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有一百个办法即尊重法律又不至于太子党受真伤 但江泽民故
发帖者:意扰乱中国 ---我看朱令被害事件 (时间:2011-10-10 03: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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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 【】 看百度朱令吧,党以及党的政治局全体前任与现任成员严重地污 - 辱了全体中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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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不拿法律当挡箭牌,钱明奇也就不屑于用法律当挡箭牌-钱明奇五连炸 --- 吴越第
二-[304bytes|2011-06-25]
---我看朱令被害事件,中共有一百个办法即尊重法律又不至于太子党-受真伤 但江泽民故
意扰乱中国-[0bytes|2011-06-25]
---污辱了全体中国人民 该杀 屠杀-!!!-[0bytes|2011-06-25]
中共不拿法律当挡箭牌,钱明奇也就不屑于用法律当挡箭牌
发帖者:钱明奇五连炸 --- 吴越第二 (时间:2011-06-25 20:06:33)
吴越《暗杀时代》-正文-[9225bytes|2011-06-24]
在天津市政府门前扔炸弹的那位中国公民与吴越烈士有一比-扔炸弹前都写了好长的文
献-[0bytes|2011-06-25]
吴越《暗杀时代》
夫排满之道有二:一曰暗杀,一曰革命。暗杀为因,革命为果。暗杀虽个人而可为,革
命非群力即不效。今日之时代,非革命之时代,实暗杀之时代也。以复仇为援兵,则愈
杀愈仇,愈仇愈杀。仇杀相寻,势不至革命而不已!予愿予死后,化一我而为千万我,
前者仆后者起,不杀不休,不尽不止,则予之死为有济也。然一念万、王二子之后,竟
未闻有接踵而兴者,则予当此发轫之始,似不宜不有观感于同胞矣。今即迩来之所见,
并信札之有关切于此者,亦连类及之,缀为若干篇,名曰暗杀时代。为序。
予生八年即失母,惟二兄抚养之。数年兄亡,予父弃官为贾。至是迫于家计,不得安居
,复奔走风尘间,集所得以为予兄弟教养之用。予年十三,遂慕科名,岁岁疲于童试。
年二十一始不复以八股为事,日惟诵古文辞。有劝予应试者辄拒之。年二十三,自念亲
老家贫,里处终无所事,乃飘然游吴。不遇,遂北上。斯时所与交游者,非官即幕,自
不竟怦怦然动功名之念矣。逾年,因同乡某君之劝,考入学堂肄业,于是得出身派教习
之思想,时往来于胸中,岂复知朝廷为异族,而此身日在奴隶丛中耶?又逾年秋,友人
某君授予以“革命军”一书,三读不置,适其时奉天被占,各报传警,至是而知家国危
亡之在迩,举昔卑污之思想,一变而新之。然于朝廷之为异族与否,仍不在意念中也。
逾时,某君又假予以“清议报”。阅未终篇,而作者之主义,即化为我之主义矣。日日
言立宪,日日望立宪,向人则曰西后之误国、今皇之圣明,人有非康梁者则排斥之,即
自问亦信梁氏之说之登我于彼岸也。又逾时,阅得“中国白话报”、“警钟报”、“自
由血”、“孙逸仙”、“新广东”、“新湖南”、“广长舌”、“攘书”、“警世钟”
、“近世中国秘史”、“黄帝魂”等书,于是思想又一变,而主义随之,乃知前此梁氏
之说,几误我矣。夫梁氏之为满酋游说,有革命之思想者,皆能详言之,无俟我哓哓矣
。然予复恨梁氏之说之几以误我者,其误我同胞,当不止千万也。予愿同胞宁为梦梦不
醒之汉族愚民,而不为半睡半醒之满洲走狗。盖梦梦不醒之愚民,其天良未泯,虽认贼
作父,亦苦于不自知。一旦梦醒,究未有不欲杀尽逆贼,而复九世之仇也。若半睡半醒
之满奴,名则以玛志尼、加富尔自居,实则吴三桂、洪承畴之不若。甚至欲遂一己之利
心,甘作同胞之公敌。有告以宗旨之不正,而行事之皆私者,则彼积羞怒而成仇,遂不
惜强词以夺理。昌言曰:“国朝之制,满汉平等。”又曰:“满洲之政治,为大地万国
所未有。”又曰:“今皇仁圣,不惜牺牲己位以立宪政。”此等云云,盖欲断送汉族于
无自立之一日,而为满洲谋其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予于是念念欲杀尽此辈。然此辈皆
汉人也,皆汉人而为满酋之奴隶也,满酋之使此辈为奴为隶,甘害同胞,以利异族,则
满酋之手段,不亦甚毒矣。虽然,此辈为奴隶者也,满酋造奴隶者也。不清其源而绝其
流,又乌乎可?予于是念念在排满。
予遍求满酋中,而得其巨魁二人:一则奴汉族者,一则亡汉族者。奴汉族者在今日,亡
汉族者在将来。奴汉族者,非那拉淫妇而何?亡汉族者,非铁良逆贼而何?杀那拉淫妇难
,杀铁良逆贼易。杀那拉淫妇其利在今日,杀铁良逆贼其利在将来。杀那拉淫妇去其主
动力,杀铁良逆贼去其助动力。主动力无尽,而助动力有尽,予于是念念在杀铁良。然
此念虽立,其如徒手无具何?势不得不稍俟时日。逾时有万福华刺王之春案出,又逾时
忽有刺客某刺铁良逆贼未成而遁,并有王汉谋刺铁良逆贼未遂而先自尽之报。之三子者
,其志可嘉,其风可慕,然予不能不为之抱憾者。盖以万子之刺术固疏,而所指之事,
亦不过曰联俄之主义而已。夫以联俄之主义为非,则所是者,必在联日。联俄主之满洲
,联日亦主之满洲。满洲既不可恃,日人又安可恃乎?试问今日我同胞,其不欲自去奴
隶之籍则已,苟欲去之,则必先事排满,而排外非所计也。若刺客某,则又不免失之于
怯,虽其目的较万子为善,而于生死关头,又不若万子之分明矣。若王子则心有余而智
不足,虽其一死足以加勉他人,然于事实上不免失之一筹。使于顺德失望时,即起身来
京,或者卒成其志,究未可知。即不遇,亦可将铁良同类之人一刺之,以为代价,则王
子不虚死矣。虽然,王子之死,非勉他人,乃勉我耳。予之存此志已有数月,(此志偶
于友人某君前言之,计在万福华事以前数月)。王子复先我而行之,虽其不成,亦足见
王子之志与我同也。王子有灵,当不使我复蹈万子之辙。
今者,予之枪具,已自日本购来,其迟迟吾行者,一因此身之事务未清,二因其人受再
次之惊,家居多所防备。拟缓数月,观其动静,然后就道。斯时友人某君知予之志,遂
劝予笔之于书,以遗后世,以释人惑。予自惟素不能文,即强为之,焉能言之成理,足
以动人观听?且以我心之所求者,在实事而不在虚文,使来者皆事虚文,恐实事终无可
成之日。
人之生死亦大矣哉!盖生必有胜于死,然后可生;死必有胜于生,然后可死。可以生则
生,可以死则死,此之谓知命,此之谓英雄。昧昧者何能焉?生不知其所以生,死不知
其所以死,以为生则有生人之乐,而死则无之,故欲生恶死之情,自日来于胸中而不去
,则此辈之生,如秋蝉若朝菌者,可无足怪矣。若夫号称知命之英雄,向人则曰我不流
血谁流血?此即我不死谁死之代名词耳。及至可以流血之日,而彼则曰:我留此身,将
有所待。待之又久,而此身或病死,或他故而死。吾知其将死之际,未有不心灰意冷,
勃发天良,直悔前言之不践,与其今日死,不如昔日之不生也。然悔之何及,徒益悲伤
耳。此吾之所为有鉴于此,而不敢不从速自图焉。亦以内顾藐躬,素非强壮,且多愁善
病,焉能久活人间?与其悔之他时,不如图之此日。抑或者苍天有报,偿我以名誉于千
秋,则我身之可以腐灭者,自归于腐灭,而不可以腐灭者,自不腐灭耳。夫可以腐灭者
体质,而不可腐灭者精灵。体质为小我,精灵为大我。吾非昧昧者比,能不权其大小之
轻重以从事乎?而况奴隶以生,何如不奴隶而死?以吾一身而为我汉族倡不奴隶之首,其
功不亦伟耶?此吾为一己计,固不得不出此,即为汉族计,亦不得不出此。吾决矣,子
将何如?古人有言曰:人固有一死,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子即不为汉族计,亦
独不为一己计乎?子自思身材之短小,体气之柔弱,精神欠乏,饮食之简少,且卫生之
不讲,心境之不宽,劳苦之不耐,疾病之时至,非较吾为尤甚乎?吾窃不逊,若子能寿
年一百,吾即能寿年一百一十。吾今自思,不过可得寿四、五十,子当可作比例观。子
且多寿有何所用?虽如彭祖,亦不过饮食之较多于人,而况子非其比。势不得不为一己
计,则当捐现在之有限岁月,而求将来之无限尊荣。且也,以个人性命之牺牲,而为铁
血强权之首倡,此为一己计者之即所以为汉族计也,非一举而两得乎?子其三复思之。
如以吾言为然,则请为子画善死之策。如以为否,则请留此书于临死之日,再一阅之,
以证吾之见地,如何?吴樾绝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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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年9月,晚清著名刺客、年仅27岁的吴越(安徽安庆桐城县人)在行将刺杀“五大
臣”前夕,完成了《暗杀时代》一文。在这篇行文酣畅淋漓的文章里,吴樾谈起了自己
的生平和作为一名“刺客”的心迹。他说,“体质为小我,精灵为大我……奴隶以生,
何如不奴隶而死”;他说,愿他死后,“化一我而为千万我,前者仆后者起,不杀不休
,不尽不止”。他并且认为,“今日之时代,非革命之时代,实暗杀之时代也”
1905年9月24日上午,北京正阳门车站军警林立,岗哨密布。慈禧太后钦派的五大臣:
镇国公载泽、户部侍郎戴鸿慈、兵部侍郎徐世昌、湖南巡抚端方、商部右丞绍英带着大
量的仆从与侍卫登上了火车包厢。五大臣将转沪出洋考察西方国家的宪政。吴樾深恨清
政府预备立宪骗局,从乱纷纷的送行人群中挤上了五大臣的包厢,谋炸出洋五大臣,事
败,壮烈牺牲。
吴越的同乡---安徽安庆怀宁县人陈独秀在《甲寅杂志》一卷四号上盛赞吴越是“有道
德、有诚意、有牺牲的精神,由纯粹之爱国心而主张革命”的人,
数月后,陈独秀思及吴越,又怆然吟出《存殁六绝句》:“伯先京口夸醇酒,孟侠龙眠
有老亲;仗剑远游千里外,碎身直捣虎狼秦。”
伯先和孟侠都是陈独秀的朋友,后者指的就是吴越。在诗中,陈独秀明确地将吴越比作
荆轲。陈独秀怀念吴越的诗句,是一个刺客为另一个刺客写下的悼词。事实上,陈独秀
和吴越属于同一个暗杀团体,吴樾的暗杀行动,陈独秀也参与了策划。吴樾临行前,曾
与赵声、陈独秀密计于芜湖科学图书社小楼上。当时吴越走后,陈独秀还动情地书写了
一副对联:“推倒一时豪杰,扩拓万古心胸”。
尽管陈独秀从来没有亲自实施过暗杀行动,但他在暗杀团体中的资历要比吴越老得多。
在那个时代,不独是陈独秀,很多后来非常著名的历史人物,也都曾经是狂热地拥护过
暗杀。蔡元培、章士钊、鲁迅、刘思复等人都有过一段热衷于试验炸弹、准备暗杀的经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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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樾(1878——1905),字梦霞,一作孟侠,今安徽桐城人,汉族。吴樾父吴尔康,有5
子,吴樾居四。吴樾家境清贫,八岁丧母,为其二兄所抚养。后两位兄长病故,迫于家
计,奔波于“凡尘间”。然自幼好古文,诸子百家之说均有涉猎。犹好古诗文,但极恶
八股之术,不愿入仕。20岁又东游浙江沪一带,目睹江南“开化之风”。后又由堂叔吴
汝纶推荐与1902年入保定高等学堂就读,广阅革命书籍,如《革命军》,《警钟报》,
《自由血》,《黄帝魂》,《扬州十日记》,《嘉定屠城记略》等等,思想为之一变,
由立宪转向光复,并自此广结志士。最好的几个朋友有,湘人陈天华,杨笃生,苏人赵
声,鲁人张榕,浙人蔡元培,章炳麟,秋瑾,皖人陈独秀,每每与之相遇则必“深谈午
庚夜而不寐”。吴樾在赵声,杨笃生的介绍下,由杨监誓与马鸿亮等加入革命组织“北
方暗杀团”任支部长,并由蔡元培介绍加入光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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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杀为因,革命为果。革命之先,暗杀可以广播火种。少数英豪血淋淋的人头,可作广
大群众的指路明灯,引导和推动革命。
每个携枪携弹去行刺的革命者,对于自己的结局都一清二楚:不是宰割凌迟,就是枭首
挖心。舍生忘死,玉石俱焚。他们之所以能够如此慷慨赴死,无外乎这样坚定的理念:
不仅陷前朝大小官员于恐怖之中,也使悍酋大吏们谈虎色变,不敢再轻易对党人施以辣
手和毒手!
传统印象中,暴力暗杀是恐怖行为,是草莽武夫之作为,而辛亥年间的赴死义士,基本
是文人学士;其次,中国人素来以为南方人秀弱,不如北方人威武慷慨,辛亥年间的暗
杀烈士,70%以上都属于南方人士;再次,一般的成见,以为走入暴力的,多为底层贫
民,是暴民革命,而辛亥年间的烈士,绝大多数出身富家,并且多数为海外留学归来优
秀专才。
这是一个很奇怪现象,但仔细思考,便也不再奇怪。他们的恐怖暗杀,虽表面针对的是
独裁者的肉体,但实际指向的却是晚清官权;暗杀的目的不在于个人复仇,他们与暗杀
对象之间并无个人恩怨,甚至素不相识,他们的目的是追求革命真理。也正因此,辛亥
年间的暗杀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恐怖主义,也不是一般人的作为,暗杀者的身份不是暴民
而是追求革命真理的英烈义士。两次受到刺杀而未死的水师提督李准,在武昌起义之后
,主动并率先向革命党投降,这不能不承认有暗杀震慑之功。
著名的8个“暗杀团”:黄兴暗杀团、蔡元培暗杀团、吴樾暗杀团、方君瑛暗杀团、刘
思复暗杀团、李应生暗杀团,汪精卫暗杀团以及陈独秀暗杀团.吴樾之后,徐锡麟击毙
安徽巡抚恩铭,汪精卫刺摄政王载沣,林冠慈刺广东水师提督李准、彭家珍炸死禁卫军
训练大臣良弼…短短几年时间,“暗杀事件和暗杀预谋此起彼伏,不下5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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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rac 于 2011-10-10 20:0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