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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不戴頭巾的男子漢-愛偷漢子的潘金蓮
送交者: 燦爛海灘 2006年06月28日16:07:59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水滸》裡的潘金蓮,給讀者留下的印象是較壞的:她勾引武松,侮欺侮武大,與西門慶通姦,合謀鴆殺親夫,真可謂心黑手毒。但是,仔細地思忖﹑冷靜地分析一下,就會覺得潘金蓮並非是個天生的壞人,她也是封建制度下的犧牲品。我認為對潘金蓮,要讚揚她的反抗精神,同情她的不幸遭遇,鞭撻她的輕率狠毒。對她全面否定,實在有欠公允。

  潘金蓮是在《水滸》第二十四回出場的。出場前,作者對她的經歷有段簡單介紹:“那清河縣裡,有一個大戶人家,有個使女,娘家姓潘,小名喚做金蓮;年方二十餘歲,頗有些顏色。因為那個大戶要纏他,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從。那個大戶以此記恨於心,卻倒陪些房奩,不要武大一文錢,白白地嫁與他。自從武大娶得那婦人之後,清河縣裡有幾個奸詐的浮浪子弟們,卻來他家裡薅惱。原來這婦人見武大身材短矮,人物猥瑣,不會風流;他倒無般不好,為頭的愛偷漢子。”從這段文字看,我們至少可以了解到,潘金蓮是個貧苦人家的女兒,年輕美貌,具有反抗精神,深受主人迫害,在浮浪子弟勾引下,逐漸變得愛偷漢子。除此外,作者也讚揚她:“這婆娘倒諸般好。”事實也是如此,潘金蓮是具備有貧苦人家婦女的一切優點。在清河縣,武大被一班奸詐的浪蕩子弟薅惱得不安,搬到陽穀縣, 她順從夫意跟來了,而且在陽穀縣她比較安分守己,可見她在清河縣是被那些浪蕩子弟薅惱﹑勾引的不安的情況下才偷人的;武大兄弟相會後,武大在武松面前從未說過她一句壞話,就連在清河縣裡住不牢被迫搬家,他也是把罪責推到那班浪蕩子弟身上,毫無抱怨潘金蓮之意,就連鄆哥告訴他潘金蓮與西門慶的事,他也是不信“真有這等事”?這就說明,婚後潘金蓮對他還是較好,並沒有水火不相容﹑無法過日子的跡象,武大對潘金蓮還是比較信任﹑滿意;捉姦被西門慶踢傷後,老婆偷人被證實,又明知老婆挑唆姦夫踢傷自己,自己傷後又“求生不生,求死不死”,就是這種情況下,武大還能原諒她,說出“你救得我活無事了,一筆都勾,並不記懷。武二家來,亦不提起”這樣的話來,當然這裡一方面揭示出武大善良懦弱的本性,另一方面也說明武大對潘金蓮的愛戀之情,這愛戀之情是平日生活較和睦的結晶,潘金蓮假意拿藥歸來,武大還以“生受大嫂”表示謝意,這一切都說明,武大對潘金蓮是很滿意的。武大怎能對她不滿意呢?她能幹,料理得好家務,做得一手好針線活兒;她順從,武松赴東京前叮囑武大遲出早歸,歸來放簾閉門,免生是非口舌,武大照辦了,雖說她為此罵了武大三四日,但並未違抗,幾日過後,她還主動照武大樣做;她老實又通情達理,從王婆家吃酒歸來被武大發現後,她不隱瞞,如實向武大說明情況,武大告訴她,遠親不如近鄰,不要失了人情,應買些酒食回禮,不要白食人家的,她照辦了。這些都是她的優點。

   另外,還有一點值得多說幾句的是,潘金蓮還具有強烈的反抗精神。這種反抗精神,在《水滸》婦女中是少有的。武松赴東京前,有幾句話是專門說給潘金蓮聽的,武松是話中有話,潘金蓮知道弦外有音,故“一點紅從耳邊起,紫漲了麵皮”,說明她還知羞。但她並不示弱,針鋒相對回復了武松:我是一個不戴頭巾男子漢,叮叮噹噹響的婆娘!拳頭上立得人,胳膊上走得馬,人面上行得人!不是那等搠不出的鱉老婆!自從嫁了武大,真箇螻蟻也不敢入屋裡來!有甚麽籬笆不牢,犬兒鑽得入來?你胡言亂語,一句句都要下落!丟下磚頭瓦兒,一個個要着地!”這幾句話,說得雖有點言過其實,但基本反映了潘金蓮強烈的反抗性格。而這種強烈的反抗性格,是與忘恩負義﹑偷人通夫的閻婆惜、出身豪門,又有俊夫的盧俊義妻賈氏之類“淫婦”無法與之相比,就是作為梁山好漢的扈三娘也遠遠不及。潘金蓮是個貧苦人家出生的使女,無依無靠,無權無勢,主人家要纏她,她堅決不肯依從,用稟告主人婆來揭露主人的無恥,以示反抗。潘金蓮的這種反抗精神,還表現在對待武松的態度上。武松作為一條硬漢,使許多人害怕。西門慶上與官府勾結,下與人放刀把濫,“滿縣人都饒讓他些過”,又“使得些好拳腳”,可謂是陽穀一霸。當他聽說武松是武大的親兄弟時,心裡卻似提在冰窯里,連聲叫苦,毫無主見,慌了手腳,而潘金蓮面對武松的警告,卻敢大發雷霆,與之爭辯,指桑罵槐,以罵武大來罵武松,表示自己對武松極大的不滿。

  愛偷漢子,從封建倫理道德的角度上看是錯誤的,是不能允許的。但是,對潘金蓮愛偷漢子,我們不能按常規而論,有她的特殊性。我認為,潘金蓮愛偷漢子,是她對封建道德﹑封建禮教迫害的報復,是她對生活折磨的反抗,也是她強烈的反抗精神的一種具體的表現。她做使女時,並不是一個淫婦,也沒有偷漢子的毛病。主人的勾引,她完全可以就範,象閻婆惜﹑金翠蓮那樣去享受“外宅”的富貴。但是她不甘心受人蹂躪,不屈從於主子的淫威,表明她有見識﹑有志氣﹑有個性的追求。然而,她對封建社會必然缺乏認識,她以為稟告主人婆,揭露主人的無恥行徑,就可以自身解脫。誰料主人婆並未因此欣賞她。在封建社會,男子是可以娶妻納妾的。主人婆怕主人納了潘金蓮,自己遭受冷落,對丈夫 的惱怒就不能不轉嫁給潘金蓮,主人就更是懷恨在心,更加殘酷﹑毒辣地迫害潘金蓮,倒賠了房奩,不要武大一文錢,白白地嫁給這個“身不滿五尺,面目醜陋,頭腦可笑”,被人稱為“三寸丁谷樹皮”的武大。封建時代,使女的一切是惟主人之命是從,絕對沒有自由,婚姻上更無選擇的權利,“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所以潘金蓮只得服從,也因此給潘金蓮的愛情帶來了悲劇。這個不幸難道不值得同情嗎!這悲劇正是清河縣這大戶一手造成的,但是他卻置身處外,可以不負任何責任,讀者對他也無過多的譴責,而對潘金蓮卻說三道四,進行苛求,我看也是封建的倫理殘餘在作怪。

  潘金蓮在武大郎那裡,同樣是得不到稱心的愛情的,清河縣那班浮浪子弟在武大門前叫喊“好一塊羊肉,倒落在狗口裡”這也是事實,面對事實,叫潘金蓮不怒﹑不恨﹑不哭﹑不想是不可能的。潘金蓮不滿意這個“面目醜陋﹑頭腦可笑”的 “三寸丁谷樹皮”丈夫,心中苦悶是必然的,是可以理解的。叫她與之美滿地生活在一起,是不太可能的。這怨恨,這不滿本身就是反抗,是潘金蓮的權利。然而她深知,她的不幸命運是人為的,是主人故意作弄﹑坑害,作為一個具有強烈反抗精神的女性,她能任其自然,俯首任人擺布嗎?不能。她要抗爭。公開反對封建禮教,她還沒那麼高的覺悟,與主人硬斗,她還沒那個能力,她只能以性解放為手段,企求比較滿意的愛情,來反抗封建道德,來與主人的迫害鬥爭。可惜的是她分不清反抗的對象﹙她也不可能分清反抗的對象﹚,嫁給武大後,對武大這樣本份﹑善良﹑ 弱的人,她同情得少,認為嫁給他,是自己“晦氣”﹙但是也決不會是幸福,也不可能有幸福﹚。為了嫁給像武松這等漢子,不枉為人一世,她不分好歹,不分對象,不考慮後果,把武大也當作反抗對象,為追求“幸福的愛情”她不顧一切,正因此,她易於為人引誘,上當受害,造成悲劇的結局。

  潘金蓮不滿於命運的安排,企求比較滿意的愛情,以性解放來反抗封建道德是應讚許的。但是她那輕率﹑狠毒的做法,又要受到鞭撻。她不顧公認的倫理道德,初見武松,便詛咒自己的丈夫“三分象人,七分似鬼”,認為嫁的象武松這樣一個“也不枉為人一世!”想想倒也罷了,她偏偏要動心,認為“這段姻緣在卻在這裡”。接着輕率地作出勾引決定,精心的安排起來:以親兄弟情份為由,以免得別人笑話為理,名正言順地誆武松搬來家住;以關懷拉攏,步步進逼,以致雪天挑逗,結果碰了武松一個硬釘子。雖說她當時也羞紅了臉,但並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相反地作出了第二個輕率舉動,倒打一耙。武松搬出後,她並未死心,十數日以後,是武松拿了酒肉來辭行,她還余情不斷,想繼續勾引武松,這種輕率之舉,是為世人所不容的。

  殺夫是潘金蓮不可寬恕的罪過,是她成為千古罪人,為讀者﹑論者所憎恨的原因所在。對這個問題,我認為也要作具體地分析,看看她是怎樣犯罪的?她要承擔的罪責有多少?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全面認識﹑評價潘金蓮這個“淫婦”。潘金蓮與西門慶相識,是在潘金蓮放簾失手打了西門慶之後,當時初見西門慶這一表人材,潘金蓮並沒有產生初見武松時的那種心情,更無設計勾引之念頭。只是陪了不是以後,“收了帘子叉竿歸去,掩上大門,等武大歸來”,連想想西門慶的行為都沒有,而西門慶是一見她便嬉皮笑臉﹑油腔滑調,一雙賊眼“在這婦人身上,也回了七八遍頭”。如果說潘金蓮本性是壞的,很放肆的話,這裡便可以與西門慶一見鍾情一觸即合,何必還要借用王婆出面﹑費那麼多手腳呢?正因為潘金蓮毫不動情,西門慶才死叮住不放,整天泡在潘金蓮門口,等候相見,多次向王婆打聽。如果潘金蓮陪不是後,西門慶也就此了結,不步步緊逼,殺夫之事也就不復存在。王婆與西門慶,一個要錢,一個貪色,很快拍板成交。於是他們 勾結在一起,暗地裡精心設計圈套,迫使潘金蓮落入陷井,難以自拔。而這一切,潘金蓮事先是不知曉的。潘金蓮同意為王婆縫衣,起初她是考慮了武松臨行前的叮囑的,故此她提出“將過來做不得”,待王婆按計行事,找出藉口後,逼使她背違武松叮囑,樂於到王婆家縫衣,不是為了去偷漢子,而是心地善良,替人着想,處理好鄰里關係。這點武大也是贊同的。吃酒時,王婆與西門慶狼狽為奸,一唱一和,挑逗引誘,潘金蓮並未搭腔,還是處於被動狀態。當然潘金蓮必竟“愛偷漢子”,面對西門慶這樣的人,她不動心,也是不可能的。但是這裡有主次之分,主動被動之別,王婆西門慶是有意害人者,潘金蓮是受害者。與西門慶勾搭上後,天天與西門慶廝混,乃王婆所逼。王婆現場“捉姦”後,她就是以“你從今日為始,瞞着武大,每日不要失約負了大官人,我便罷休;若是一日不來,我便對你武大說”要挾潘金蓮的,當然,這裡也有她甘心情願的一面。因為西門慶此時對潘金蓮還不錯,潘金蓮也認為西門慶中意。以後如何打算,鬼迷心竅,此時此刻不會過多考慮,潘金蓮也不可能考慮,但此時潘金蓮對武大並未生異心,更沒有厭棄﹑陷害之意。雖說天天約會,一還是瞞着武大偷偷干的,二是放簾,閉門等規矩,她還是恪守。武大捉姦,她也慌做一團,至於唆使西門慶踢傷武大郎,的確是她狠毒之處。最後藥殺武大郎,計乃王婆所出,藥乃西門慶所供,如何鴆殺?方法乃王婆所教,下毒前後,她多次表示自己手軟,狠中還有片刻猶豫。她一步步走向犯罪完完全全是王婆﹑西門慶所逼致。如果沒有西門慶無恥的勾引,沒有王婆做就圈套,她是決不會同謀殺人,也決不可能造成最後被殺的悲劇結局。

  再說潘金蓮必竟是個貧苦人家出身的弱女子,雖說她具有反抗精神,但在王婆﹑西門慶這樣的邪惡勢力面前,她是軟弱無力的。西門慶為非作歹,獨霸一方,連老於世故的團頭何九叔都害怕,認為“惹了西門慶,卻不是去撩剔蠍”,所以在處理武大遺體問題上,處處提防他一手。而奸猾刁鑽的王婆呢,更是手段毒辣,她善與察言觀色,善於推測人們的心理,為了追求小利,不惜害人害已,連西門慶都被她算究,潘金蓮就更不是她的對手了。他們正是利用潘金蓮利於誘惑的弱點,使之成為罪人。從根本上來講,武大之死,並不是死於潘金蓮之手,而是死於西門慶﹑王婆這班邪惡勢力的迫害,真正的害人者﹑殺人者是他們,而不是潘金蓮。潘金蓮的性命也是被他們斷送的。從這個角度上看,潘金蓮的墜落﹑殺人﹑被殺,既應受鞭撻,又值得同情;既是罪人,又是可憐的人。

  《水滸》的作者為什麼一定要把一個出身下層的潘金蓮寫得一步步往死路上走呢?我想原因有兩個:一是情節發展的需要,是為了武松殺嫂犯罪上梁山作準備;二是作者腐朽的封建觀念在作怪。《水滸》作者們對婦女是輕視的,他們把婦女當作“禍害水”,不少英雄犯罪都因婦女而起。“不近女色”被當作是梁山好漢的美德。水泊梁山一百單八將,有幾個有老婆,大多是單身一人。宋江雖說討了閻婆惜為“外宅”,但“只愛學槍棒,於女色上不十分要緊”。在清風山聽說矮腳虎王英搶了一個婦女到山後房裡,便對燕順等說:“原來王英兄弟,要貪女色,不是好漢的勾當。”公開借宋江之口宣傳“禁欲主義”。在作者的筆下,婦女都是有毛病的:梁山上的三女將,不是溫順過頭,就是醜化過分,不是外貌醜陋,就是性格兇殘,其他婦女,如林沖娘子張氏,作者雖熱情讚頌,又“節女貞婦”味重。潘金蓮﹑潘巧雲等等弱女子,試想衝破封建禮教的彌天羅網,嚮往美滿幸福的愛情,作者又把她們寫成“淫婦”而後至於死地,不得好終。特別是潘巧雲只因得罪了石秀,最後硬是被石秀慫恿楊雄割腹碎屍,殘忍以極。潘金蓮最後也是被割胸斷頭而慘死。這一切說明:《水滸》作者的世界觀,表現在婦女問題上是落後的封建的,是根據男尊女卑﹑三綱五常的封建禮教來處理的。潘金蓮為人所否定,也正是《水滸》作者定下的基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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