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皮揎草"源自佛教傳說,是地獄對罪大惡極者實施的酷刑,把人皮整剝下來,填滿稻草,懸掛示眾。佛教想象力豐富,但從未真幹過這種事。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小時候做過和尚,知道這招,執政後制定了《大明律》,規定官員貪污六十兩白銀以上者梟首,剝皮楦草,屍體立於衙門旁,讓繼任官員看得觸目驚心,起警告作用。凡是新官上任,第一天必須到剝皮場所“皮場廟”參觀,在那裡住上一夜,接受教育。除了剝皮揎草,朱和尚懲罰貪官污吏的方式還有墨面、挑筋、挖膝、剁指、斷手、刖足、抽腸、割鼻、閹割、梟首、凌遲、族誅種種酷刑。儘管如此,官員們仍然貪污受賄。後來,朱元璋火了,下令:“今後犯贓者,不分輕重皆誅之!”就連貪污400貫的官員也被處死了。即便如此,還是禁不住貪污受賄,朱元璋到死也沒弄明白原因。
如今社會進步了,文明了,反腐再用剝皮揎草的酷刑,肯定行不通了。但是“剝衣揎鈔”或許值得一試,把前任貪官剝得只剩下背心褲衩,裡面塞滿他貪污來的鈔票,讓他與現任官員同桌辦公。
倘若周永康穿着背心褲衩,塞滿人民幣,坐在王岐山辦公室里。岐山上班,他也上班;岐山下班,他也下班;岐山開會,他也開會;岐山巡視,他也巡視。岐山一見到他,立馬聯想到自己。其他官僚看到,也會暗自誡己:“我可別落到這般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