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我哥哥的話說,我的童年曆險可以寫一本書。這裡先講其中的一個故事。
那年暑假,大約八九歲的樣子,我又和往年一樣,回到了隴海鐵路邊上我的老家過暑假。那時侯的孩子,沒有什麼鋼琴課美術課,假期回老家就是瘋玩。那時我小姨也才十八、九歲,每次有事出去時總帶着我做伴。一天,我們一起到一個鎮上去彈棉花(絕不是彈吉他)。這條路有很長一段小路和隴海鐵路平行,並緊靠着鐵路。我從小就不是個好好走路的孩子,不是跑着就是跳着,還總和路牙子、小石子過不去,時不時踢一腳。這次既然有枕木走,為什麼還要走平路呢?回來的時候,小路在鐵路的左側。於是小姨柃着彈好的棉花走在路上,我在緊挨着的那條鐵軌的枕木上跳着走(儘管小姨一再要我下來)。邊跳還邊給小姨講《鐵道小衛士》的故事,還很炫耀地強調了兩條常識給她:一條是火車一般靠左行駛;另一條是如果人在鐵道上走,後面火車鳴笛時你是聽不到的。聽我這麼一說,小姨不自覺地回頭一看,緊接着大喊一聲:“快下來!”好在我反應快,沒打一點坷拌,“咚”地跳出了鐵軌。說時遲,那時快,一列火車咣噹當駛過了我們身邊。等火車過去了,我倆回過神來,都嚇出了一身冷汗,尤其是我小姨,一再叮囑我回家後千萬不敢告訴家裡人,否則我倆都少不了一頓好罰。儘管是個孩子,由於以前歷險後挨罰的經驗相當豐富,我真的信守了諾言(後來是忘了,嘿嘿),沒告訴家裡人。直到幾年後,小姨和我媽媽聊天聊起我干的種種危險事兒時,我媽媽才知道這事。
這可真是賊不打三年自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