄙惡齪”,亦無論如何罪不至死。 先生生活在海外文明社會,竟說出像“因此而見殺,這才是咎由自取的必然之道”這種無人權,法制之思想的話,令人訝異!說到底,還是觀念深處的封建,男尊女卑的思想在影響着先生。我雖為男人,亦為先生所言深感遺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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