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包辦婚姻談起 |
送交者: jiang_jun 2007年10月10日12:20:25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我覺得傳統包辦婚姻還是有一定道理的(傳統的東西都有其當時的道理),首先是必要性:過去青年男女交往太受局限,無法互相了解。其次是可行性:過去的父母對子女管得多了解多,加上自己的經驗,比較知道什麼人對子女合適,而雙方通過父母的溝通,還是有一定可靠性的,尤其父母互相認識的話,則找到匹配的可能性更大。好像過去的包辦婚姻父母之間應該多多少少是認識的吧(或者通過媒人)。 儘管我說了這些,我還是贊同現代人“試婚”(姑且用這個詞吧,這裡包括一般的男女試談朋友)態度的。因為現代社會子女長大基本都獨立出去了,父母對他們的了解越來越有限;而且更重要的是,男女交往不再有那麼多限制,可以方便地直接互相了解。特別是如今很多人離家在外工作,雙方或一方父母不在,更不可能有包辦或半包辦了。我不是說父母的意見一點不重要,或者他們的眼光完全有問題,當然他們的話總是有參考價值,但最基本的一些東西,只有兩人碰在一起才能了解。 這段youtube錄像很搞笑,說的是印度移民家庭的事: 當然這個兒子是徹底西化了,跟我們父母和作為第一代移民的我們自己,還是有距離的。 包辦婚姻是先性後愛(希望性能產生足夠愛,嘿嘿)。而現代的關係,大部分應該是先談出愛來再試性,但到底先談出多少愛來(前提假設:兩人有足夠的機會和時間在一起約會)才決定向性方面發展,通俗地說:什麼時候上床?每人的情況和答案都不一樣。尤其有了孩子家庭、操勞生活的再婚者,沒有太多的時間約會了解,要麼只能等到一見鍾情的機會(不多吧);要麼只能把過程拉長,慢慢地一點點了解;要麼就只得適當簡化“愛”的標準(也許年齡不饒人,也許想早點穩定等等),所謂“能過日子就行”,而且是老鄧的“摸着石頭過河”邊干邊試。 不管以上三種哪一種方式,都要承當各自一定的風險,對吧? 經過一些交往,雙方達到相當的互信水平,各自心中對對方有個大概的譜,就算90%吧。當然,儘管也許基本放心,但為了不後悔,最好還是別放過那10%的可能風險。什麼風險?當然是一般接觸下所看不見的:性關係的和諧,平時的生活習慣,等等。像陽萎皮癬口臭或別的壞習慣,雖然一方可能沒有有意隱瞞,等到結婚時發現後悔就晚了。所以剩下的10%就要靠面對面“試婚”了。其實這個道理大家都明白,我的白和完全是多餘的,嘿嘿。 估計大家的關鍵分歧在何時“試婚”(或曰上床、同居),但每人的看法又怎能一樣呢! 另外,有網友說,“愛是化學反應,性是催化劑。有的時候化學反應的現象不明顯。加入催化劑就不一樣了。”我比較同意!不過他忽略了一點可能的危險,萬一催化作用是反向的,那就反而更糟了。呵呵。有些人,特別是男的,比較講求一種實在的感覺,總希望早點進入更深一層關係吧。 我不是主張長期“試婚”的人,比較偏向差不離就開始結婚,也許這不是年輕人的看法吧,但婚姻本身就是一個學習的過程嘛,為什麼一定非要試到水落石出才行呢?況且中年人已經對生活有了一定經驗,行不行很快就能看出,也許一天甚至幾小時就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辦了呢,嘿嘿。 所以,如果男女連床沿都沒有摸過,男方就要訂終身,肯定會讓人懷疑有什麼隱瞞不報的問題(如陽萎),呵呵。這麼做,並不是在保護女方權益!同理對女方也一樣;婚姻是雙方的共同意願。。。不過,沒準一對男女還真就一致同意先結婚再上床呢,you never know,哈哈,還是那句話,每人有每人的道理和不同的感覺需要,你外人覺得合不合理是沒有用地。這裡沒有定規! 某些比較疲憊的心靈長期遊蕩者,可能會更渴望看得見、摸得着的關係在那裡。家裡有個女人的感覺,會使他們做事和工作都感到踏實。這裡我摘錄一段泰戈爾的詩“Journey Home”,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我旅行的時間很長,旅途也是很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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