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說情人節是屬於初戀情人的節日。就是說,情人節里送的禮物,鮮花、鑽石項鍊,都是應該送給初戀的情人。情人節里送禮物給爸媽,給同事,甚至是給自個兒,那完全是商人的誤導,僅僅是為了推銷他們的商品。是不是這樣?大家一定有不同的看法。
那麼,我們又是怎樣定義初戀情人的呢?是第一個你愛上的人,還是第一個愛上你的人?這個問題,99.9%的人會說,當然是你第一個愛上的人。仔細想想,不見得。對於你愛的第一個人,你付出了“代價”,有過日日夜夜的思念,還可能遭到過對方的拒絕,經受了痛苦的折磨,愛得刻苦銘心,死去活來。可是,第一個愛你的人又何止不是那樣地被煎熬?特別是當他/她暗暗地戀着你,而你卻毫無知覺的時候。
上高中的時候,我是班裡的班長。作為班長,肯定是自身各方面都不錯才能擔當。不單要學習好,還得有些出眾的才能,另外必須能在大庭廣眾面前講話,講得還得頭頭是道,讓大家信服。平時還必須處處以身作則,做榜樣。那個時候,每逢夏天搶收麥田,我們會背着背包,徒步行軍到北京郊外去參加搶收麥子的勞動。徒步行軍的時候,我得在隊伍前後跑,喊號,領着大家唱歌。有一次,大概是天氣太熱又是一路地喊,到目的地後,竟暈了過去,倒在了地上。我在眾人前的“上躥下跳”,乃至倒下,被班上的一位女同學注意到,並把她的感想記錄在她的日記里了。
後來發生的事情,是畢業後,班裡的另一個同學告訴我的。
在鄉下勞動的時候,一般會五六個人住一個通鋪。一天上工時,前面說的那位女同學,急急忙忙中,把自己的日記本留在了炕上。勞動休息時,班裡的學習委員,一位女生,回到屋裡,看到了那本日記。我聽到過大家對這位學習委員的評價,說她愛搞小是小非。果然,她把日記的內容居然在女生里轉播,幾乎是公布於眾了。那個年代,上中學,極少聽到學生間有談情說愛;對我來說,根本也不懂,更談不上去想去做了。那位愛慕我的女生,是少見的敢想敢愛。聽說她因此遭到了班裡女生們的冷嘲熱諷,甚至羞辱。而這一切,我完全地被蒙在鼓裡。
她是班上一位不起眼的女生。而我至今還會想起她。
漢卿 02-1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