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濤閻: 韓寒“代筆”的直接證據 |
送交者: zhf 2012年03月02日01:30:32 於 [靈機一動] 發送悄悄話 |
韓寒“代筆”的直接證據
潤濤閻 (一)在美國發生的移民法律官司 我是一個熱心幫別人忙的人,有時是修車因為那時候留學生即使博士畢業了很多人還是開舊車,有錢就先買房子;有時是招待八方來賓,有時電冰箱洗衣機之類的家用電器壞了,所以,我常常有電話求助的。 那天Z女士的好友電話打到實驗室,我問她有什麼事要,她第一句就說十萬火急!我以為出車禍了,便問她在哪裡,我開車過去。她說就在電話里談。 Z女士去移民局辦綠卡面試被扣押,移 民局給Z女士兩個選擇:要麼承認以假結婚欺騙移民局,接受被移民局遣返,不需要坐牢或者罰款;要麼不服移民局的判定,以為移民局冤枉了你,那就到法院,由 法院判決。如果法院判決移民局敗訴,移民局不僅不能遣返Z女士,還得給她辦綠卡。如果陪審員判決Z女士有罪, 她有坐牢的可能。移民局官員告訴她,移民局判定她假結婚的證據是她和丈夫二人在單獨面試時謊言穿幫了。穿幫,是謊言的直接證據。 移民局要Z女士做出自己的決定,要麼遣返回國,要麼到法庭。 Z女士自己做不出決定,便電話給她的 好友,好友就電話給我問問我的建議。 我告訴她,我不是學法律的,但我可以跟她一起去詢問一下律師。我知道,任何律師都接受諮詢,然後判斷是否接受案子。這是生意。時間緊迫,那年頭沒有今天互 聯網這麼方便,就拿出電話薄找到移民律師,電話打過去看看能否立刻面談。首都有一個好處,就是移民律師多。很快找到了4位律師有時間當天談。這四個律師談 完後只有一位收了45 美元的諮詢費,但沒有一位接受這個案子的,因為他們說得一樣:對於穿幫,律師根本就沒辦法反駁。 收 諮詢費的那位倒是說得多一些,當問及移民局沒有 " 直接證據 " 就說人家是假結婚,比如二人領結婚證後就住在一個兩居室的公寓裡,怎麼算是假結婚時,律師說: " 要什麼直接證據?移民局偷偷把攝像機安裝在他們的房間,發現他們各自住在自己的房間睡覺,而且一周二人都沒有身體接觸,這如果是 """" 直接證據 """" 的話,律師倒是能反駁:‘我跟我老婆兩周都沒有身體接觸了,我們也沒有離婚!’移民局把攝像機觀察的時間哪怕加長到一個月,律師照樣說我自己兩個月都沒有 碰老婆了,我們一樣沒有離婚。所以,什麼 """" 直接證據 """" 都可以辯駁,唯獨穿幫不能辯駁!只要把穿幫的證據往評審團面前一擺, 12個評審團沒有一個人會懷疑那不是謊言。移民局一旦查出二人說話穿幫,便會立刻追問下去。如果是忘記而搞錯了,那被詢問的人就會立刻停下來,思考自己錯 在哪裡。如果是謊言,他就必須造第二個謊言來圓第一個謊。如同帽子,要想蓋住第一個帽子,第二層帽子要比第一個帽子還大才行。這二級謊言必然與另一人的謊 言越來越遠,二人的穿幫就越來越大。假如發現二人多處穿幫,移民局根本就不需要繼續追擊獲得更大的第二級謊言了。只要是多處穿幫,陪審員們立刻判定詐騙嫌 疑人有罪。律師對二人以上的詐騙嫌疑人穿幫,只能無言以對。 " 律師講,如果穿幫了,法院要判那個男的5-10 年監禁, 所以Z女士最好選擇限期離境而不是去法院。 我們不知道Z女士跟她的假結婚丈夫在 什麼地方穿幫了,但有經驗的移民局官員單獨面試他們時要麼找到了多處穿幫的地方,要麼某處穿幫後繼續追下去便出現更大更多的謊言穿幫。我們可以猜測,比如 移民局官員一看女生氣質高雅,反應敏捷,而男的就是一個高中考試都不及格的體力勞動者,兩個人對自己沒有親自經歷的事無法判斷一致,給出的一定是穿幫的謊 言。不論問什麼,二人的謊言都不會吻合,因為二人的經歷不同,大腦智商不同,給出的謊言必然不同。這樣的兩個人撒謊,穿幫是正常的,不穿幫倒是不正常了。 退一步說,即使二人都是高智商,一旦遇到沒有提前商量好的地方,穿幫的可能性也不低。 這 就是為何法院與罪犯團伙都把“串供”放在最重要位置,一旦穿幫,一切都玩完。至於Z女士到底為何與假結婚的丈夫穿幫了,估計是她不接受她看不起的那位假丈 夫,不想把第一次給他,只是給他幾千塊錢。那年頭女同學都把自己的身體看成玉。猜測那個男人很窮,又不懂法律,被 Z女士給忽悠了,估計就是給點錢他就同意了,在美國辦結婚證太容易了。幾千塊錢可以買很多啤酒。或者只是不用他交他那份兩居室中他那一間的房租,他就同意 幫忙給她辦綠卡了。 (二)韓寒父子多處穿幫 方舟子列出了韓寒與韓仁均父子多處穿幫的證據,而穿幫是謊言在法律上最讓評審團和法官判定的而不能被律師反駁的證據。可方舟子竟然說是 " 質疑,沒有直接證據 " 。可見,方舟子就是個法盲。 下面列舉一些韓寒自己與自己穿幫、韓寒與韓仁均父子互相穿幫的證據(不是質疑)。 關於新概念大賽信息: 韓仁均說是兒子看到的告訴了爸爸;兒子說是爸爸看到的告訴了兒子 。 關於誰把《書店》、《求醫》參賽作品寄去參賽: 韓仁均說是兒子自己寄走的;兒子說是爸爸寄走的 。 關於大賽題目杯子裡到底是紙還是布: 對此多方穿幫。 作文大賽的主辦方《萌芽》雜誌的女編輯胡瑋蒔說當初是袋裝茶葉包裝紙。李其綱主編親筆作證的文章《對一種誹謗的嚴正聲明》說是白紙。韓寒父親出版的書《兒子韓寒》說是道林紙。而文章寫的是布! 文章是看着布慢慢下沉有感而發 。(而事實上,紙是不會沉降的,布很快沉降到底,不是文章作者看到的慢慢沉降一個小時後到底。這段不重要,重要的是穿幫。韓寒寫的跟他爹說的不一樣,現場的人也穿幫了。) 關於 " 的地得 " : 韓寒說自己從來都搞不懂 " 的地得 " 怎麼用,大賽作品《杯里窺人》裡邊都沒錯, " 的地得 " 用得準確無誤 。 關於韓仁均會不會英文: 韓仁均會轉發英語笑話,在韓仁均的微博上用中英文摻和寫比如movie maker,但韓寒說他爸爸不認識一個英文單詞 (以表明摻雜英文的參賽文章和出版的書裡有英文都是韓寒自己寫的)。 關於韓寒同桌是否看到過韓寒寫《三重門》: 韓寒說他寫《三重門》的時候是在課堂上寫的,他的同桌陸樂幾乎從第一頁看到最後一頁。而韓寒父親說,《三重門》是韓寒偷着寫的,沒有讓任何人看到過。 關於《三重門》的讀音: 韓寒自己讀成了《三蟲門》,還在電視裡說自己忘記了為何取這個書名。而韓仁均說出了《三重門》的來源。根據韓仁均與《三重門》書中的介紹,應該讀《三仲門》。 表明韓寒連書名都不知道怎麼來的。 關於《三重門》到底是用紙張寫的還是電腦打字: 韓寒《正常文章一篇》: " 方舟子先生,你為了查資料進行科普和打假,你電腦前一坐就可能到凌晨三四點, ..... 作為半個同行,你推己及人,我他媽的無數次一個一個字敲到凌晨,敲了十三年,我他媽就不胸悶嗎。 ..... 你不能理解我第二天有工作夜裡一點還在寫文章 。 " 這裡講了韓寒寫作用電腦。韓寒所說的13年前,就是1998年一月份。剛好是韓仁均說的開始寫《三重門》的時間。 韓仁均:這篇《求醫》倒可以參加新概念作文大賽試試 ...... 後來我就幫他打印了一份。 " 這是1999年打印的,打印只能是電腦寫的,不是在紙上寫的。此時父子都承認也是韓寒寫《三重門》的時期。 但最近韓寒狀告方舟子,是說他有紙張手稿。表明《三重門》是手寫在紙上的。還把手稿整齊的照片貼在博客上了。 關於《三重門》寫作時間與地點,韓仁均與兒子韓寒多處穿幫,方舟子的博客里列出了一大堆,都是來自父子二人的說法。大家自己去讀,我就不轉貼了。 關於韓寒在初高中階段到底是讀書,還是不讀書: 韓寒說他沒有讀過紅樓夢,四大名著都沒讀過,但他在《三重門》裡引用紅樓夢等名著里的句子。 據網友的檢索,《三重門》引用的書中內容來自如下很多是高中生無法感興趣的書,如《西學與晚清思想的裂變》,尤其是很多大文豪都讀不下去的《管錐編》, 如此深奧的學問 16歲的韓寒都能信手拈來,可他古文譯成白話文的考試不及格! 《三重門》引用的書: 《管錐編》、《淮南子》、《尚書》、 《萬曆野獲編》、《康河裡的詩靈》、《西學與晚清思想的裂變》、《賀拉斯》、《流浪的人生》、《永州八記》、《論語》、《會通派如是說》、《從混濁到有 序》、《形式邏輯學》、《搜神記》、《長恨歌》、《本 · 瓊森與德拉蒙德的談話錄》、《心理結構及其心靈狀態》、《論大衛 · 休謨的死》、《包法利夫人》、《左傳》、《鐵軌邊的風》、《教學園地》、《鏡花緣》、《佳人》、《美女賦》、《江南的水》、《至小丘西小石潭記》、《廣陽 雜記》、《數字化生存》、《閒情偶寄》、《出師表》、《三字經》、《李敖快意恩仇錄》、《舌華錄》、《西廂記》、《中國文學史》、《紅樓夢》、《水滸 傳》、《四世同堂》、《史記》、《戰國策》、《孫子兵法》、《說文解字》、《變形記》、《中國作家傳》、《孟子、》、《西遊記》、《聊齋志異》、《羊脂 球》、《走出魔鏡的錢鍾書》、《肉蒲團》 《三重門》談論涉及到的名人和他們的故事: 王爾德、奧登曾、亞波拉、海德格爾、 孔德、卡夫卡、格里高爾、薩姆沙、竺道生、栗良平、左拉、莫泊桑、福樓拜、張俊歐、亨利、托爾勒、為普里戈金、朱光潛、狄德羅、奧特加、范德薩、蘇格拉 底、雅典娜、戴望舒、彭祖、伯玉、柏原崇、江口洋介、董橋、唐寅、曹聚仁、李漁、杜牧、魯迅、列子、曹植、杜甫、老子、錢鍾書、吳宓、葉公超、李敖、胡 適、韓非子、荀子、莊子、徐志摩、柳永、毛澤東、宋玉、韓愈、柳宗元、劉墉、墨子、林徽因、陳寅格、魏爾倫、李煜、尼采、郭沫若、墨索里尼、叔本華、馬里 內蒂、拿破崙、希特勒、居里夫人、瓦特、愛迪生、張海迪、孔子、梁實秋、柳亞子、孟德斯鳩、曾國藩、李百川、孔祥熙、慈禧、肖復興、赫魯曉夫、莎士比亞、 江青、羅曼 · 羅蘭、德、愛綠綺思、蘇東坡、楊萬里、邵稼軒。 關於喜歡還是不喜歡《圍城》 : 韓寒說:其實《圍城》我都沒看完。並說看不懂而不喜歡。可韓仁均說:家裡的一本《圍城》不知被他翻過多少遍,第一本翻爛後我又買了一本,因為喜歡。 關於手稿一氣呵成: 韓寒博文回複方舟子說:《小破文一篇》是寫了10 個小時。而且反覆修改。 10 個小時寫出來的東西沒有絲毫文采,可《杯中窺人》卻能在 1 小時寫出來。韓寒還說:自己寫文章一氣呵成,不改動。還出示了20 萬字的《三重門》稿件,如同抄一遍一樣乾淨。 關於三本書是誰寫的: 在南都對韓寒的專訪里韓寒說:“我就在北京的三年沒有寫書,光顧着玩了。”北京三年是2001 ~ 2003年,此間韓寒署名出版了三本書:《像少年啦飛馳》、《通稿2003 》和精選集《毒》。那這三本書是誰寫的? 韓寒自己、韓寒父子穿幫的地方太多了,我就不舉例了, 香港 《文匯報》用了33 個欄目的宏大規模推論出韓寒的文章和書不是他自己寫的 。就以上這些,送給任何國家的法庭,都會當即判決韓寒父子是騙子。甚至不需要把所有的質疑都舉出來,就韓寒自己承認,而且他的文章事實也表明:他從來沒搞 明白怎麼用“的地得”,而大賽作品《杯里窺人》裡邊的 " 的地得 " 用得準確無誤,這一點就說明《杯中窺人》不是他寫的。如果倒過來,他在緊張的有監場的大賽一個小時內不會寫“的地得”但閒着寫文章時能夠搞得清,那還有點 道理。要是說在有監考時會寫,平時不會寫了,難以讓人認同。退一步說,就算他在考場上能搞明白“的地得”的用法,那也解釋不通他在學校考試的時候不知道怎 麼用“的地得”。唯一的解釋就是監考時的作文《杯中窺人》不是他寫的。把這個道理讓陪審團們審理,加上如此多的穿幫,所有的人都會認同韓寒父子是騙子。 陪審團只判斷出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而穿幫是騙子的直接證據。但量刑則是法官的責任。 (三)美國刑事罪犯的法律判決過程案例介紹: 2002年,27歲的拉西突然失蹤。事發後,丈夫彼得森向警方報案,聲稱妻子神秘失蹤,並說出事當天他駕船去湖邊釣魚去了。4個月後,有人在海灘上發現了一具無頭屍體和一個男性胎兒。雖然警方懷疑彼得森是謀殺犯,但由於沒證據,他們搞不清楚彼得森是如何謀殺拉西的。 2004 年6月,彼得森謀殺案開始審理。法官找不到任何證據證明彼得森殺了妻子,但發現彼得森的說法穿幫了: 彼得森在拉西失蹤當天告訴他情婦弗雷: “ 拉西失蹤了。 ” 他沒說他找了好幾天沒有找到妻子。但他報案時說找妻子數天無果之後去報案“ 妻子失蹤了 ” 。二人的說法穿幫! 經陪審團投票:彼得森殺害懷孕8個月的妻子拉西罪名成立,法官判處他一級謀殺罪和二級謀殺罪。裁決一宣布,法庭外的幾百名民眾立即爆發出歡呼聲。人們的喜悅不難理解,在高度重視證據的美國,公眾也都認為穿幫就是謊言的直接證據 。 (四)邏輯思維的重要性 對我們地球人來說,大家都是按照一致 的邏輯思維判斷事物的。這就是為何不同國家不同語言背景的人在一起照樣可以合作,可以移民甚至可以結婚在一起過日子的原因,我們大家都遵循着同樣的思維邏 輯。為何考據學是一門公認的科學,就因為地球人都按照一致的邏輯思維規則判斷事物。 有的人口頭上胡攪蠻纏,但他內心裡還是一清二楚的,只是利益的關係而故意不尊重公認的邏輯思維。 別小看邏輯思維,它的能量要比任何人 能想象出來的都大得多!門捷列夫元素周期表,就根據嚴密的邏輯思維就能判斷出宇宙的組成元素。儘管那時候別說沒有人取回地球以外的星球物質,就是地球內部 的物質也沒有辦法弄到地面看一看,但門捷列夫元素周期表準確地判定出了物質組成元素。 愛因斯坦的 E=MC2 ,只是經過嚴密的邏輯推理得出物質蘊含的能量。是在原子彈爆炸之前得出物質具有如此大的能量的,而原子彈爆炸則是在此之後。 所以,陪審團根據邏輯思維判斷下面的質疑: 為何剛好只有韓寒沒有收到掛號信複賽通知? 為何複賽題剛好安排由韓仁均的同學出? 為何韓寒文章裡邊和書中的故事總是與他爸爸的經歷吻合? 為何他爸爸獲得了那麼多競賽獎而到1999年後再也不參加競賽了而與此後韓寒大量出版作品相吻合? 為何他寫《求醫》這種文章不寫他疥瘡求醫時看到的1999年上海醫院與醫生的故事而是杜撰情節恰好與他爸爸20年前得肝炎後看醫生時醫院的情況吻合? 為何他接受採訪每當談到賽車、搞女人時就眉飛色舞滔滔不絕而一旦提到他的文學作品哪怕是書的名字時就立刻卡殼? 為何他在賽車大賽期間有多達13篇博客長文貼到博客? 為何他公開在新浪博客的首頁如此聲明:“公告: 不參加研討會,交流會,筆會,不簽售,不講座 ,。。。”?作家為何不敢出頭露面交流文學創作的體會? 1 月28日凌晨,他在博客上發出《看着手稿真歡樂 ---- 附16歲寫孔慶東文章一篇》,結果有人考證出 " 韓寒 " 評論孔慶東的文章寫於2000年以後。而韓寒卻認為是98年自己16歲時候寫的。這不是開玩笑嗎?怎麼韓寒一談起自己的作品,就會錯謬百出?談論在學校時 的泡妞“干”女朋友(干女朋友,是韓寒自己說的)的過程,如數家珍?而真正的作家,談論起自己的作品,如數家珍才對。 很多很多的“為何”加在一起,陪審團每一位都會思考:把這些“為何”安在他爸爸身上就一下子全部有了答案。陪審團判決韓仁均無罪的可能性,即使沒有發生上面說的穿幫,也接近於零。把這些質疑與多處穿幫加在一起,如果司法獨立由陪審團判決的話,結局根本就沒有疑問。至於韓仁均為何屬於詐騙罪,後面專題論及。 (五)“字體鑑定”初步得出的直接證據 作為“字體鑑定”業餘愛好者,我今天告訴大家韓寒出名的“新概念”作為大賽全國第一名的《杯里窺人》不是韓寒寫的直接證據,以供參考。 由 於名畫非常值錢,很多人靠模仿的贗品魚目混珠騙取暴利,作品的鑑定便成為法律上一項重要內容。對於畫作來說,有兩個方面可以鑑定是真品還是贗品:一是畫作 本身,另一是落款那幾個字。對於“字體鑑定”來說,模仿者極難給你留下“標記字”讓你一眼就可看出它是贗品的。因為模仿的字太少,找標記字就很難。但對於 文學作品手跡,由於字體多,留下標記字就難免了。 韓 仁均說他兒子韓寒寫的字跟他的字一模一樣,韓寒的老師都看不出來,這說明韓仁均對於“字體鑑定”是地地道道的外行,也表明他一個文科生對自然科學一竅不 通。列寧都知道,世界上沒有完全相同的兩個樹葉。有的父子指紋看上去一樣,事實上絕對有不一樣的地方,何況不同的兩個人寫的字了。下面是“字體鑑定”業餘 愛好者潤濤閻從三個方面鑑定《杯里窺人》,結果都表明此文不是韓寒寫的。 ( 1 ):找到了標記字 標記字,可以作為某人字體的標記,如同有人在身上某處有胎記、黑痣、兔唇或者有後天造成的傷疤或者手術後留下的印記。這些印記如同指紋,標記出了某人作品的特徵。當然,最好能找到類似兔唇的明顯標記,因為兔唇即使手術縫上了,那印記依然清楚得留在那裡。 圖一: 上面寫的是: 《杯里窺人》 我想到的是人性,尤是中國的民族劣根性。魯迅先生闡之未盡。我有我的看法。 南宋《三字經》有“人之初,性本善”說明人剛出身好比這團干布,可以嚴謹地律己;接觸社會這水,哪怕是清水 … 圖二,韓寒化學考試交白卷給老師的留言: 上 面寫的是:“顧老師:展卷悅。我剛才略翻了一下這張試卷,發現這次估計又會不及格,所以不如不要玷污這張卷子的清白,爭取下次考試努力後有及格的幾率後再 做,以免出現太多紅燈,打擊自信,不是老師教學無方,純屬學生駑鈍不化。為謙。看下次的。韓寒 1999.12.23 ” 韓 仁均雖然說韓寒寫的字與他的字一模一樣,分不清是誰寫的。但仔細對照,倆人的字並不一樣!連類似“兔唇”這樣明顯的標記字都有。比如《杯里窺人》書寫的三 個“是”(圖一)最後都補加一橫(也可以說成是一點)。大家可以看看《杯里窺人》圖片裡的三個“是”的寫法。但看下面韓寒化學零分考卷上給老師寫的信,里 邊的“是”沒有那一橫(也可以說沒有那一點)!而且這兩篇文字都是同一年(1999年)里寫的。 有 人把名人的畫拍賣,畫家們都看不出來是贗品,但字體專家一看落款幾個字就可以斷定出來!別看贗品字體模仿得看上去一模一樣,但經不起字體鑑定師的鑑別。更 別說韓仁均與韓寒的字體差異如此之大了,連“是”字的寫法都不一樣!根本不需要專業“字體鑑定師”,照樣可以發現韓仁均父子的寫法不同,比如“是”字的寫 法就是一個非常大的漏洞,韓仁均沒注意到他兒子比他少寫一橫早已成習慣。習慣是很難改的,也就留下了鑑別二人作品的標記了。 圖三: 圖三上的字是韓寒出名後寫的,上面沒有日期,跟范冰冰的字體放在一起的,在網上隨便可以看到。裡邊的“是”字也沒有額外的那一橫。 再看圖四: 上面這個也是我從網上找到的韓寒的手跡,裡邊有兩個“是”字,都沒有額外的那一橫!表明:如果韓寒手跡(圖二、圖三、圖四)上的字屬於韓寒的“真品”,那麼,《杯里窺人》文章的字對於韓寒來說就是“贗品”,因為兩種字不是來自於同一作者。 ( 2 ):用數理統計方法鑑定《杯里窺人》不是韓寒的作品 對於“字體鑑定師”來說,字的傾斜也是鑑定真品與贗品的一項重要指標。 我 把電腦掃描的圖一《杯里窺人》的文章(字跡輕的估計是圓珠筆寫的正文)裡邊所有的字用軟件量出每一個字的傾斜角度,一周為360度,順時針為正,逆時針為 負,最後統計出結果。《杯里窺人》正文的字都是逆時針傾斜,平均值為 -9.6 度,標準差為 0.2 。標準差如此小表明每個字的傾斜角度非常接近,這也符合“字體鑑定”指標的可靠性,因為每個人寫字的習慣是有連續性的,每個字的傾斜角度都差不多一致,傾 斜角度是大腦控制的,是多年習慣養成的行為。再把韓寒的手跡三篇字體掃描,量出傾斜角度,平均數為 0.02 度,標準差為 0.0012. 如果我們用肉眼直接看,也可看出韓寒的字幾乎筆直,沒有傾斜。個別有傾斜的,最大的不過4 度,而且不是朝一個方向傾斜。而韓寒自己的三篇手跡互相比較,沒有差異,都是一樣的筆直,沒有什麼傾斜,也表明字的傾斜角度作為“字體鑑定”的指標之一對韓寒來說也是可靠的。 用數理統計的方法計算出二者(韓寒與代筆)字體傾斜的差異極顯著(<0.01)。 所以,數理統計學計算結果告訴我們:《杯里窺人》文章不是韓寒寫的。 別 小看數學在司法鑑定上的功能。就拿周正龍拍虎的造假案子來說,照片一出來很快就有數學家畫出格子,計算出的結論是:周正龍拍的老虎是平面老虎,不是立體老 虎,因為每個格子到鏡頭的距離是一樣的。也就是說,在那時數學家就計算出周正龍拍的老虎是一張畫,而且是平面畫。這比法院宣布周正龍造假早得多。 ( 3 ):字體筆畫輕重與長短來鑑定《杯里窺人》不是韓寒的作品 作者寫字時,每一筆畫的用力基本上是有跡可尋的,構成了每個人寫字的風格。這也是“字體鑑定”的一個指標。 為了節省大家的精力,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對“字體鑑定”程序感興趣,我就用韓寒與韓仁均父子在寫“豎”時的用力之差異來鑑定《杯里窺人》文章的文字與韓寒的手跡之差別。 圖 一《杯里窺人》正文包括題目,凡是不連筆的“豎”,比如題目第一個字“杯”的木字,那一豎,可看出用力在開始的入筆,而到最後則放開,主要特徵就是豎比較 短。根據圖一里深藍色鋼筆字韓寒的簽名與圖二圖三圖四里韓寒的簽名來看,深藍的鋼筆字是韓寒的手跡。而韓寒的字凡是不連筆的“豎”都是很用力,豎都比較 長,甚至有的字的“豎”可以看到“輕頓筆”,比如圖一深藍鋼筆字“市”的豎,就有輕頓筆。再比較同一個字,比如“中”,韓寒寫的深藍鋼筆字“二中”的中, 與下面第一行里“中國”的中,韓寒的“中”最後的一豎,是輕頓筆;而正文“中國” 的 “中”最後一豎,則是甩筆。 韓寒的父親韓仁均說韓寒的字與他的字一模一樣,外行也許一看,《杯里窺人》正文(圓珠筆)的字與韓寒深藍鋼筆字一模一樣,但內行一看那可是天淵之別! 我 們把《杯里窺人》裡含有“豎心”的字找出來,把韓寒的文章(圖二)里含有“豎心”的字找出來,我們可以看到:圖一《杯里窺人》文章里有三個“性”字,左邊 的豎心那一豎是用力在開始的入筆處,到最後甩開。而韓寒的手跡(圖二)裡邊的含有豎心的字那一豎則是用力均勻,比如圖二第六個字“悅”,豎心的那一豎就非 常明顯是頓筆收尾。 圖三和圖四裡邊的很多字的豎都比較長,比如單立人那一豎就很長,而在《杯里窺人》文章里沒有這樣寫的豎。 一 幅名畫,拍賣行能賣到百萬甚至千萬,時常有贗品。就連齊白石著名的蝦米畫都發現了贗品。由於簽名的字很少,加上模仿者模仿得惟妙惟肖,字體鑑定師鑑定起來 非常困難,但只要是贗品,基本上都能被揭穿,因為模仿者無法做到在字體的入筆、收筆尤其是拐彎處不留下馬腳,就那一點點差異基本上逃不出字體鑑定師的眼 睛!更別說韓寒與韓仁均父子的字相差太大了,我一個業餘字體鑑定愛好者就能鑑別出來!事實上,韓寒與韓仁均字體的差異遠遠超過鄧小平與周總理的面相之差, 也超過芙蓉姐姐與林志玲的貌相之差。 那為何韓仁均說韓寒的老師都看不出來韓寒父子的字體差異呢? 因 為老師沒有見過父親要求兒子要模仿父親的字體,老師想不到韓寒的父親會替兒子簽字。第二,韓寒那時還是一個考試不及格的次等生,韓寒寫字再好再差毫無意 義,也就不在字體上花費心血。沒有“字體鑑定”經歷,不論是業餘愛好還是專業,韓寒的字與韓仁均的字就可魚目混珠。我在剛到美國的時候選的一門課,裡邊有 分組做實驗的時候,我當時就告訴那位白人女同學:我們組的那倆黑哥們長得一樣,怎麼分清誰是誰?她聽後吃驚地幾乎把眼睛瞪出來了。後來她告訴了那倆黑哥 們,他們就哈哈地笑,還問我:“潤濤,你們中國人長得都一個樣,怎麼會認為我們長得一樣?”剛好兩位中國女同學走過,我問他們難道她倆長得一個樣?三個人 都說差不多啊,很難分清。差點笑死我了,因為一個有鞏俐的水平,另一個就是南瓜臉,相當於後來的芙蓉姐姐吧,可沒見過幾個中國人的老外們愣說她倆長得一 樣。幾年後我去幼兒園送孩子,又發現美國孩子們長得都一個樣! 但如果有人告訴分不清鄧小平與周總理的老外:鄧小平的三角眼是周恩來所沒有的標記,周總理的濃眉是鄧小平不具備的標記,老外仔仔細細看後也會辨別出誰是鄧小平誰是周總理的。 所 以,當你看到了上面字體鑑定的三項指標,自己稍微一看便可看出:《杯里窺人》不是韓寒寫的:直接證據有三,一是有標記字,“是”字最後的額外一橫就是《杯 里窺人》作者的標記字,而韓寒的手跡,從1999年開始到後來的文字裡都保持着沒有這額外一橫的寫法。二是《杯里窺人》文章的字包括題目都是逆時針斜9度 以上,而韓寒所有的手跡,包括與《杯里窺人》同一年的作品,都是筆直的字體。數理統計學表明二者差異極顯著,表明不是同一作者的作品。三是韓寒寫“豎”比 較用力,比較長,還有輕頓筆的現象,而《杯里窺人》文章的字凡是沒有連筆的豎,都是用力在入筆,最後甩開,所以很短,也看不到輕頓筆。用含有“豎心”的字 作比較,韓寒的豎心那一豎是頓筆,而《杯里窺人》文章“性”的豎心則是上面重下面輕。 後記: (1)本人是“字體鑑定”業餘愛好者,提出來供大家交流。待將來法院認命專業“字體鑑定師”進行鑑定後,方可在法律層面給出最後結論《杯里窺人》是否出自韓寒之手。 專業字體鑑定師的結論就有法律效力以判定是真品還是贗品,屬於直接證據範疇。 (2)本文里所有的圖表均來自網上。(二)和(四)的內容都是來自網上,很多是方舟子和國內網站給出的內容,大家可以查到。我無法給出每一段的網上文章 出處,因為找不到哪個是最早的!只能在最後給出這個說明。 轉貼此文的網友,一定把後記部分一起轉,否則有剽竊方舟子等人的文章之嫌。不是我害怕方舟子發瘋打假到我頭上,而是本該如此。新聞沒有版權,但文章有版 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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