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傳播新聞符合道德、法律,偽造新聞法理難容” |
送交者: 潤濤閻 2009月03月26日09:02:54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如果指責我“偽造新聞”才合道理!因為懷疑我原創了新聞 由 潤濤閻 於 2009-03-26 08:10:53 |
同樣的道理,名人不用說,我們就該明白:編造小說符合道德、法律,抄襲小說法理難容。作者要搞清楚的是:屬於新聞報道還是屬於小說類原創作品。
他們找我的茬應該質疑我那篇新聞報道不屬實,新聞從來沒有報道過這事,而是我的原創。 他們錯了180度,說那新聞有出處。 有出處,就表明我沒有原創新聞、編造新聞。我是守法公民。 沒有邏輯思維的文盲不可笑,文盲加法盲就可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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