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加一中寫了知青的往事,讓我想起家裡有個還在用的臉盤,背景是藍色的海和金紅的輪船,是我哥去東北插隊那年憑知青下鄉證買的。這臉盤還很好,居然沒掉一塊瓷。我哥是1969年4月8號去黑龍江省依蘭縣插隊的,那年我還在上小學。
那時上山下鄉如火如荼,隔幾天就有一批發送邊疆。第一批走的,是家裡成分比較好的,去了兵團,一個月可領30塊錢。接下來是去農場,也可領25-30元的工資。最不濟的是去插隊,完全要自食其力。不過,我哥臨走前領到了草綠色的一床被子,一身面衣褲。他好像第二年就把這些東西賣了。
記得那時宣傳做得很大。鄰居家兩個初中畢業的姑娘也去黑龍江插隊,有一張她們倆的照片上了報紙的頭條,照片上她們滿臉笑容地喜讀紅寶書。不過聽鄰居大人們說,每次火車一鳴笛,赫吃一聲剛起動時,火車上、月台上一片哭聲。
我哥走時,我爸已下鄉了。我培我媽給我哥去買出門要用的生活必需品。他臨走前一晚,我媽抱着我哭了很久。第二天一早4、5點時我哥要出門了,我和我媽送他到弄堂口,我媽決定不去車站送他。我記得我哥走時說“姆媽,小妹,我走了。”我媽說“嗯,路上小心,到了寫信。”我哥很快消失在黑暗中。不久,我媽也下鄉去了。一家五口人(還有我祖母),散在了四個地方。
不到一年後,有天晚上9點多,我已經睡了,我哥突然回來了。他穿着棕色的坦克兵高筒皮軍靴、把我從床上叫醒,親了我一下,拿出一個他給我買的半導體收音機。我欣喜若狂,兩眼放光。我終於有了一件奢侈品。那天晚上我哥和我爸聊到很晚,我也聽不懂他們在說什麼,只覺得很興奮,一是我哥終於又回來了,二是那麼遲了居然沒趕我去睡覺,我感覺一下子成大人、可以“熬夜”了。
第二天,我哥拿出他給外公、外婆買的東北烏拉草棉膠鞋給我看,問我好不好。還有給鄰居家買的糖,讓我替他去派送。給外婆買的棉膠鞋,我哥讓我穿了兩天、過過癮,然後刷乾淨,給外公、外婆寄去。
四年後,我哥終於徹底回來了。那讓人羨慕不已的鄰居姑娘在黑龍江農場耽了十年才回了家。回家後沒工作,後來頂替她母親去醫院的洗衣房工作。婚姻也耽誤了,不知她最終有沒有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