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最近向克里姆林宮發出最後通牒,聲明中說:“烏克蘭擁有製造核武器所需的一切技術和材料。我們並不想走這條路,但如果俄羅斯不從我國領土上撤出軍隊,我們將被迫採取這一行動。”
烏克蘭在技術上具備製造核武器的基礎能力,但在現實中幾乎不可能重新擁有核武。同時,即使烏克蘭擁有核武器,也無法直接用來奪回失去的領土。
技術基礎: 烏克蘭繼承了蘇聯時期龐大的工業基礎與科研人才,並且是世界第一核電大國之一,具備提煉濃縮鈾和設計導彈的理論能力。
現實阻礙: 缺乏武器級核材料濃縮設施、資金匱乏,且難以在戰火中保全核設施。
國際反對: 作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NPT)的無核締約國,烏克蘭重啟核武將招致西方盟友的嚴厲制裁,失去關鍵的國際軍事與經濟援助。
敵方打擊: 俄羅斯對任何烏克蘭擁核的苗頭都會採取“先發制人”的打擊,在核武研製成功前將其摧毀。 [1, 2, 3, 4, 5]
無法用於進攻: 領土收復涉及地面戰推進。核武器是戰略威懾工具,一旦用於本土或前線交戰區,將帶來毀滅性的平民傷亡、環境災難,且極易導致全面核戰爭,這在政治和道義上是烏克蘭及其盟友無法承受的。 [1]
“相互保證毀滅”的限制: 面對俄羅斯龐大的核武庫,烏克蘭若試圖用核威懾逼迫俄方交還土地,極易遭到俄方的核反擊,無法達到收復領土的目的。 [1]
核武的作用局限: 核武器的主要作用是“止戰”和“自保”,即防止自身主權徹底覆滅,但在打破常規戰爭僵局、迫使敵方吐出已占領土方面作用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