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原國務委員、外交部
長,中國共產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秦剛
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
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秦剛從未真正樹立理想信念,背
棄“兩個維護”,毫無“四個意識”,
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品質極為惡
劣,權力觀、政績觀極度扭曲,妄議黨
中央大政方針,製造散布政治謠言,陽
奉陰違,欺上瞞下,撈取政治資本;為
實現個人政治目的,不擇手段,操弄權
術,在黨內大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
培植個人勢力,形成利益集團,成伙作
勢控制要害部門,嚴重破壞黨的團結統
一,嚴重危害政治安全;狂妄自大,恣
意妄為,大搞特權,在抗擊美帝國主義
鬥爭一線擅離職守,私藏私放大量涉密
材料,長期搞迷信活動;使用外交偵查
手段對抗組織審查。違背組織原則,在
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大肆賣官
鬻爵、安插親信、布局人事,嚴重破壞
外交系統政治生態;無視中央八項規定
精神,生活腐化墮落,長期收受大量貴
重物品,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
務的宴請和高檔消費娛樂活動,長期安
排私營企業主租用高檔寓所供其使用,
長期沉溺於各種奢靡服務;毫無道德底
線,大搞權色、錢色交易;極度貪婪,
大肆進行權錢交易,非法收受巨額財
物。
秦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
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
犯罪,且在黨的二十大後不收斂不收
手,甚至變本加厲,情節特別嚴重,性
質特別惡劣,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
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
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
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秦剛開除黨籍處
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資格;將其涉嫌
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