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之死或涉暴力執法 美國警察怎麼看
莫干生, 卡拉
2016.05.31 02:53
雷洋事件過去將近一個月,死因真相仍未水落石出。29歲的雷洋在北京昌平區便衣警察“抓嫖”過程中非自然死亡,燃起公眾對警方濫用權利的憤怒。將雷洋的真正死因公之於眾,由公正的第三方徹底調查,將責任人繩之以法,這是民眾最直接的訴求。
雷洋之死也喚醒了民眾心中的憂慮:在一個權大於法的社會,自己會不會成為下一個雷洋?除非有明確的執法規範和獨立的監管機構,否則在一個公民出門會莫名死在警察手裡、檢察部門“依法辦事,絕不護短”還要用安民告示來表態的社會,民眾無法不擔驚受怕。
中美執法與司法過程不同,無法直接比較,但美國警員馬愷的經驗也許值得了解。
馬愷22歲離開中國,2002年加入美國海軍陸戰隊,先後兩次被派駐伊拉克。2006年從警察學校畢業、正式成為警官以來,他在美國已經有十年的執法經驗。他現在供職首都華盛頓郊區的維吉尼亞州費爾法克斯郡警察局。
在美國之音記者的專訪中,馬愷談到了雷洋案中的若干疑點,從警方實施抓捕的正當性,到何時使用武力才合理合法,再到警察對嫌犯負有哪些責任。而對於一連串警方暴力執法致人死亡的案件,美國警方是怎樣處理的?作為一名美國警察,他如何面對警民矛盾?美國民眾眼中的警察形象又是怎樣的?馬愷也分享了自己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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