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很少见,但总会遇到这种情况,房子买好了,而且已经FIRM了,快到交房的时候,银行突然说,贷款不批了!怎么办?又或者抢OFFER, 抢到手后,发现房子买贵了,但押金已交,怎么办?押金不要了?那可是上万甚至几万的真金白银那?
很多人有个误解,认为这里买房合同和国内的购货合同类似,如果是卖家不卖了,卖家要退还双份的押金给买家,如果是买家不想买了,押金自动归卖家。大 家所签的购房合同,也就是 Agreement Of Purchase And Sale, 并没有明确说明,如果买家不买了,定金怎么办,卖家不卖了,定金又怎么办?
这种情况,在法庭上都是CASE BY CASE的。假如真的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把你的全部的真实情况告诉经纪,让经纪去和对方交涉,如果你的经纪够专业,而对方也通情达理,要回部分甚至全部押金都是有可能的。
万一卖家死活一分钱都不退,如果你认为你不买有比较充分的理由,比如突然失业或者生大病,经济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这时候打官司的话,你依然有可能拿回部分或者全部的押金。
但也有一种情况,假如法官认为你的理由不够充分,而且卖家因为你的违约所遭受的损失远远大于押金,这时候就有可能押金全部归卖家,买家还要再赔偿卖家的其他损失,这时候就亏大了,所以打官司的事情一定要慎重,事先充分咨询相关的业内人士。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交涉不成,卖家不退押金,而买家也没有充分的理由不买,这时候就要看你买的房子值不值了,比如你买了一个50万的房子,交了2万 的押金,如果这个房子确实值50万,即使卖家不愿意退押金,你又确实不想要这个房子,同时你又不想打官司,这时候也不是走投无路,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和卖 家商量,你再把合同卖给别人,因为没有交割,所以也不用交地产转让税和律师费,这个过程叫Seller Selling Agreement Of Purchase And Sale。
今天MARKHAM 刚刚出来一套房子,就是这种情况,这套房子刚刚在8月2日以585000的价格卖出去,交房日期是10月1日,不知道什么原因,买家不想交割了,或者买家 本来就是买了投资的,现在买家把这套房子挂出来卖,要价62万9. 这种情况比较有意思,感兴趣的可以关注一下结果。
(作者:TIM 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