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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紅樹林
萬維讀者網 > 五 味 齋 > 跟帖
法律,而不是什麼人口裡隨便說出的話,作為標準。
送交者: 無為 2008月10月20日08:25:10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在必要的時候,地主統統槍斃。地主崽子不許上學。井蛙 於 2008-10-20 07:51:48
無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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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準。 /無內容 - 井蛙 10/20/08 (167)
    不錯,最起碼可以達到手段公平,人人法律面前平等。  /無內容 - 無為 10/20/08 (169)
      我真讓你說懵了。你是說中國大陸的事嗎?  /無內容 - 井蛙 10/20/08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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