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草:此文由群友簡譯,本博對照原文做了些修改。
簡述:德克薩斯州的狀告提出被訴州選舉規則上與冠狀病毒相關的變化違反了聯邦憲法,而忽視大多數州(包括德克薩斯州)在此次大選周期內都進行了此類的程序改變。所以這個訴訟顯得虛偽。
該訴訟也是過去一個月我們看到的許多其他訴訟的一個完美的縮影:它一樣缺乏實際證據;也很義憤填膺;它令人震驚地不尊重法院在我們的憲法制度中和在大選中的作用;最後它註定要失敗。
這場訴訟註定失敗;它的目標可能就不是成功,而是意在永久保留關於這場選舉以某種方式“從川普手中偷走”的虛假敘事。
17個州和川普加入德州的訴訟,仍然是最高法院註定的難堪
2020年12月9日,美國東部標準時間下午5:43
德克薩斯大學法學院教授史蒂夫·弗拉德克(Steve Vladeck)
https://www.nbcnews.com/think/opinion/17-states-trump-join-texas-lawsuit-it-s-still-doomed-ncna1250603
與唐納德·川普總統及其支持者提出的所有訴訟,試圖挑戰2020年選舉結果,新的狂妄自大和憤世嫉俗的獲勝者可能是德克薩斯州周一晚間直接向最高法院提起訴訟這一行動本身。該訴訟意圖將佐治亞州,密歇根州,賓夕法尼亞州和威斯康星州這四個(但只有四個)戰場州的選舉結果作廢。 到目前為止,已有17個州提起了支持德克薩斯州總檢察長的動議,川普還要求最高法院也允許他個人加入訴訟。
德州試圖依靠最高法院原始權力–能夠立即審理各州之間的爭端,而無需通過下級法院進行審理,這就是所謂的“原始管轄權”。但是,訴訟核心的主張與州際關係無關,例如邊界爭端或關於水權的訴訟。它與欺詐也沒有任何關係。相反,德克薩斯州在提出他州選舉規則上與冠狀病毒相關的變化違反了聯邦憲法,而忽視大多數州(包括德克薩斯州)在此次大選周期內都進行了此類的程序改變。
除了這種虛偽態度,該訴訟也是過去一個月我們看到的許多其他訴訟的一個完美的縮影:它一樣缺乏實際證據;也很義憤填膺;它令人震驚地不尊重法院在我們的憲法制度中和在大選中的作用;最後它註定要失敗。
當美國憲法的起草者同意設立最高法院時,達成共識的少數要點之一是,至少有一個這樣的法庭是解決各州間爭端所必需的。畢竟,北卡羅來納州和南卡羅來納州的州法院都無法公正解決這兩個州之間的爭端。在國會選擇設立在各州中的聯邦法院也可能會受到地域偏見的影響。因此,《憲法》不僅賦予最高法院審理州際爭端的權力;此類糾紛是國會授權最高法院審理的“原創”性的兩類案件之一,它無需事先在下級法院進行審理。
但是隨着最高法院(以及更廣泛的美國法律體系)的演化,這些“原始”案件的作用已大大降低。正如法院在2010年所解釋的那樣,各州之間的原始訴訟“耗費我們有限的資源,要求我們‘笨拙地扮演事實調查員的角色’,並使我們的注意力從‘作為上訴法庭的主要責任’偏移。” 確實,即使國會已賦予最高法在各州之間的訴訟中專屬管轄權(這意味着下級法院可能無法審理它們),但大法官仍然拒絕審理許多此類糾紛,通常是因為引起糾紛的問題可以在其他司法程序中解決。
舉一個特別突出的例子,幾年前,內布拉斯加州和俄克拉荷馬州向最高法院提出請願書,以使其對科羅拉多州的大麻合法化提出質疑,但法院最終拒絕了該請求。
德克薩斯州所追求的所有主張都無一不能由下級法院解決;而且他們剛剛被那些法庭拒絕了。德州提出的任何可能傷害,都不是德克薩斯州獨有的。德克薩斯州在其文件中提出的事實指控不是被各個法庭當面指稱為荒謬可笑,就是被視為不可取信的。
從更根本的層面上說,一個或幾個州由於對其他州的選舉結果不滿意就認為該起訴他州,這不僅是對他州的冒犯;至少在一個先前的案例中,法院完全拒絕了那類申訴。允許德克薩斯州提起這樣的訴訟將不可避免地打開閘門--例如向加利福尼亞州起訴德克薩斯州有關其環境法規的訴訟;或紐約起訴佛羅里達州對Covid-19疫情的防控,等等。
所有這些都可能有助於解釋為什麼德克薩斯州的總檢察長(該州面對最高法院的首席辯護律師)並未在新的訴訟中簽署任何文件。儘管總統和他的支持者們試圖從程序性的小問題上大做文章(例如,法院“受理”了德克薩斯州的訴訟,這與同意舉行聽證並非一回事兒),但是法官們不太可能出於同情而受理此案。
作為例證,只要看看共和黨眾議員邁克·凱利(Mike Kelly)向最高法院提出的取消賓夕法尼亞州選舉結果的訴求,它遵循相同的程序,直到周二下午最高法院無異議全體拒絕。
但這還不足以解釋為什麼這場訴訟註定要失敗。畢竟,其目標可能就不是成功,而是為了永久保留關於這場選舉以某種方式“從川普手中偷走”的虛假敘事。在這方面,能夠通過無關緊要的程序細節作為對指控獲取同情的依據可能已經足夠勝利。
這就是為什麼這一訴訟與其他許多訴告一樣如此令人反感。有知或無知、有意或無意地作這些訴訟的律師正在法院中進行撞運試驗-除了駁回訴訟外,法院沒有明顯的問責機制。在此過程中,他們對獨立司法概念表現出令人震驚的蔑視--總統方的每個人都持這樣的立場,即一旦撞上正確的法庭上有川普任命的正確的法官,所有這些案件將會以“正確”的方式了結,不把法律實際上應當如何被執行當回事兒。
換句話說,當(不是如果)最高法院對德克薩斯州的這一案件關上大門時,總統的批評方將(再次)聲稱勝利,總統及其辯護者將(再次)移向下一個目標(移交給國會—一嫌疑)並附帶損害法院體制的聲譽、把法院當作黨派政治爭論中的另一種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