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一股很不正常的風氣在文壇蔓延,那就是不承認一些業餘作家或者作者的辛勤勞動,甚至他們價值比較高的文藝作品,作家協會裡的評獎吵吵嚷嚷,無論誰都能夠分得一杯羹,純粹走平均主義形式。而大量需要正確引導和幫助的業餘作家或者作者則不僅身份無緣得到承認,即使優秀的作品也往往受到歧視與壓制,當初作家協會成立的根本目的已經蕩然無存,除了維護一般作家權利和組織皮囊外,其應有的帶領以及吸納先進民間文學代表的作用卻無法實現,許多作家宗派林立,各據山頭,幾十年下來新人想加入進去比登天還難,曾經一個靠吹牛拍馬成為中國作家協會的傢伙道出來其中玄機,入會要起碼2-3個會員介紹的方式誠然是一種選拔優秀者的好渠道,但實際操作起來就使真正的有才氣有稜角的業餘作家和作者被擋在門外,據圈內人講,如果再不進行有效的改革,把公平公開公正的競爭機制引入作家協會制度,其存在的必要值得考慮,恐怕連李白這樣的大詩人到現代的作家協會也未必得到承認。
一個行業組織的任務既有規範行業會員的行為,獎勤罰懶,也有促進會員優勝劣汏,合理的更新的要求,會員終身制與當前幹部終身制一樣只能形成埋沒新人,近親繁衍的小集團利益最大化的局面,其拉幫結派,稱兄道弟的把戲將原來被許多文學青年視為神聖殿堂的作家協會搞得像黑社會幫會,事實上,同樣的一個問題是沒有拿記者證的就一定不是記者嗎?據我所知,由於當前不少報社等新聞媒體實現全員招聘方式用工,很多打工記者干一樣的工作卻遲遲得不到身份的認可,因此權益也得不到保障,甚至連起碼的保險也沒有。顯然當作家協會以及記者協會等行業組織成為一些少數既得利益獲得者的牟利工具,必然千方百計阻擾新人的加入,分得一杯羹。我以為報社等傳統媒體如果沒有特權的話,比如言論發表的優先權等,就沒有觸目驚心的行業腐敗,特別是黨報社的工作人員,在官僚政治體制的大框架下具有御用文人的特點,有其代表一級黨委組織的說話的虛假方便,收買記者進行欺世盜名的宣傳者隨處可見,象某省級晚報的記者工資並不高2000-3000元左右,但實際通過吃拿卡要,受收好處費每年最少10萬-30萬左右,多的如總編為上百萬。
潛規則在記者行業里有,在作家協會裡也有,只是程度沒有那麼高,畢竟當前作家仍然沒有擁有話語權的記者吃香。當然作家等文藝協會制定一定高標準的會員准入制度很必要,但必須透明公開才好,然而許多原來也是草根的知識分子一旦成為具有一定權力與地位的社會文化精英就開始忘本了,當初前輩的無私提攜便變成了自己如今的任人唯親,權錢交易的選拔。何況專業作家和業餘作家以及作者之間就一定要那麼分得涇渭分明嗎?一視同仁不好嗎?想起當時明顯處於優勢的國民黨軍隊為證明自己是正規軍而污衊紅軍稱為共產共妻的**,後來歷史證明了不是一句土匪就可以給予新生事物打上劣等的身份烙印的。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最終代表民意的共產黨軍隊奪取了中國的政權,曾經不可一世的標榜自己為正規軍的國民黨軍隊卻落得一個和土匪的角色一樣的偏居一禺的可悲下場,可見,任何事物不能夠用禁止用絕對的眼光去判斷他們的性質,而是要用關心新生力量的寬容角度培植他們。有人也許說嚴格劃分會員與非會員的措施是防止非會員冒充正式會員行騙,理論上更加站不住腳,試問為何非會員要假冒正式會員呢?難道我們不人為造成會員的相對特權,而對非會員重視不夠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嗎?這根本就是一種社會分工不正常表現下的後遺症,不管什麼人,會員還是非會員至少都應該在本質上保持一致,即使不談保護,也當儘量等量齊觀,不厚此薄彼,不歧視才符合事物健康有序發展的規律。因此,現代文學的不景氣雖然有外在政治框架的影響,自身體制難辭其咎,特別是新舊會員的交替更換上缺乏合理公平的管理程序是文學事業走向衰敗的一條深層次原因。
李白沒有加入作家協會就不是作家嗎?就沒有資格參加文學的評獎和利益盛會嗎?一切事物走了極端就一定產生相應的荒唐現象,文學等藝術事業尤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