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說法太輕描淡寫了。當時門當戶對,也不一定 |
送交者: 雁翎 2008月07月10日23:06:18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門當戶對最根本——我看閆滕事件 由 無墨 於 2008-07-10 17:35:23 |
永遠門當戶對。
這個男人只能說不是人,是禽獸。沒有愛沒關係也沒有錯,把對方害得這麼慘就是罪惡。既然以前是夫妻,不管有沒有愛過,總是一同走過一段路,應該妥善解決問題,自己擔負起應有的責任。 對方什麼也沒有得到,有同歸於盡的想法不奇怪。那個男人看樣子真不迷信,一點也不怕得報應,但是自己真的過得去嗎? 放人一條生路就是救自己。其實交給法律去解決,該怎麼樣就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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