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遠華集團涉嫌走私主犯賴昌星遣返中國後,潛逃到溫哥華的中國銀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詐騙案(高山案)涉嫌主謀李東哲,已於近期從溫哥華回國投案。
新華社報導,在中國公安機關的長期努力下,潛逃加拿大七年之久的重大經濟犯罪嫌疑人李東哲已於近期從加拿大回國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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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指出,李東哲在2000年至2004年間,夥同他人採取不法手段,騙取多家受害單位的鉅額資金,涉嫌票據詐騙犯罪,但案發前,李東哲及相關涉案人員於2004年12月潛逃境外;多年來,中國公安機關鍥而不捨,積極展開對李東哲等外逃犯罪嫌疑人的緝捕工作,在政策感召和法律威懾下,李最終選擇回國投案。
李東哲案主要涉及中國人民銀行黑龍江哈爾濱河松街分行人民幣10億元(約1億5827萬美元)巨款失竊案,李東哲與其弟李東虎串同該分行行長高山盜取巨款後,先後於2004年底潛逃至溫哥華。
在這宗被形容為重大經濟犯罪案中,李東哲屬於主謀,而高山最早被揭發潛逃至溫哥華,早前他與妻子李雪及女兒高山雪蓮以移民資格到來,及後再曳⒗疃薌襖疃⑿值懿攀欽嬲髂薄?
據之前港媒報導,李氏兄弟是在2004年12月31日入境溫哥華,比高山晚一天入境。李氏兄弟與各自妻子曾在溫哥華低調過日一段時間,直到被移民部以逾期居留為由將兩人逮捕。
李氏兄弟由於並非加拿大永久居民,只是以短期旅遊簽證入境、逾期居留,因此與有永久居民身分的高山命運大不同,例如他們在2007年2月23日被捕後,曾表達申請難民意願,但未獲移民官接受,而直接進入「遣返前風險評估」程序。
此外,李氏兄弟被捕後一關就是18個月,直到他們同意佩戴「電子腳鐐」,才獲得保釋在家中軟禁。
多年來,李東哲、李東虎兄弟在加拿大打「難民官司」,與移民部在各級法院交手多次。
有評論認為高山和李東哲、李東虎兄弟雖然沒有賴昌星有名,但他們的犯罪性質比賴昌星嚴重,沒有理由可以獲得政治庇護。
在李東哲自動回中國投案後,高山及李東虎將成為關注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