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有名的,也有沒有那麼有名的。文學評論是最有個性的東西,一切都是從我個人的喜好出發。第一個是PHILIP ROTH。這個傢伙號稱是主流英文作家裡面得諾貝爾的呼聲最高的。人說諾被爾獎有強烈的政治性,就是它的人文理想和關懷,而不特別推崇技巧。費力普就很符合這一點。典型的自由派知識分子,他的作品飽含強烈的激情,主人公的個性張力極大。激烈的人生反應衝突的時代。鬥爭是作者毫不掩飾的主題。不過我不是特別欣賞這種風格。就象從文學性來說,魯迅的雜文不如小說,走狗梁實秋,怎能比美阿Q永恆形像。他的圈子是知識界,左派,對社會生活的描寫尖銳,但是廣度不夠。第二個是UPDIKE。雖然也是科班(哈佛)出身,但他確實是描寫生活的大師,不占絲毫書卷氣。尤其越老越純熟。到了“兔子安息”,筆觸生動自然,真是字字蛛雞。中產階級的傻不衣生活耀然紙上。中產階級看了他的書,雖然覺得絕望,也只能硬着頭皮活下去。我喜歡這樣純正風格的小說,人物吁吁儒生,敘事自然,不見雕琢的匠氣,無明顯的主觀抒情色彩。海明威那種就不好。還有一個女作家歐辭(JOYCE CAROL OATS) 。主要描寫下層人物的生活。女性作家,往往是女性的感性體驗導致過激的尖銳。她在這些之外,卻有一種難得的平和的審視,敘事收束自如,人物的刻畫真實感人,好象許許多多的稻田的守望者。她的作品達到是感性和知性的高度結合,反應着更加廣闊的美國都市社會生活場景,開卷有益。再說英國作家。我從小就不明白,為什麼總是有人吹捧英國文學的成就。新加坡一定要是一個殖民地的話,如果不是英國的殖民地,生活一定豐富得多。英國人不是什麼富於藝術才能和氣質的民族,壓根沒有什麼拿的出手的文學遺產。象那個什麼沙事比壓,我實在看不出有什麼特出的思想性,藝術性,人民性。沒朝沒代的,故事基本就是瞎扯,一看就編的,不但是瞎扯,而且是瞎鬧,還說是反應什麼永恆的人性。永恆的人性早就被各民族賊眼溜溜的人民永恆地反應了,論到他沒邊際搭台扯大案。可能是因為人人用心血“注六經” ,就使得經典豐滿起來。這是往好里說,損點就是皇帝的新妝。還有那個排名第二的什麼,“有英國人處,都演滴更死” ,他的東西,概括起來就是一個字:俗。基本上就是兒童文學。話說回來,毫無疑問,現在英國小說的主流,就是移民小說。因為大家都認識到原來固有的東西有多爛。那個建橋出身的奶寶兒,就是反應諾貝爾獎低劣格調的一個絕好例子。說老實話其實鄙人倒是很喜歡讀他的作品。因為我的水平也不怎麼樣。他這個傢伙,風格特別尖刻,諷刺。正象他自己說的,這是一種文學偽天才。真天才是對生活的敏感和把握。偽天才是對風格的敏感和把握。而尖刻正是最易於模仿把握的風格。他年輕的時候,誰也看不上。最喜歡諷刺的,就是激情和革命。一切熱烈的東西,都是由空虛無聊產生的,都是對無聊寂寞被冷落的恐懼。一切虔誠熱烈的人,都是自欺欺人,被生活拋棄的人,或是對此極其敏感的人。為什麼作者這麼明白呢,因為他自己就是這麼一個人,一個沒有精神歸屬的移民,除了會拽兩句英文,什麼生活也進不去,抓不住。他罵別人那麼凶,其實是鞭打自己的快感。所以膚淺的不得了。就算情商只有50, 到了老年,也有普通人三十歲的認識水平。所以我們就看到了血肉,情感和寬容。在他年輕的時候,著名的革命思想家的一生,無非就是以一個失戀失業的憤青開始,到又老又病害前列腺炎還不甘寂寞要被大帥利用的糟老頭子結束。到老的時候,一個個普通的理想主義失敗者也被寄予同情和理解,因為作者終於向下看到了群眾,看到時代賦予的對變革的要求。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