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紐約時報發表文章討論Trump過去幾十年的報稅問題。
昨天有網友問我為啥不評論報稅這個話題,我回答說不值得評,因為以前說過多次。不過想了一下,萬一還有人不理解呢?好吧,就再說一遍吧。
首先,如果看稅表能看出點兒啥來,比如這個人不能當政府官員,那我覺得就太滑稽了。如果是那樣,IRS就完全失職。所以指望在稅表上找到違法事件,還是歇着吧。那麼如果合法,你還能說什麼呢?說這個人規避了很多稅?抱歉,在規則範圍內,你不能提高到道德水準來討論,因為那個水準沒有標準。民主黨經常要將高道德高標準,但是他們自己做的事情都見不得光,那麼我們就知道,在一個成熟的社會體制下,唯一的法律標準將會是所有人輕鬆的活着。如果多放幾個標準來劃線線,是不是跟中共的統治方法一樣?當然如果個人願意接受宗教的道德標準,那是個人的事情。
其次,再說一遍,憲法規定參選總統的3個標準,美國出生,多少歲數,在美國生活過多少年,超過部分都是不必須的。那麼公布稅表啥的,就是民主黨強加的道德標準。民主黨的政客都公布稅表,你能看出個子丑寅卯來嗎?那麼多窮小子上台前一文不值,干幾年後都是百萬千萬億萬富豪,而美國民眾每況愈下,這個看稅表能看出點兒啥來嗎?
如果有人單純看到Trump那麼有錢而沒有交什麼稅,眼紅,那麼我說這個或許是個好事情。至少你知道錢多到一定時候,可以用錢生錢,可以找人報稅避稅。那麼可以鼓勵正常人去上進。要不然,大家都均貧富,殺大戶,是不是就回到了中國那種2000年來朝代更替的情況?
最後,選總統,不是選聖人。我的標準只有一條,法律這一條線。如果是個聖人,自己的錢都不顧忌不利用規則合理避稅,那麼當了國家元首,會不會拿着納稅人的錢慷慨大方向別國輸送利益?這個似乎已經發生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