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寫,就寫古文? |
送交者: 問題多 2005年08月29日15:40:24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數學大師丘成桐的數學造詣必定很高,否則怎麼能成名校的教授。但是,看到他回國以後媒體給他貼的標籤,他不僅是個數學大師,而且大有國學大師的跡象。邱教授也毫不謙虛地接過了這頂大帽子,不遺餘力地講國學的重要。看看邱教授的講話和寫作,裡面充滿了引用的古文 (見邱的《數學和中國文學的比較》),還有的網站把邱教授自己寫的古文也拿出來展示(見邱的《計算數學》)。幸好現在互聯網發達,讓我這個數學盲找到了邱大師的身世,否則我真的以為邱教授就是和祖沖之一樣,是個古代數學家。國學應當發揚,這無可非議。我本人就極力主張這一點。但是應該怎麼發揚?今天我就要提一個古文的用處問題。我先自問自答,歡迎不同觀點。 所謂古文,顧名思義是用古時的詞彙、修辭和體例來撰寫的文章(這裡泛泛地也包括古詩詞歌賦)。古文是用來做什麼的?估計在古時候,古文和我們現在的現代文一樣,是為了傳情達意。作者要表達的意思明確了,怎麼寫着舒服,怎麼讀着舒服,就怎麼寫。好文章要看是否有情有意。如果文不達意,或者無情無意,投給出版社,就很可能退稿。 在現代,古文還有兩個功用:引用和賣弄。 引用是為了不把別人的話當了自己的話說。說話前要查查別人是不是說過了。如果確實,直接加上引號,標明出處和年分。這是現代人做學問的規矩。為什麼以前不這麼做?因為以前做學問和做得起學問的人畢竟少,多少代人就出那麼些個名家。也就是做學問的“圈子”不大,你抄別人的,大家都知道,不會因為你抄得妙就給你頒發個諾貝爾獎。另外,古人抄別人的不標明出處,常常有考考讀者學問的意思:我這可是基本閱讀文獻的內容,我不說你應該知道。怎麼,你居然不知道?功夫不到家,趕快去接着讀書!而讀者也會因為猜出他的啞謎而感到欣喜若狂:每次稍微看明白點兒了,就忘了吃飯(請猜測此讀者是誰,猜不出來,請查閱中國古典文學入門讀物)。 現在不一樣了,先有了打字機,後來又有了電腦,寫字成了一種享受,不僅是做學問的人的享受,而且是平常百姓的享受。“前人”一下子變得多起來了。如果不寫明出處,很可能就會魚目混珠,直接把別人的話當自己的說。另外,古人學習靠的是背功。弄本原版書不容易,學校投資,讓學生上學期間就把這輩子該看的書都背下來,省得以後買不起書。現代社會大不相同,書不那麼貴了,而且有了公共圖書館和互聯網,文獻查閱起來很方便,沒有必要把書都背下來。新技術和設施的使用是對人腦的記憶能力有限這個事實的接受。不僅作者記不住,就連讀者也記不住。因此,現代的學術引用的規矩,應該同樣可以擴大到古文的使用上。這樣,就能讓古文和現代文化徹底“接軌”了。 為什麼現在很多人在引用古文的時候還堅持不採用現代學術的引用方法呢?關鍵還是因為“少”。很多作品大家都知道。另外,古文畢竟是古文,有天然的保護外殼,說着好好的話,忽然蹦出一句古文,別人認為那不大可能是你的。較真兒的人可能還會去查一查。 賣弄是為了讓別人知道自己懂古文。為什麼會這樣?白話文以前不被人看中,古文是讀書人才會寫的,老百姓只會說不會寫。能寫古文在當時是高雅,作者往自己腦袋上插了個標籤,表明自己是“學術”圈子裡的人:要寫,就寫古文。這裡面有很強的知識階層文化壟斷的味道。不管你是什麼人,一張嘴,我就知道你念過幾年書。 後來,古文這個階層的壁壘愣讓什麼白話運動給滅了,就像互聯網把中國大眾的寫作情緒調動起來,紛紛成為寫手一樣,白話運動讓平民百姓也能看書了。現在寫書不再是專業作家的專利,當年看書不再是文人的專利。這應該是知識界的盛事。但是在這個運動中,有得益的群體,就有失意的群體。失意者就是以前處於壟斷地位的文人,現在面臨市場競爭,優勢大減。 文人面對競爭自然會有本能的反應。這種反應首先就是如何自我保護。我以前比你高,我現在仍然比你高。這個高的評判標準是什麼?一些人把它定位在能否大量引用古文和用古文寫作上:我把門檻設得高,讓你進不來。而這種反映,恰恰是我要談的賣弄。 首先,大量引種用無異於文獻綜述。如果是現代學術論文,通篇都是引用只能說明你看的東西多,但不一定能說明你有思想。除非你能用自己的話來評述和進一步地分析,並搞出自己的新意來。另外,引用原文和用自己的話總結所引用的文字是兩個層次。用自己的話概括得恰到好處,說明你對原文有了深刻的理解。不僅理解了,還能用自己的話說出來,屬於融會貫通型的。原文加引號,說明你有可能是理解了,也有可能是瞎貓碰上了死耗子。如果明明能用白話說得清清楚楚的,你卻非要引用古人原話,引得少了還讓人覺得書讀得多,引得多了就會讓人覺得這個人長了別人的舌頭,不會自己說話。 其次,用古文寫作和直接的引用還不一樣,這裡面有作者的創作因素。至少說明作者不僅學會了理解古人,還學會了用他們的方式來表達。邱大師能用古文直接寫作,說明他的古文功底不一般。除此以外,還能說明什麼呢? 國外也不是沒有用舊體語文作的人,《倫敦傳記》(London: The Biography )的作者Peter Ackroyd就是這麼一位。他寫什麼時代,寫什麼人,就用那個時代的語言寫。讀者的結論是,這個人真是天才,學誰像誰,夠得上是個二流作家。不過,全英國就這麼一位,估計別人也不會再仿效這種手法。 這就提出了一個很基本的問題,語言的目的是什麼?恐怕還是為了表達和交流。交流不僅分形式,還分場合。如果英國大街上一個人操着莎士比亞英語跟人家說話,恐怕沒有人會覺得他精神正常。如果英國報紙的某位編輯整天用古典或老式英語來寫作,估計他等不到拿年終獎就要掃地走人。你是個現代人,就要說現代人的話。Peter Ackroyd能生存的另一個重要因素是,它所使用的老式英語和現代英語的差別,沒有中國古文和現代文的差別那麼大。現代的讀者只要中學畢業,除了個別艱澀的用法,基本能看懂老式英語。否則,Peter Ackroyd就連二流作家也評不上了。總之,說話是為了交流,如果你非要跟現代人說古代人的話,那不應該算是高雅,也不是門檻高,而應算是自閉症的前兆吧。 但是古文畢竟是古文,學了古文畢竟要有些用處吧,否則學它幹什麼呢? 我認為,古文功底好是完全可以體現在一個人對現代白話文的運用上。古文行文簡練,功底好的人往往寫出來的白話文也是用詞儉省;古文修辭考究,功底好的人會不自覺地把這些修辭手法運用到自己的文章中。而這些特徵不像直接引用古文和用古文寫作那樣的明顯。前者的古文的功底是蘊藏在字裡行間的。我且稱這種功底是骨子裡的功底,而不是舌頭和字面上的功底。它是真正意義上的融會貫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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