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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曾一針見血地指出:“專制制度的唯一原則就是輕視人類,使人不成其人。專制君主總是把人看得很下賤,哪裡君主制的原則占優勢,那裡的人就占少數,哪裡君主制的原則是天經地義的,那裡就根本沒有人了。”
“三藩之亂’ 新論
羅進
(遵義師範學院歷史系;貴州遵義563002)
摘要:本文不以傳統之是非為是非,通過對此事件原委的鈎沉。揭示了“三藩之亂”除了具有傳統意義之外。還蘊藏着久被人們所忽視的內容即反清的合理性和對道德人文關懷的渴求以及在命名方面的不夠嚴謹性。
關鍵詞:三藩;吳三桂;理性;人文關懷
根據當前史學界所流行的說法,“三藩”是指平西王吳三桂、靖南王耿精忠和平南王尚可喜。康熙十二年(1673)底,此“三藩”先後起兵倡亂,這場事變猶如星星之火迅速燃遍雲南、貴州、四川、廣東、廣西、福建、陝西、甘肅、湖南、江西、浙江等十餘省,持續時間長達八年之久,這就是史乘所說的“三藩之亂”。對於“三藩之亂”的看法,康熙時就已形成定論,認為此事變是以下犯上、大逆不道,是一場“叛亂”,它背離了人民的意願和歷史發展潮流,對當時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造成了巨大破壞。自此以來的二三百年間,人們對此事變的看法都囿於這一成見。實際上,也就是對前人認識的簡單重複,好像這已成為“鐵案”。由於吳三桂是此事變的元兇,理所當然,他被以“逆賊”和“逆臣”之名鑲嵌在歷史的恥辱簿上。誠然,作為此事變中的獲勝者清王朝,他們既有權力也有理由這麼做。因為歷史之椽握在他們手中,又加上“成者為王,敗者為寇”成為人們的普遍共識。然而,歷史的腳步已跨入今天,清王朝已變為博物館裡的古董,如果我們仍然恪守古人之窠臼,則未免對此事變的看法過於簡單化。有鑑於此,本文擬從當時複雜的社會歷史實際出發,以“理性”為圭臬併兼及道德中的人文關懷,客觀公正地對此事變的原委進行鈎沉,希冀人們在重新審視“三藩之亂”時,多一份“理性”和道德人文關懷,從而使歷史事件藉助於合情合理的解讀回歸本原。
在認識“三藩之亂”時,古人在理性和道德兩方面都存在着孤立片面、以偏蓋全等形而上學的錯誤。在理性方面,只看到“三藩之亂”的巨大危害而無視其合理性;在道德方面,只強調“臣事君以忠”而忽略了“君使臣以禮”的前提。這樣,“三藩之亂”被扭曲失真、名不符實也就在所難免了。
首先,從理性角度來考量,“三藩之亂”波及範圍廣、持續時間長,對當時人們的生命安全和財產損失造成了巨大的威脅和破壞,從而在一定時期內阻礙了社會生產的正常發展,這是不爭的實事,毋庸贅述。但這只是此事件的一個方面;如果進一步探究“三藩之亂”產生之緣由以及此後康熙所採取的一些善後措施,我們就會發現“三藩之亂”蘊涵着不少合理性的成份以及這場戰爭所造成的偉力。
康熙初年的“三藩之亂”並非憑空產生,它是各種複雜因素交織作用的結果,其中既有內部的根據也有外部的條件。從內因來看,以吳三桂、耿精忠等為代表的三藩集團維護政治和經濟上的既得利益是“三藩之亂”發生的根本原因。追本溯源,吳三桂、耿仲明(耿精忠之祖父)和尚可喜是三藩集團最初的核心人物,他們原來都是明朝的將領,在明清鼎革之際,迫於無奈先後降清。在清王朝入主中原、定鼎天下的過程中,這些故明將領對新主人的確披肝瀝膽、西征南討,如果說大半個中國都是他們替清廷打下來的也毫不為過。故順治元年(1644),清廷封吳三桂為平西王,康熙元年(1662),又晉封吳三桂為親王。在晉爵親王方面,
吳三桂可算是清有史以來漢人中的第一個;順治六年(1649),清廷又封尚可喜為平南王、耿仲明為靖南王;康熙十年(1671),耿精忠(耿繼茂之子,耿仲明之孫)承襲靖南王。這樣,他們就演變成為清朝的權貴和開國元勛。
但三藩集團擁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清朝新主子與他們之間的關係恰似一種主雇關係。站在他們的立場來看,他們認為憑藉其顯赫的戰功從新主子那裡換取富貴和權力都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由於他們是從半途參加這個政權,新主子和他們之間沒有形成一種共存亡、同生死的利害關係。因此,當他們以鮮血和汗水換得的豐厚報酬一旦被剝奪時,翻臉不認人、孤注一擲和鋌而走險往往就會成為他們的最佳選擇。對於清王朝將會失去什麼,他們並不介懷,他們只在乎“一分錢買一分貨”的公平交易。這就是商品經濟規律在政治領域的運用,其所包含的合理性也是不可否認的。
再從外部條件來看,“三藩之亂”具有深厚的社會基礎,這是推動其不斷向前發展的外部動力。平西王吳三桂在雲南剛一舉起反清旗幟,就立即得到當時社會各階級和階層的廣泛支持。譬如:明朝皇室、遺民和部分知識分子趁勢而起。明皇室朱統鋁“以前明宗室名號,糾集黨羽,盤踞山谷”(卷69)啪;以永曆正朔為年號、盤據台灣的鄭經致函吳三桂道:“今者四海仰望惟殿下一人,未審軍政之暇,亦知有天外孤臣否?''(卷下)121這表明他願與吳三桂聯合抗清,接着,他又調兵遣將直指閩浙沿海一帶;啟蒙思想家顧炎武讚譽吳三桂起兵是“碧雞競長嗚”,且因摯友歸莊過早辭世而嘆息道:“悲哉君不聞”(卷4),這詩句飽含着作者驚喜交加之情。又如,當時的農民和奴僕也不甘落後,紛起響應。史載,江西“山寇”此伏彼起,其中袁州府失去土地和戶籍的農民“乘機竊發,斬竿豎旗”(卷6),給予清朝統治以沉重打擊。清初反清武裝首領楊起隆利用“京師洶洶”之機,冒充崇禎皇帝的三太子,領導奴僕和佃戶“千人”,號稱“中興官兵”(卷1)閻,要求人身解放,開展反清鬥爭。再如,漢官和漢兵不堪清政府的民族歧視政策也改旗易幟。當“三藩之亂”興起時,貴州和四川的巡撫和提督,廣西和陝西的提督以及湖南等省的綠營官兵等,都毅然策應。康熙十三年(1674),湖北襄陽總兵和鄖陽副將不僅起兵反清,還“遣使告(鄭)經,仍用(南明)永曆正朔”(卷258)此外,四川的部分土司、苗民、察哈爾蒙古布爾尼等少數民族也遙相呼應。
對於以上異乎尋常的現象,人們不免會發出質疑,既然以吳三桂、耿精忠等為代表的三藩集團挑起“三藩之亂”,是為了保護其既得的政治和經濟權益,是對朝廷的公然背叛,何以會獲得社會各階級和階層如此廣泛的聲援呢?推究其原因不外乎二點:
其一,傳統的“夷夏之防”在廣大漢人心中已根深蒂固,它不可能在短期內消除。廣大漢人寧願由自己民族中的強人來統治,也不肯屈就於一個異民族對他們頤指氣使、指手劃腳。“三藩”起兵反清,正是利用了人們的這種普遍心理情結。如吳三桂在反清檄文中痛責清王朝“竊我先朝神器,變中國冠裳”(卷下)[71,並宣稱要“共奉大明之文物,悉還中夏之乾坤”(卷下 。他的目的就是利用千百年來在人們心中所積澱的“夷夏之防”,以挑起漢人的復仇心理。
其二,清初的統治不得人心。清兵南下時,成千上萬的漢人慘死在他們的屠刀下,如慘絕人寰的屠城悲劇“揚州十日”和“嘉定三屠”,幾乎都是在斬盡殺絕之後才下令“封刀”的。如此深仇大恨,他們不可能輕易淡忘。再加上,新來的統治者並沒有給他們帶來更多的福音,相反,千方百計、魚肉他們。舊仇加新恨,莫不使他們義憤填膺。他們對吳三桂起兵深表認同,恰是這種滿腔義憤的總爆發。對此,就連清聖祖康熙也毫不隱諱地說:“吳三桂初叛時,散布偽札,煽惑人心,各省兵民,相率背叛,此皆德澤素未孚洽,吏治不能剔厘所致。”(卷99)t 由上分析可知,斷言“三藩之亂”完全違背了人們的意願其實也不盡然。
我們避開“三藩之亂”的發動者主觀動機不談,但至少可以肯定,它在一定時期內代表了廣大漢族百姓的心願,帶有鮮明的民族矛盾和鬥爭的政治色彩。因此,它包含着許多合理性的因素。正因為如此,“三藩之亂”結束之後不久,就產生出了戰爭的偉力。中國清史編纂委員會委員李治亭說:“戰爭具有一種偉力,它能把那些用行政命令而無法消除的陳規舊跡一掃而盡。”(下《獨樹一幟三》)“三藩之亂”也不例外,它以一種罕見的力量打碎了清統治者強加給人民的部分不合時宜的陳規陋習,迫使清統治者不得不“與時俱進”,實行新的政策。“三藩之亂”平定後,康熙認真總結了其歷史經驗教訓,他在《南書房記注》卷九十九中說:“朕閱歷代史冊,見開創之初及守成之主,政簡治約,上下臣民有所遵守。末世君臣變亂成法,朝夕紛更,終無補益。所謂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耳。進而認識到“久亂之民思治”和“恤兵養民”的道理。就在此理念的指導下,採取了一系例切實可行的措施。例如:康熙二十三年(1684),海禁廢除;康熙二十四年(1685),發布了“嗣後永不許圈”的諭旨,結束了這項秕政(第2章《建立全國統治的努力》) ;康熙二十五年(1686)前後,“逃人法”日益鬆弛,直到最終被徹底廢除。這些激化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法令的終結或放寬使社會秩序漸趨平穩,民族矛盾也得到了緩和,為社會生產的發展在無形中就注入了生機和活力。又例如:“三藩之亂”後,湖南和湖北的康熙十三至十七年(1674一l678)“近賊地方額賦”和雲南的康熙二十年(1681)之夏糧全部免除。另外,還招撫流亡農民,由當地政府部門貸之以生產工具、耕牛和種子;獎勵墾荒,對“三藩之亂”中所荒蕪的大量土地實行“招補開墾”的辦法,而且對荒缺過多的地方暫時“開除額賦”(卷首)【。0】等等。所有這些減輕人民負擔、發展生產的措施,都是在對“三藩之亂”進行認真反思後所採取的明智之舉,對於促進東南、西南地區社會經濟的發展,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根據以上解讀不難發現,“三藩之亂”並非全然是一件壞事。
誠然,每一場戰爭都會造成巨大的破壞,其中生命的巨大傷亡和財產的重大損失是避免不了的,但若從社會長遠發展來看,付出某種代價能換來整個社會的持久進步,也是值得的。其次,從道德的視角來看,“三藩之亂”之所以發生是由於缺乏一種道德的人文關懷。此事變的主要責任理應由聖祖康熙來承擔,他在處理三藩問題上,出現了重大的決策失誤,違背了“君使臣以禮”的道德前提。孔子日:“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也就是說,君臣關係是雙向的、對等的,其中,禮臣是忠君的前提條件,即沒有“君使臣以禮”的前提,就沒有“臣事君以忠”的結果。故孟子道:“君視臣如草芥,則臣視君如寇讎”。從古人的深邃哲理中,我們不難洞悉其所蘊藏着的豐富人文關懷。然而,康熙在處理三藩問題上,恰恰割裂了君臣之間的正確關係,把雙向對等的君臣關係變成了單向不平等的君臣關係。換句話說,作為君只擁有權力,而不盡義務;作為臣只盡義務,而不賦予其權力,這樣,就使君臣關係中所包含的道德人文關懷不復存在。誠然,康熙漠視“君使臣以禮”這一君主義務實質上是封建專制制度的必然結果。
馬克思曾一針見血地指出:“專制制度的唯一原則就是輕視人類,使人不成其人。專制君主總是把人看得很下賤,哪裡君主制的原則占優勢,那裡的人就占少數,哪裡君主制的原則是天經地義的,那裡就根本沒有人了。”(卷1)儘管如此,但康熙作為封建專制制度的總代表,在解決三藩問題中出現決策失誤,他是難辭其咎的。本來,作為三藩集團核心人物之一的吳三桂,他並不曾有起兵反清之意。史學家李治亭說:“吳三桂自受命鎮守雲貴,就有一個長遠打算:他要世世代代以雲貴為家,把這一廣大的肥土沃野作為他及其子孫的世守藩地。他一心要仿效明朝的黔國公沐氏,做清朝的‘黔國公’,與清朝相始終。”(下《獨樹一幟一》)可見,世守雲貴是吳三桂終身所求,這也符合清朝人關時向他所許下的承諾:裂土封賞。當初,多爾袞在致吳三桂的回函中寫道:“及伯遣使致書,深為喜悅,遂統兵前進。⋯⋯今伯若率眾來歸,必封以故土,晉為藩王。”其實,這可算是清統治者實施“君使臣以禮”的最實在表現,也可說是吳三桂對清納誠效忠的前提條件。
即便如此,吳三桂對清朝有朝一日違背其諾言、改變其政策也不無擔心。當其恩師洪承疇離開雲南之日,吳三桂就向他密求固守之策。洪承疇向他秘授了一條九字真訣:“不可使滇一日無事也!”(卷3)02]此話確實意味深長:如果雲南社會秩序穩定,設藩王鎮守也就失去了意義。這個道理,吳三桂是心知肚明的,所以,他在雲南不斷地“無事生非”。其中請兵進緬和計捉永曆就是這一指導思想的傑作。另一方面也透露出了吳三桂的心事。雖說吳三桂是武將出身,但他對歷史上不斷上演的“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敵國滅,謀臣亡”等一幕幕慘劇不會不清楚。事實上,吳三桂對朝廷的疑慮也並非杞人憂天。表面上看來,清朝迫於形勢不得不對吳三桂等漢族將領極力籠絡,使其位尊權重。但內心裡卻對他們時時提防。當他們統領大軍南討時,吳三桂的長子吳應熊、尚可喜的第三子尚之隆、耿繼茂(其父耿仲明已去世)的第二子昭忠和第三子聚忠都被作為“人質”留在京師(卷26)”。還有,康熙七年(1668),聖祖康熙親政,他還“以三藩及河務、漕運為三大事,夙夜厘念,曾書而懸之宮中柱上”(卷154)t”。
由上可知,清朝廷與三藩之間互相猜疑,已是不言自明。且隨着時間的推移,他們之間的矛盾也就日益公開化。正當吳三桂志得意滿、做着世守雲貴美夢的時候,清廷卻在積極籌畫撤藩事宜。康熙十二年(1673),平南王尚可喜自請撤藩,從而拉開了撤藩的序幕。針對這一意外情況,康熙深感求之不得,欣然批准。吳三桂和耿精忠獲悉此消息後,心中惶恐不安。為了以退求進,吳三桂和耿精忠都違心地先後給康熙各上了一道自請撤藩的奏疏,以試探朝廷虛實。詎料弄巧成拙,康熙毫不猶豫地同意了他倆的撤藩申請。當批准撤藩的命令傳到雲南時,吳三桂頓感茫然、不知所措。他長期盼望朝廷會讓他世守雲貴的美夢轉瞬間化為肥皂泡,清朝廷對他的崇高禮遇,除了“親王”這個空頭銜外,將失去實質性內容,他將從權力的高峰迭人權力的低谷,他將從人生的輝煌走回人生的起點,他內心裡確實有一種被欺騙、被拋棄的感覺。當然,這一感覺,耿精忠也不會例外。那麼,他們還能一如既往、忠於大清嗎?
對此,我們不妨從“禮”的起源及其與“忠”的關係來解讀。唯物主義思想家苟子認為,人生來就有所欲,有所欲必有所求,當所求得不到滿足時,就會產生爭奪,其爭奪的原因是“求而無度量分界”,因此,必須用禮來進行疏導,從而達到“養人之欲,給人之求。”可見,禮起源於養人之欲,它是針對人生之欲而產生的。那麼,人慾是什麼?苟子還認為,人之本性是“目好色,耳好聽,口好味,心好利,骨體膚理好愉佚”由此不難推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實質上就是對人性的充分肯定,是道德人文關懷的具體表現。也可以說,禮是與政治權力和經濟利益分不開的,否則,禮就變成了抽象的道德軀殼,有其名而無其實。然而,撤藩不僅從根本上觸犯了三藩的既得利益,而且違背了當初的諾言。對於前朝之事,康熙既無經歷亦無體驗,他不懂得在不損害國家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如何珍惜與三藩之間的關係,如何維護三藩的既得利益即如何履行“君使臣以禮”的義務。而撤藩表明“君使臣以禮”的義務煙消雲散,既然禮臣又是臣忠的前提,那麼,“臣事君以忠”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在這種情況下,“三藩之亂”也就在所難免了。因為撤藩對三藩集團屬下數百萬人的前途命運起着決定性的作用。
例如:吳三桂就對雲南華麗的宮殿、豐厚的產業、嬌艷的美女和顯赫的權位無論如何也割捨不下;吳三桂的部下對在雲南所擁有的一切同樣難以捨棄;吳三桂及其屬下數萬人早已心儀於四季如春的雲貴高原,“安土重遷”已成為他們的普遍心理。這樣,利益的誘惑與民族情感交織使全軍上下發出了同一個聲音,用武力對抗撤藩,用刀箭反抗清朝。由上分析得知,在解決三藩問題上,康熙不顧“君使臣以禮”的道德人文關懷,這是“三藩之亂”發生的主要原因,康熙應該負主責。而傳統史家無視道德中的人文關懷,把一切責任歸咎於三藩特別是吳三桂的頭上,是有失公允的。
最後,“三藩之亂”名不符實,在命名方面,有不夠嚴謹之嫌。通過對“三藩之亂”原委的鈎沉,我們就會發現有兩點名不符實。其一,在三藩之中,其實,只有吳三桂和耿精忠先後叛變,而尚可喜始終按兵未動。清聖祖康熙在撤藩之前曾說:“撤亦反,不撤亦反”。實際上,也不盡然。康熙十二年(1673)三月,平南王尚可喜以年老多病為由自請撤藩。當然,他申請撤藩的真正原因並不是“年老多病”,而是其子尚之信素來強悍,不守禮法。史書云:其子尚之信在廣州“暴橫日甚,招納奸宄,布為爪牙”(卷1 。而尚可喜對他卻束手無策,因此,他擔心其子招惹是非,殃及宗族,一生殊榮化為烏有,這種看法也不無道理。同時,也表明尚可喜自請撤藩與吳三桂和耿精忠不同,吳、耿二人自請撤藩,其主要目的是為了消除朝廷對他倆的疑慮,而尚可喜自請撤藩,其主要目的是為了避免其長子平素不法行為可能帶來的不測之禍。也就是說,尚可喜自請撤藩,其內因是主要的,而外因則是次要的。正因為如此,當聖祖康熙的撤藩詔書傳到廣州時,尚可喜並不感到愕然,而是言行一致、積極準備遷移事宜。史書記載云:可喜“拜命之後,即繕書稱謝,遂陸續題報啟程日期、家口馬匹數目。”康熙十三年(1674)四月,尚可喜不僅斷然拒絕參加吳三桂發起的叛亂,而且將他派來遊說的兩位使者及其“逆書”一併押送北京,呈報朝廷(卷47)t”。這就表明了尚可喜不與叛亂者為伍的堅強決心。
當廣西的孫延齡、福建的耿精忠從叛之後,尚可喜向朝廷上疏以澄清事實,跟他們劃清界限。其疏日:“孫延齡偽檄有‘三藩並變’之語,閩省又倏告變。臣與耿精忠本系姻婭,不能不跛躇於中。竊臣叨王爵,年已七十有餘,雖至愚極陋,豈肯向逆賊求功名富貴乎?惟知捐軀矢志,竭力保固嶺南,以表臣始終之誠。”(卷47)又表明了尚可喜大義滅親的情懷。尚可喜對朝廷的這一忠誠,其實,也得到了康熙的極力認可,康熙在給兵部的指示中說:“平南王尚可喜,累朝勛舊,久鎮疆,勞績茂著。自吳逆叛後,尤能篤守忠貞,殫心籌劃,屢抒謀略,保固疆圉。事平之日,從優議敘。”(卷47)t 】康熙十四年(1675)正月,聖祖康熙為嘉獎尚可喜對朝廷忠心耿耿,晉爵他為親王。這樣,尚可喜就成為繼吳三桂之後,得此最高爵位的第二位漢人。
康熙十五年(1676)二月,在吳三桂的誘惑下,尚之信發動兵變,軟禁其父尚可喜,實際上奪取了平南王之權。對此,臥病在床的尚可喜氣憤不已,而一切又只能聽任其長子擺布,病情愈益加重。延至同年10月29日,尚可喜帶着深深的遺憾離開了這個世界。聖祖康熙得悉尚可喜辭世的消息後,無盡悲嘆地說:“平南親王尚可喜久鎮疆,勞績素著。自闖兵變,憂鬱成疾,始終未改臣節,遂至殞逝可憫。”(卷67)t 】由上陳述可明,尚可喜作為“三藩”之中的一員,他始終未曾參與叛亂。如果我們不顧歷史事實,將他與吳耿二藩同列而論,確實有負古人之忠心,又不明來者之教化。同時,對歷史研究有不夠嚴謹之嫌。
說到這裡,有人會提出質疑,尚之信奪取其父平西王尚可喜之大權,並參與吳耿二藩之亂,難道不能算為一藩嗎?此質疑確實有幾份道理,尚之信參加吳耿二藩之亂確是實情,而且真有藩王之實。但我們不能忽略這樣一個事實,那就是:尚之信襲奪平西王之權這一既成事實,從來沒有獲得朝廷乃至其父的認可。古人云: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中國人最講究“名分”二字,故尚之信不能算為一藩。這就像西太后慈禧有“垂簾聽政”之實而沒有皇帝之名一樣。其二,“三藩之亂”中的“亂”字,從字面上解讀,無疑是一個貶義詞;從內容上來審視,傳統觀點認為,“三藩之亂”是以下犯上、大逆不道,是一場“叛亂”,它背離了人民的意願和歷史發展潮流,對當時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造成了巨大的破壞。如果以此來解讀“三藩之亂”,當然,名實相符。但那不是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而是歷史唯心主義的觀點。
根據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從理性上來看,“三藩之亂”蘊含着許多合理性的因素,產生了意想不到的戰爭偉力;從道義上來看,“三藩之亂”是對專制制度輕視人性的否定,是對人文關懷的渴求。這些在前文已有詳論,故不贅述。對於“三藩之亂”,還是享譽海內外的著名學者、北京大學教授李零評價比較公允,他說:“康熙平定三藩,是效漢高祖誅韓信、彭越、英布,乃改朝換代的例行節目,‘逼’有‘逼’的道理,‘反’有‘反’的道理。 慨然如此,綜合上論,我們將“三藩之亂”改稱“二藩之戰”或“二藩之役”,豈不更為實至名歸嗎?無獨有偶,明初的“靖難之役”與“三藩之亂”一樣,也有名不符實之嫌。所謂“靖難”,用明成祖朱隸的話說,就是平定禍難之意。明太祖朱元璋在《皇明祖訓》中曾寫道:“朝無正臣,內有奸逆,必舉兵誅討,以清君側。”朱棣以此為藉口,指斥建議削藩的朝中大臣齊泰和黃子澄為奸臣,於是,打着“誅齊黃,清君側”的旗號,並稱其軍為“靖難之師”,從而發動了一場爭奪皇位的戰爭。因此,歷史上稱這場朱明皇室內部的爭奪戰爭為“靖難之役”。很顯然,朱隸作為明初的藩王,為了對抗中央的“削藩”政策,不惜以下犯上,按照儒家正統觀念來看,稱其為“賊臣”或“逆臣”,一點也不為過。那麼,他所說的“靖難”又從何談起呢?究其原因就是:歷史之椽撐握在勝利者手中和“成者為王敗者為寇”成為人們的定勢思維。
綜括全文,通過對“三藩之亂”原委的鈎沉,我們發現,此事件原來並非儘是傳統意義上的“三藩之亂”,它除了具有傳統意義之外,還蘊藏着久被人們所忽視的內容即反清的合理性和對道德人文關懷的渴求。同時,在命名方面,“三藩之亂”有不夠嚴 之嫌。當然,我們對“三藩之亂”進行全面合情合理解讀的目的,並不是為它翻案,而是為了更好地遵循歷史實事,探尋歷史事件背後所隱藏的深層原因,以揭示其規律性,望後來者能夠從中產生有益的啟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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