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里子:從劉曉波案看中國的法治與法制
劉曉波是什麼人?品德如何?見識如何?有什麼背景?柞里子一概不知,僅從網上獲悉因參與發起、署名《08憲章》而以“顛覆政權”的罪名被官方起訴。《08憲章》都說了些什麼?柞里子未遑閱讀故不得知其詳,僅從網上獲悉其為反對一黨專政之類的政治宣言。
雖然柞里子對劉曉波案的了解極其有限,相信該案至少有一點是明白無誤的。那就是:劉曉波因言論而被治罪。
在中國現行的法制之下,言論是否可以構成犯罪?柞里子不甚了了。如果不可能,則劉曉波案乃是對中國法治的公然踐踏。如果可能,則劉曉波案說明中國的法制遠遠未能與時俱進。
雖有法而不守,是失信於民。失信於民會是什麼結果?子曰:“民無信不立。”民不之信,則國難以立。國之不立,政權將何所附耶?試圖通過踐踏法治而維護其政權之舉,無異於飲鴆止渴,渴未止而身先亡。由此可見,倘若屬於前者,絕非當局之福音。
一言堂、一家天下、唯我獨尊的意識形態等等等等,無論所言者為何,無論所姓者為何,無論所主張者為何,皆不為世人所欣賞。不為世人所欣賞者,乃過時之道。過時之道者,古之道也。子曰:“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如此者,災及其身者也。”由此可見,倘若屬於後者,亦絕非當局之福音。
多年前柞某因不情願開口歌功頌德而得罪,今日劉某因開口異議而得罪。兩相比較,嘿嘿!還不能不說大有進步。至少,如今的草民有了沉默的權力。 只是,這樣的進步未必能及時致穩定和諧之世,如當局者所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