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说法太轻描淡写了。当时门当户对,也不一定 |
送交者: 雁翎 2008月07月10日23:06:18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
回 答: 门当户对最根本——我看闫滕事件 由 无墨 于 2008-07-10 17:35:23 |
永远门当户对。
这个男人只能说不是人,是禽兽。没有爱没关系也没有错,把对方害得这么惨就是罪恶。既然以前是夫妻,不管有没有爱过,总是一同走过一段路,应该妥善解决问题,自己担负起应有的责任。 对方什么也没有得到,有同归于尽的想法不奇怪。那个男人看样子真不迷信,一点也不怕得报应,但是自己真的过得去吗? 放人一条生路就是救自己。其实交给法律去解决,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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