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错误的 |
送交者: suibian2009 2012年02月26日19:03:43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错误的。作为某种理想或者口号,可以提。但绝不可以作为一种事实来陈述。 在美国,法律面前起码有三种不平等: 1。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不平等。富有阶层更有能力为自己做无罪辩护辩护,或者令对方败诉; 2。立法机会不平等。富人通过游说,立对自己有利的法。穷人没这个能力和资源; 3。限制穷人的法条多。假如一部法律有100法条,95条是限制穷人的,例如,不准在桥洞下过夜,等。这部法律本身,对于社会各阶层是公平的吗?NO。它本身就是不公正的一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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