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剛上小學一年級不久,第一批就戴上了紅領巾,心裡正美滋滋的。一天,去找同學一起上學。老師讓帶一塊錢,交書本費。在同學家,等她穿衣服什麼的時侯,她媽媽給了她一張一塊錢的紙幣。那天,還有幾個同學也在。我沒事就玩了幾下那個同學的一塊錢的鈔票。後來,我們就一起上學了。
下學時,老師給我留下了,說同學的那一塊錢丟了,是我偷了,因為那幾個同學都看見我玩那個錢來着。我一下子就傻了,哭着說我沒偷錢。老師說,你承認了我就不告訴班上的同學。你不承認就開紅小兵大會,到那承認錯誤,摘紅領巾。我一年級、剛戴上的紅領巾、開大會批鬥。。。。我,我哭着就承認了。
第二天請家長,我媽去的學校。她都氣哭了。逼問我錢怎麼花的,我只好編了幾樣。為了少讓她生氣,我主要編的是買了鉛筆、像皮什麼的。回家她罰我跪搓板,我爸回來了,一聽就拉起我說,我帶你找老師說去,你沒偷。我嚇得趕緊說,我偷了。我記得他扔下我的手,踢了我一腳。
老師還是信守她的諾言,也沒在班上批評我。實際上她對我還挺好,我一直是三好學生,還是中隊長。可越是這樣,我越怕,怕小朋友知道我“偷錢”的事。小學那六年,我象個兔子戰戰兢兢地渡過來。
小學同學都一起上了一所初中,雖然不都是一個班,但我知道有人知道我的“底細”。“小偷”的包袱壓着我,我也是小心翼翼地夾着尾巴做人。
高中可以考學了,我考上了重點高中,離開了所有的小學、初中同學,總算鬆了口氣。但我還是有陰影,上大學就想上外地大學,到誰也不認識我的地方去。家裡人反對,最後沒去成,我還是在北京上的大學。上大學那段時期,亂花錢,假裝大方、假裝不把錢當回事。
小學、中學、大學,我都沒有知心朋友,同學們在一起,我總象個局外人,不能溶進去。
我畢業了,在一所高校當老師,我以為我甩掉了“小偷”的包袱,直到有一天,同辦公室的一位老師,在辦公室里丟了一雙冰鞋。當她對幾個同事說這個事的時候,我的臉一下子紅到脖子根。
今天懷這個舊,我把這篇小文寫出來的時候,我知道我已經徹底地擺脫了那個惱人的包袱。我想,我不怪那個老師,也沒覺得自己特別的委屈,只是我的人生有一個遺憾,別人各個階段都有要好同學,而我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