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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五21解讀-靈的故事
送交者: 克利西亞 2011年04月25日12:05:48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20==二靈   11==神的靈+人的靈  五==神負責任  21==二靈成一靈

靈的故事

 

經文:

4:24 神是靈;敬拜他的,必須在靈和真實里敬拜。

28:19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里

15:45 經上也是這樣記著:“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活的魂;”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 靈。

3:17 而且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有自由。

6:63 賜人生命的乃是靈,肉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整本聖經其實是一個靈的故事。神造人的目的是彰顯神自己。神 是個靈,怎樣來彰顯他自己呢?神的經綸的目的就是把他自己,作為生命分賜到我們人裡面。神之所以成為一位卑微人子,是為了擔當我們的罪,替我們死,滿足神公義的要求,為我們成功救贖。但神怎樣把自己作到我們人裡面呢?這完全是在於靈,而靈是個極其奧秘的故事。

 

一提到靈,我們基督徒現在或許多少都知道一點,神是個靈,我們必須在靈和真實中來敬拜他的。但聖經中有三點我們不能不再強調一下:第一,人對於神是靈(約翰福音四章24)認識得並不夠透切。第二,多數人還不知道神還為人 造了一個人的靈(亞十二1,伯三二8)。第三,人更不知道神這奧秘的靈,今天就住在我們信主的人的靈里(林前三16、六19、羅八11)

 

林前六章17節說,那“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主是靈,我們人也有靈,主這靈與我們人的靈就聯成一靈,結果神這奧秘的靈,就作到我們人的靈里。

 

關於神靈與人靈的故事,聖經中有五處非常重要的經節。

 

其實整本聖經的話都是靈。

約翰福音四章24節,指明 神是靈;馬太福音2819節說到三一神父子聖靈;林前1545節說,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 靈;林前317節明說,主就是那賜生命的靈;約翰福音六章63節告訴我們,主對我們說的話,就是靈。這五處的經節給我們看見,按着神的本質,神是靈,按着神的經綸,他是經過父、子、靈三步,而作到我們人的靈里。我們用神的經綸的眼光來看,神是一直作工、一直作事、一直由作為,直到如今。神經綸的目的,就是把神自己作到人裡面。為此父、子、靈一同作工。

 

首先,神是父作源頭,在子裡流出,又成為靈流到我們裡面。所以,在神的經綸里,他這一位神成功救贖後,又被埋葬、復活了。這一復活,他就化身成靈。難怪約翰福音7:39節主耶穌說, 那時還沒有那靈,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

 

今天他這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 靈。所以末了的結論說,主就是那靈。不僅主就是那靈,主還有一個名字叫作“神的話”(啟示錄1913),他是神的活話。整本聖經不再是白紙黑字,其內里的實際乃是靈。整本聖經是聖靈的說話、發表。當我們用頭腦來讀聖經時,我們只能讀到白紙黑字,當我們用我們的重生的靈來禱告讀聖經的話時,頓時,這本聖經的話對我們就變化作靈了。阿門。

 

[PS:一位弟兄1970年在香港講,魏光禧弟兄當時紀錄,我今天晨興禱告讀書,擇錄並打字,有文字變動,原文在“在靈和真實里的教會生活”一書,第一篇:二靈成為一靈(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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