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馬斯(Hamas,全稱為“伊斯蘭抵抗運動”)的政治綱領經歷了多個階段的演變,以下是對其主要政治綱領的概括,包括其1988年原始憲章和2017年發布的新政治文件中的核心內容:
一、1988年《哈馬斯憲章》主要內容(已部分被淡化)
這是哈馬斯最初的綱領性文件,帶有強烈的宗教意識形態色彩:
以伊斯蘭為基礎的國家願景:憲章強調建立一個基於伊斯蘭教法的巴勒斯坦國家,認為“巴勒斯坦是伊斯蘭的土地”,不可讓渡。
反對以色列的存在:明確表示反對以色列國家的合法性,認為“以色列將繼續存在,直到伊斯蘭將其消除”。
反對和平協議與妥協:憲章明確反對奧斯陸協議及一切與以色列的談判,主張通過“聖戰”(Jihad)解放巴勒斯坦。
穆斯林兄弟會背景:哈馬斯被描述為穆斯林兄弟會的巴勒斯坦分支,強調伊斯蘭團結。
反猶主義色彩:1988年憲章中有不少被廣泛批評為反猶主義的內容,引用了陰謀論,如“猶太人控制媒體和金融”。
二、2017年《新政治文件》的轉變
為了適應國際政治和內部壓力,哈馬斯在2017年發布了更新版的政治綱領,試圖呈現出更現實與務實的一面,主要變化如下:
不否認1967邊界內的巴勒斯坦國家的可能性:雖然不承認以色列,但文件接受在1967年邊界基礎上建立一個獨立的巴勒斯坦國家,視其為“國家共識”的形式。
與猶太人區分開來:強調反對的是“猶太復國主義項目”,而非猶太人本身。
脫離穆斯林兄弟會的正式身份:新文件沒有提及哈馬斯與穆斯林兄弟會的隸屬關係,這是對埃及等國政治壓力的回應。
仍拒絕承認以色列:儘管措辭更為溫和,哈馬斯仍未承認以色列的合法存在。
強調抵抗為合法權利:繼續主張通過武裝抵抗“占領”來實現巴勒斯坦的獨立與解放。
總結
哈馬斯的政治綱領可以理解為一種混合了伊斯蘭主義、民族解放和反西方殖民邏輯的政治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