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一個頑強地與生命搏鬥的女人,終於不得不走下了人生之旅的大巴。
在這輛從人類的起點到終點都一直運行着的生命客旅上,我們每個人都是乘客,是每個小站的匆匆過客。當你到站的時候,下不下車永遠由不得你。當然有許多人會在中途跳車,不願或不能走完他們的旅程。
我與金斯伯格信仰完全不同,但是我很欣賞她的人生態度。或者說,本質上是同一種人生解讀應用在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觀里。
不管左派認為她如何的偉大,有一點他們是缺失的,因為他們永遠不懂自己以為正的目標要用尊嚴的方法達到。無論右派如何討厭她,同樣他們也許不懂,如果需要戰鬥,要像個貴族一樣維護你自己的尊榮。
假如,基督徒認為你站在上帝公義良善的角度看待金斯伯格這個惡魔。朋友們,上帝豈不是道成肉身來到我們這群人間惡魔中居住,而且為我們的罪被掛在十字架上受辱?
主耶穌基督說,“人 看 見 我 , 就 是 看 見 那 差 我 來 的 。我 到 世 上 來 , 乃 是 光 , 叫 凡 信 我 的 , 不 住 在 黑 暗 里 。若 有 人 聽 見 我 的 話 不 遵 守 , 我 不 審 判 他 。 我 來 本 不 是 要 審 判 世 界 , 乃 是 要 拯 救 世 界 。”
我知道,假如我們今天談神學講教義,你們都懂。不信耶穌是神的兒子談什麼信基督教的神?
是的,你們都很熱心維護信仰的純正。但是,我還是要說,公義的事要在公義的路上走,美善的事要用美善的方法做到,光明的事不要用黑暗手段維護,如果人都以為惡,何況那不喜悅惡人獻祭的耶和華我們基督徒的神?
我很欣賞金斯伯格,她沒有像那些女人用指控多年前某男人如何把一個個男人扳倒,她沒有脫光衣服赤裸在街頭展示女人的裸體讓人回頭,她甚至沒有使用各種手腕來達到她的目標。她是聰明的,她有頭腦,她在她的認知領域驕傲地為她心中的正義戰鬥,僅僅世界意義上,她是令人尊敬的。
但是,人是有限的。
假如你不懂自然規律一定要將水稻栽種在沙漠,將仙人掌插在水稻田,以為那表明公平,彰顯公義,有點常識的都知道那註定是毀滅它們的結果。人類社會也一樣,有很多事情我們以為公義,以為那是公平,註定是一條毀滅的不歸之路。人類有限,人在斗到最後的時候也許終會意識到。
我想,今天金斯伯格應該知道了,她不死的靈魂永遠不可能走到聖潔的上帝身邊,這是她人生永遠的悲哀,註定的結局。我感到很悲哀,為她始終不願意抬頭向上看一眼的人生無限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