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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東兵女兒的信
送交者: sese 2009年06月11日06:53:10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師建麗:關於揭露深圳市長許宗衡濫用職權製造冤案對我父親報復陷害的反映   我叫師建麗,在珠海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工作,是作家師東兵的女兒,現因我父親師東兵遭深圳市市長許宗衡濫用職權報復陷害、殘酷迫害,指使深圳市刑事偵查局反恐大隊公然製造冤假錯案一事向黨中央反映。   師東兵,56歲,中國作家協會會員。我父親的作品一貫充滿愛國主義豪情,沒有任何政治問題。我父親於2006年4月25日下午5時,在沒有任何犯罪證據的情況下被深圳市刑事偵查局第五大隊(反恐大隊)強制拘留,6月2日非法轉捕,家屬至今未收到逮捕通知書。   一、我父親與許宗衡的相識經過       2004年10月底到11月初,任深圳市常務副市長的許宗衡通過他的所謂嫂子(陳萍)等人,把我父親請到深圳,安排在威尼斯酒店,讓我父親盡力幫助他當市長。   許宗衡說他看過我父親寫的書,仰慕得很,已經想認識我父親很多年了。他請我父親吃飯之際,特意叫他的老婆小苗過來作陪。他夫妻二人流着眼淚向我父親訴說他們的當官之苦,求我父親在他當市長問題上多找關係盡力幫忙。   我父親是個重情義的人,內心深處非常單純。見他很爽快,便對他有了好感,回北京後向有關領導推薦了他。以為他當了市長會幹得好,沒想到他另有企圖。   此後到2005年5月他當市長前,我父親去深圳見許宗衡有十多次,每次都是許和他妹夫楊維明安排招待,住在威尼斯酒店或五洲賓館,許宗衡和他妹夫楊維明輪流陪我父親吃飯,並多次向我父親表示:“大哥,只要我當了市長,和你當一樣,深圳有什麼事就找我,我一定要讓大哥滿意。   二、 父親與許宗衡是如何交惡的      (一)2005年9月下旬,我父親受朋友李德全(深圳市國土局土地交易中心書記)之託為中海集團改變土地用途一事找到許宗衡。我父親覺得他們已經買了,申請改變土地用途也是可以的。   許宗衡說:“土地問題現在很敏感,沒有利益誰願給他負責,不過大哥出面,我也可以按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我是七人規劃小組組長,可以說批准,也可以說否定”。我父親說,“那你就批了吧。”許說,“那你起碼得向他們要兩千萬,你要了錢,我沒錢的時候問你要。”我父親以為他是開玩笑,就說:“可以呀。”他馬上認真起來,對我父親說:“真的,你可不能給他們白干,一定要錢。我看你很可靠,跟你合作我放心。你問他們要兩千萬,看中海給不給,他們有的是錢。只要給,這事好辦。如果你不好要,讓他們找我妹夫(即楊維明)。   此時,他獅子大開口的醜惡嘴臉令我父親十分反感。   (二)2005年11月底,李德全給了我父親一份污水處理廠的報告,是香港一家姓林的公司在橫崗搞環保的。污水處理廠建立後,由於區領導變更,他的廠沒有支持,至今沒有污水處理,需要領導支持。我父親認為這是好事,就答應幫忙,說先找許,不行再可以找省、市的其他領導,引起重視。   2006年春節過後,即上班後不久,我父親到深圳見許,許讓他妹夫楊維民把我父親和我父親的司機接到市民中心政府大樓的地下餐廳吃午飯,市政府的一位秘書長作陪。飯前,許宗衡把我父親拉到一邊談話,我父親問:“是不是為難?如果違規違紀就算了。”他說:“為難什麼,看對誰呢。大哥讓辦的事,為難也得辦。不過絕對不能便宜了那幫人。深圳的情況,你大概還不了解,從來沒有白辦的事,這是市場的規矩。你看這個污水處理項目,每年區的環保費就好幾個億,讓他們干一年要掙多少錢?他們起碼得給你八百萬。不然,他們拿你當傻瓜。就說我吧,你知道我當市長,每月的開銷有多大?我兒子在英國留學,花銷也很大。說出來能嚇你一跳。我把你當大哥才和你這樣說,換了別人我見都不見他。你是作家,要錢合法的。中海的事不能少於兩千萬。你後拿來的這些,最少也得三、四千萬。我讓楊維民和你配合,他懂,內行。哥,我確實拿你當作自己人看待呀,換成別人辦只會要的更多。這些錢,要下都是你的。我需要時從你這兒拿。你要不好意思,把錢交給我妹夫,你什麼時候需要向他要。告訴他們,錢少是敲不開門的。給錢,咱兄弟冒點險也值得。”    此時,我父親對他已經由反感變成失望。      2006年3月19日晚上,許宗衡給我父親打電話,讓我父親3月20日到他辦公室。   進了辦公室他關住門,說:“現在官場都是這個行情。我的口特別緊,我也認為你很可靠。咱們合作出不了事,何況你得大頭。”   我父親站起來,指着他說:“你這樣干,遲早要出事。如果你這樣,我們絕交,今後我再不和你來往了。”   之後,我父親用13828712565的手機給他發了一條短信:“過去我對你說的話和承諾,統統作廢,望諒,師東兵”。(公安在審訊我父親時曾出示565監聽記錄,該記錄明白無誤地記錄着本短信和我父親見許宗衡的聲音。)   此後幾天,他曾和我父親聯繫過,我父親再沒理他。      三、 許宗衡是如何陷害我父親的      4月17日,候馬市委的一個同志給我父親打電話說,“深圳市公安局政保處的兩三個人到宣傳部調查你了,問你幹過什麼違法犯罪的事沒有,我們說沒有。你可能得罪什麼人了。”果然如此,許宗衡自我父親和他決裂後,便勾結公安局長李鋒等人,秘密監控我父親的電話,派人四處搜羅我父親的材料,一無所獲。但膽大妄為的許宗衡一夥迫不及待地下了毒手。4月25日下午5時,我父親在深圳五洲賓館門前被深圳市刑事偵查局第五大隊羈押。4月26日強制拘留。6月2日在毫無犯罪證據的情況下,憑着深圳市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李鋒的批示強制批捕。深圳市刑事偵查局從始至終採取“先定性後取證”的辦案方式,通過我父親的銀行卡,採用威、逼、利、誘、騙等各種方法企圖讓匯款人作舉報人,動員他們指證我父親,但深知內情的李德全、李映元、林木成等人斷然拒絕了他們的非法要求。在4月25日6時至凌晨3時這長達9個小時的時間內,公安也羈押了李德全,甚至動用紀委勸說李指證我父親,李德全始終不肯就犯。無奈之下,5月30日深圳公安又找到山西長治的匯款人,分別欺騙他們說我父親是“十人詐騙集團”、“三人詐騙集團”的首犯,拿着拘捕後強行給我父親拍的照片,騙誘他們指證我父親。但是我父親憑藉良好的道德品質、人緣、信譽,山西的匯款人也作出了對我父親有利的證言。      在找不到我父親有任何犯罪證據的情況下,許宗衡使出了最卑劣的手段,即四處製造和散布謠言,指使其親信嚴密封鎖真實案情,欺上瞞下,讓上級領導不能了解真相。主辦我父親案件的是深圳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局下屬的第五大隊(反恐大隊),該刑事偵查局政委是許的湖南老鄉,我父親的案子由其直接負責,其他領導均不得過問。他們在山西長治造謠說我父親是震驚全國的詐騙集團的首犯。(有時稱是“十人詐騙集團”,有時稱是“三人詐騙集團”),詐騙金額高達一千二百多萬元。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分管起訴的副檢察長呂志峰(許的嫡系)親自散布的謊言如下:是某中央領導要搞我父親,許宗衡只負責督辦,他根本不認識我父親;涉案金額1200萬;寫過反動書,有過許多反動言論;涉黑。上述內容在他們自己精心捏造的“起訴意見書”中都尚未涉及。為保護其同黨深圳市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李鋒,他們散布出謠言:是深圳市紀委書記譚國箱批示逮捕我父親的。他們甚至於利用我的同事向我傳達虛假案情,讓我和關心此案的有關領導長時間不能了解案件真相。   同時,許宗衡及其同黨到處造謠:中央領導溫某某、曾某某是他的後台老板,暗示他既使犯下滔天大罪,也無人敢把他怎麼樣。此謠言在深圳地區流傳甚廣,影響極壞。事實上人家和他這樣的“問題”幹部扯不上半點關係。許宗衡這種“拉大旗作虎皮”的行為是他做賊心虛、無限恐慌的另一真實反映。   四、 師東兵“詐騙案”真相       紙包不住火,真相終於大白。   深圳市刑事偵查局“反恐大隊”歷經三個多月的所謂偵查,終於結案,並於7月24日將該案移送至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從“起訴意見書”上可以看出,所謂的犯罪事實和羅列的受害人都是深圳刑偵局辦案人員依照許宗衡的指令強行捏造的,與事實截然相反。   具體表現在:   1、“起訴意見書”上的5個所謂“被害人”,從未舉報過我父親對他們實施過詐騙,例如:“被害人”李德全說他的確在與我父親交往過程中曾零零散散地給過我父親十多萬元,但那都是因我父親往來北京、深圳幫他辦事,他給的一些“跑腿費”,我父親從來沒有主動向他索要或騙取過錢財。其他所謂“被害人”李映元、林木成、李占書、馬德勤給我父親的錢也都是這樣的,或者因我父親幫他們辦事,他們給點“跑腿費”,或是在交往過程中他們借款給我父親。所有“被害人”的共同特點是:在公安機關找到他們威、逼、利、誘他們作“舉報人”、承認“被詐騙”時,他們都嚴辭拒絕了,相反他們都向公安機關明確表示自己從未被我父親詐騙過,而且至今也不認為被我父親詐騙過。全部否認自己是受害人。   2、深圳市刑事偵查局反恐大隊是在先抓了我父親之後,才根據我父親的往來經濟賬目查到與我父親有經濟往來的人員,並逼迫、動員這些人“舉報”“證明”我父親對他們實施了“詐騙”行為。在遭到他們拒絕後,仍別有用心地把他們與我父親的正常經濟往來強制定性為“詐騙”,將證人證言斷章取義、違背原意地寫到“起訴意見書”上。如李德全對辦案人員說他親眼看見我父親與許宗衡的交往情況,但辦案人員就是不記。當刑事偵查局的辦案人員郭洪偉、蔡漢榮威逼李映元和林木成、馬德勤時,分別遭到李映元和林木成、馬德勤的痛斥和嘲笑。但是刑事偵查局的辦案人員為貫徹許宗衡的指令還是將匯款人強行認定為“被害人”一一列到“起訴意見書”上以達到陷害我父親的目的。當幾位匯款人看到“起訴意見書”時,他們不約而同地表示震驚,痛斥深圳市刑事偵查局反恐大隊的這種辦案方式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是地地道道的陷害。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當事人自己都不承認被騙,也都否認自己是被害人的情況下,詐騙案如何成立呢?   由於沒有任何可以證明我父親有犯罪的證據,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已於8月28日正式退查。      五、許宗衡是如何迫害我父親的      我父親遭許宗衡陷害、迫害,被關押在深圳市第一看守所至今已將近5個月了。他已56歲,年事已高,又身患高血壓和心率過快,遭此陷害,他本身就已經怨憤難消,再加上看守所的領導受許宗衡直接指使,自4月25日至今,一直禁止我父親服用有效藥物控制血壓,導致我父親低壓130、高壓180,此狀況已持續長達5個月,7月上旬因我多方反映,第一看守所開始給我父親服用血塞通膠囊,但依然不給服用有效藥物控制血壓,導致我父親健康狀況嚴重惡化,經常昏厥。因許宗衡直接干預, 4月25日以來,我父親一直與殺人犯、搶劫犯等重刑犯關押在一起,尤其是在7月中旬,114倉突然關進一個湖南籍暴力犯罪分子,此人受許直接指使,一進來,就對其他人說,“看來我立功的機會到了。”此後,我父親多次受到該犯罪分子的辱罵、侮辱和挑釁,自己購買的食物經常遭到搶奪。許宗衡企圖置我父親於死地、殺人滅口的用意十分明顯。同時我了解到自7月中旬以來第一看守所只有所長和政委可以接近我父親,其他任何人不得接觸我父親,勒令禁止家屬往裡面送任何物品,包括合法的法律書籍和相關司法解釋。8月7日第一看守所的幹警和胡姓的副所長當着律師的面,把我父親寫的申訴材料搶奪走,不准帶出。可見許宗衡及其指使的深圳公安違法亂紀到何種地步。此後便加緊封鎖,不准我父親寫的任何控告材料出所。   據律師會見父親後告知,父親4月25日被抓後,反恐大隊曾對他實施了連續長達26小時的審訊,我父親始終被限制在鐵、木專制的審訊椅里。他們不給我父親吃飯、不讓喝水,不准休息,不允許起立、上廁所。連吃藥也遭到拒絕。我父親一閉眼深圳市刑事偵查局的辦案人梁忠鳴和郭洪偉就用穿着皮鞋的腳踩我父親,不讓他閉眼睛。對一個56歲的老人,這樣的辦案方式極其殘無人道,足以見許宗衡想置我父親於死地決心。   六、許宗衡處心積慮陷害、迫害我父親的行為證明了什麼      許宗衡為什麼不惜冒着違法犯罪的風險,公然濫用職權,指使深圳市刑事偵查局第五大隊(反恐大隊)四五十人製造冤假錯案,處心積慮要給我父親扣上一頂詐騙的罪名?處心積慮要將我父親置於死地?   無非是因為我父親在和他一年多的交往中掌握了其巨大的經濟問題,尤其是掌握了他利用其妹夫楊維明作掩護給別人批條斂財和索賄受賄的大量內幕。其數額十分巨大,一旦暴露,不僅令他丟官,而且會丟命。他自知罪孽深重,問題嚴重,因而不惜鋌而走險,先發制人,上演了一出殘酷報復陷害我父親、踐踏法律的鬧劇。   自2006年春節前後(那時因許宗衡向我父親索賄,我父親與其關係出現裂痕。)他開始指使公安部門監聽我父親的手機13828712565(即565監聽記錄),在得知我父親確有告發他的心機時,尤其是李德全在短信中問我父親打算對他怎樣,而我父親發短信回答:“龍頭鋤”即讓黨中央處理他,他做賊心虛、心驚肉跳的心情可想而知。(“565監聽記錄”真實記錄了李德全和我父親對許宗衡的憤怒和對策及本短信的內容。)   在4月25日深夜的審訊中,偵查局第五大隊一個中隊長模樣的人不停地當着我父親的面給許宗衡打電話:“老傢伙至今不低頭,抓得真及時呀,不然真要對你下手了!”   辦案單位本想通過“565監聽記錄”作為他們陷害我父親的“鏈條證據”,不料卻成了證明了許宗衡及其同黨利用職權,對我父親報復陷害的鐵證。任何篡改、隱匿和銷毀這份證據的行為,都是典型的犯罪行為,必須依法追究其責任。      七、許宗衡的策略及動向      早在偵查階段,深圳市刑事偵查局反恐大隊的人就威脅過李德全,不准他見我委託的律師,到了審查起訴階段,許宗衡得知李德全、李映元、林木成主動聯繫我聘請的律師時,他利用手中的職權於8月16日,指使深圳市有關人和騙子陳萍等人威逼李德全指證我父親,並許諾如果李德全指證我父親,副局長的位置就是他的。否則,就不斷地查他。同時指使深圳市國稅局到李映元的公司和林木成的公司查稅,企圖找麻煩來逼他們作偽證。在這次查稅過程中,李映元的采辰房地產有限公司被罰款240萬。   深圳公安和檢察聲稱有證據,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卻在8月25日退回深圳市刑事偵查局補充偵查,依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40條,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有兩次退查的權利,公安每次補充偵查為期一個月,檢察院審查起訴一個月,也就是說在深圳市刑事偵查局和人民檢察院手裡他們至少還可以將我父親的案子再拖三個月。如果他們再偽造出其他證據,偵查羈押期限還可以重新計算。   目前許宗衡採取的策略就是一面用“拖”的辦法,來尋找轉機,伺機逼迫證人作偽證,利用親信,封鎖案情,製造和散布謠言,隱瞞真相,欺騙領導,蒙蔽群眾。一面加緊對我父親的迫害,給他服用無效的降壓藥物,來摧殘他的健康,同時利用監倉里的重刑犯對其虐待,讓他自己倒下。但是他忘了,這無異於在他原有的罪惡上再加上一筆血債!   他不擇手段,企圖將我父親置於死地的作法更加印證了我父親反映的關於他的情況句句屬實以及他深恐自己罪惡暴露、無限恐慌、做賊心虛的變態心理。      我懇請您在百忙之中過問此冤假錯案,儘快派上級機關介入我父親的案子,要求深圳市刑事偵查局出示所謂報案記錄(深圳市刑偵局聲稱有人報案)和全部證人證言,對此冤案的炮製過程進行徹底的調查。7月中旬以來,我父親已被他們折磨得不成人樣,絕不能讓他們再鑽法律的空子,肆意地拖延下去。   我們的國家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法制國家,怎能允許和縱容許宗衡這樣的貪官為所欲為,公然踐踏法律的犯罪行為?怎能充許宗衡這樣的貪官指使深圳公檢機關光天化日公然製造冤假錯案殘酷陷害、迫害我父親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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