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奸辨析》
在二十五史中,只有《清史稿》有“漢奸”一詞。“漢奸”兩字始現於清朝,雍正年間,曾有漢人與“苗頑”聯手對抗清廷在西南邊疆的“改土歸流”政策,這些人被罵為“漢奸”。
清代史料中最早使用“漢奸”一詞是康熙年間貴州巡撫田雯的《古歡堂集.黔書》:“苗盜之患,起於漢奸。或為之發縱指示於中,或為之補救彌縫於外,黨援既植,心膽斯張,跋扈飛揚而不可複製。”
首位使用“漢奸”一詞的皇帝則是雍正帝。
在清史稿卷307有以下一節,“(干隆)十二年,授雲貴總督。疏言:『苗、惈種類雖殊,皆具人心。如果撫馭得宜,自不至激成事變。臣嚴飭苗疆文武,毋許私收濫派,並禁胥役滋擾。至苗民為亂,往往由漢奸勾結。臣飭有司稽查捕治。』又疏言:『貴州思州諸府與湖南相接,今有辰、沅饑民百餘入貴州境采蕨而食。臣已飭貴州布政使、糧驛道以公使銀賑濟。如有續至,一體散給安置。』”
道光年間,西方列強入侵,“漢奸”被理解為勾結外國勢力的背叛者;這意義下的漢奸已經不分滿漢,指的是叛國奸細,其所損者乃中國整體利益。
義和團事件時使用“教民漢奸”來指稱涉事教徒,並指袁爽秋、許竹篔為漢奸,遭慈禧後黨誅殺,滿人內閣學士聯元被冠上“滿族漢奸”的罪名,亦險遭正法。
漢奸是一個負面意義的語彙,泛指出賣中國國家民族利益的人,相當於“賣國賊”、“內奸”,也即通敵或叛國的中國人。
“漢奸”在《辭海》的解釋是“原指漢族的敗類,現泛指中華民族中投靠外國侵略者,甘心受其驅使,出賣祖國利益的人”;
在《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是“原指漢族的敗類,後泛指投靠侵略者、出賣民族利益的中華民族敗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