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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腦子都不用。除非他生活在尤它州可以多妻,或者除非他是大富翁而且兩女人都接受用錢擺平一切,否則他無法長期供養兩個女人。這種三人關係遲早必定垮台。他與其被動等到垮台(那時說不定兩邊都失去)還不如現在就作決定:要麼跟方芳趕緊一刀兩斷,要麼跟方芳過去住。
我看到18-19兩集明白了,成剛還年輕,經歷也不夠,理智無法控制感情。不過幸虧小梅先達到了上面的認識。
成剛這樣兩頭猶豫,在於一方面他跟方芳的情,另一方面他捨不得娃,而他對小梅受到的傷害是基本無視的,也就是說他夫妻倆關係雖然沒有過無法彌補的裂痕,但是感情上已經相當麻木了。所以,從小梅來講,她建議成剛過到方芳那邊去住,從道理上應該很理智,當然也是很大度的,更是一夫一妻制度下很自尊的做法。
從成剛來講,這樣做,哪怕還沒離婚,他就得給足撫養費(尤其當小梅擁有撫養權)。當他還不是大富翁時,這些分家和花銷的細節討論會很醜陋,但是免不了。最後還要請律師過目。總的是不能虧着孩子,也要讓大人們活。
而另一重未知和考驗,則是在方芳和成剛之間,開始“過日子”後。誠如作者所言,談戀愛和過日子基本上是兩碼事。談戀愛使得兩個人無時無刻不想呆在一起,呆在一起便得過日子,兩人關係的內涵也就得改變。我看這兩人沒有穩定的經濟基礎,過日子很玄乎。不知他們想過沒有?
寫的好,辛苦了!我以比較羅嗦的回帖為作者鼓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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