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兩夜,不請自來的飛花,使得地上的積雪有一尺多厚。我猶豫着是否開車去上班,算了,反正走也就是十分鐘的路程,漫天飛舞的雪花讓我望之卻步。
出了院門,我發現有兩道深深的車輒印橫在眼前。這雪虐周末的早晨,居然有人比我還勤奮,這麼早起為了什麼呢? It's not my business.我就沿着車輒的方向走到大街上,再去尋那掃過雪的路線。
我縱身躍入一條輒印,起初還好,但沒走幾步就覺的十分彆扭。雪順着褲腳爭先恐後的往鞋子裡鑽,我努力平衡自己的身子,但總是徒勞無功。我試着把兩支腳分別踩在兩條不同的車輒印上前行,但彆扭依舊。媽的,見鬼了,我在心裡暗暗的罵着。
突然我啞然失笑,笑我自己愚蠢至極。平時走路時,兩隻腳早已習慣在與兩肩平行的間距上挪動,現在無論是並在一條線上,還是在寬於兩肩距離上邁步,都是違反常態的行為,由此出現的生理不適就理所當然了。
如果我們仔細地想想,生活中的許多事情不都是如此嗎。習慣幾乎左右了我們生活的軌跡,尤其對於懶惰的人更是如此。
習慣讓我們感覺舒服,但同時也抑制了我們思變的精神。一個有作為的人,就是要不斷的和自己挑戰,不斷地改變習慣,努力去適應新的事務,而這一切的一起都要有極大毅力去衝破那些有形無形地潛規則。
我是一個懶惰的人,所以一生毫無建樹。真的希望你們能向奧巴馬競選口號里講的那樣,永遠對自己說;WE CAN CHAN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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