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nti-SCA5:220大遊行後的撕逼大戰 |
| 送交者: Anti-SCA5 2016年02月26日11:32:01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
梁彼得案判決後各個媒體吵得沸沸洋洋,220挺梁大遊行後,華人的微信圈裡更是分為兩派,水火不容。俺自然是耐不住寂寞,全身心地投入了這場撕逼大戰之中。 了解俺的都知道俺是反對遊行的,原因很簡單:政治不要影響司法。 梁被陪審團判有罪,是走完了全部司法程序的,控辯雙方都在陪審團面前施展了渾身解數,來展示對己方有利的證據,而最後結果是,陪審團一致認定梁的所有控罪成立。
幾乎每一個案子的判決結果都會有人不滿意,不滿的一方通常會認為判決不公。由此看來所謂的判決公與不公,其實都是主觀的。唯一小小的區別在於,是大多數人認為不公,還是少數人認為不公。即使OJ辛普森案的判決讓所有人都跌破眼鏡,但不可否認的是,其審判過程仍然公正。梁案的判決結果,據我所知,除華裔外,大多數美國人認為是公正的。其實這都不重要,也不說明任何問題,認為判決公正也罷,不公也罷,說穿了就是立場問題,屁股決定腦袋。
認為判決不公的一方該怎麼做?挺梁團體是一顆紅心,兩手準備。找律師繼續上訴,上街示威給法官施壓。俺認為第一條是正路,第二條是邪路。上街遊行是美帝賦於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如果上街是抗議NYPD領導層的疏失,俺不但認同,甚至也會上街湊湊熱鬧。可是遊行的主要口號是"Justice for All",言下之意是"以前白人警官殺人沒有判刑,憑什麼只判我們亞裔警察?",所以俺認為更確切的口號應該是"Injustice for All"。這些想利用非法律手段來影響司法的作法,俺是煩感加反對。
各個微信群里的撕逼大戰沒有因為遊行的結束而停止,反正愈演愈烈,如火如荼。俺在一個群里見到個善良的女士,是組織遊行的義工(不是策劃遊行的幕後),她激動無比,別說俺們這些反對遊行的,即便是支持遊行而沒參加的,似乎都成了口誅筆伐的對象。不過俺們這些反對遊行的也不白給,個個是身經百戰,軟硬兼施,恩威並用。幾個回合後,俺們很快就發現了個有趣的現象,一談到案情的細節,她似乎都不甚了解,託辭說有法律專業人士來管,大家分工合作。咦?連案情都不了解,那你上啥街?你咋就認定判決不公?哦,是分工合作,一定是別人告訴你這是個不公的判決。這個別人,可能有華人媒體,但肯定包括遊行的策劃者。俗話說"兼聽則明 偏信則暗",於是俺們費盡唇舌,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讓她聽到俺們反對遊行的理由,以及俺們掌握的案情,給她一些不同的聲音。然而她仍堅守陣地,不為所動,這究竟是咋回事呢?
很多情況下換位思考常常能給人帶來新的啟示。比如梁案判決後引起華人社會的反彈,俺就提出了如果警察和受害人膚色對調,華人會站在哪一邊?(這個假設的提出在挺梁人士眼裡是不合時宜的。)在支持和反對遊行的問題上,不妨讓俺也換一下位:
我有顆聖母心,把梁當成自己的兒子,還有顆熱血沸騰的心,不達目的決不罷休。梁警官,多麼可憐啊!不支持我們華人可憐的孩子,我還能支持誰呢?支持梁警官,已經成了我生活和事業中的一部分,象粉絲們熱愛於自己支持的球隊,自己的偶像,甚至自己熱戀的情人。事實、細節和法律程序真有那麼重要?
不能再繼續換位了,否則一定會走火入魔的。估計遊行的策劃者,想着這成千上萬的粉絲們無怨無悔地替他們效力,夢裡都會笑出聲的。通過了解幾個遊行發起人的背景,不難看出這裡的水很深。如果有一天能揭露出這些幕後組織者,讓他們的真實面目暴露在陽光下,粉絲們應該會後悔和覺醒了吧?非也,這都只是俺們的一廂情願罷了。讓粉絲們承認是受人煽動,被人當槍使,這無異於讓他們低下頭,當着眾人大聲說:我是SB! |
|
![]() |
![]() |
| 實用資訊 |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一周回復熱帖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 2015: | 外企頻撤中國 微軟裁員9000人 | |
| 2015: | 華遊客日本搶購大米 花1500元買5公斤 | |
| 2014: | 我給加州議案提幾個建議: | |
| 2014: | 你了解多少你身邊的美國人? | |
| 2013: | 中國有貴族嗎? | |
| 2013: | 我是出離的憤怒了! | |
| 2012: | 方對韓只是質疑。現在曹長青百分之百指 | |
| 2012: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錯誤的 | |
| 2011: | “香奈兒永不促銷”--還是大奶占上風 | |
| 2011: | 首頁上卡扎菲那張照片是誰拍的啊? 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