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1月26日,新疆建設兵團丁盛,裴周玉下令現役解放軍向造反派開槍,共打死26人,打傷74人
1967年2月23日,在青海省的省會西寧市,發生了軍隊向造反派群眾開槍的事件。在這個事件中,有347名群眾被軍隊當場開槍打死,其中年齡最小的僅14歲,還是個中學生。慘案發生以後,青海省軍區馬上宣布青海省的造反組織“八•一八”是反革命組織。接着,該組織共有13,414人遭到逮捕,5,968人被抄了家;還有4,279人被強制集中勞動。另據不完全統計,有17,293人遭到了毒打。
1967年北京軍區副司令員,內蒙軍區司令滕海清,以“莫須有”的罪名,揪查出“新內人黨”34.6萬人(其中蒙古族占75%),刑訊副供打死16222人,打殘87188人。據內蒙古自治區在總結這場冤案報告中說,“滕海清等人採取了混淆是非、顛倒黑白、憑空捏造手段,用盡駭人聽聞的極其野蠻手、殘酷的各種刑罰,大搞逼供信,造成特大冤案,共打成48萬多人為新內人黨。”至於是48萬人還是34.6萬人,這也將成為歷史之謎!
1970年北京公安局被北京軍區軍管後,一個月內以”鎮壓反革命“的名義。槍斃包括遇羅克在內的愛國知識分子60多人。全國公檢法被軍管後“鎮壓反革命”十三萬人,基本都是愛國知識分子。
在台灣海峽兩岸對峙的三十多年裡,十八個解放軍飛行員駕駛十五架飛機叛逃台灣。飛行員選拔極其嚴格,必須是三輩赤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