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老大在辦公室地上盤腿坐了10分鐘後的解釋是這樣的,
-9是由3個-3組成的,-9除-3是要求出有幾個-3,所以結果是+3,而不是-3.
同理也可以解釋-9除+3=-3的問題。我們那會兒就知道負負得正,從沒想過別的,現在更不想。
這九九表是背不得的,咱這裡的天才班(SELF CONTAINED GATE CLASS)都不背,老師也不提倡(家長會時問過)。回國時帶了一個回來,沒用。開車出去玩時路上教過她背,還是換成英文的。開始時她有興趣,後來就煩了。倒是12以內的任意倆數相乘小東西是能隨口出來(為什麼不是9不知道,老師的要求是12,但沒順序沒口訣)。她的數學我們是根本不操心的,操心的是寫作。
加速度算距離的問題那30多年教齡的據說從不按教學大綱上課但小小老大非常喜歡的五年級男教師是這樣解釋的:
加速度為1,初速為0.第一秒後走了一米,第二秒後速度達到2M/S,所以走了2米,兩秒中總共是3米。依此類推,10秒後走了100米。聽着好像是那麼回事,10歲的孩子沒人認為有問題,回來向老爸臭顯,好像特AP的樣子。
但咱老中背公式天下第一,“二分之一AT方”總是不會忘的,所以結果應是50而不是100。小小老大不服,說公式是沒講過,誰知道你們是不是蒙人。把她媽叫來,也是這結果,就差去翻字典後面的公式。小東西半信半疑,我說你必須去和老師說,否則誤人子弟。
第二天小小老大和老師去說。這班上她總是第一,老師也見過我們,大概自己也沒了自信,據說打了電話去問大學的老師,自然公式可能也是拿到了,全班更正結果,但沒說那算法是怎麼錯的。小小老大回來還是不明白為什麼錯,咱只好公式推公式。距離公式是由速度公式積分得來的,積分是均值概念。平均的概念總好理解吧?把你老師那算法上多個二分之一就對了。想想坐你爸的車時速度是逐漸變快的,還是一下子就80了。至於什麼是積分那是高中AP的內容,不懂沒事。不僅你不懂,連北大的學生也不懂,那可是COLLEGE STUDENTS。你媽當年一班清華的女生譏諷上門來泡妞的北大男生常說的一句話是“那些小子連拐棍都不懂”。什麼是拐棍?就是老頭拄着的那玩意。與數學有什麼關係?問你媽去。
小東西閉着眼睛VISUALIZE了一會兒,服氣了(雖說還是不清楚拐棍與數學的關係,反正高中還早着呢),但沒敢回去和老師說。這美國的老師算是。。。這是見過的最好的。那四年級的有GATE證書的300多磅的女老師,家長會上得我告訴她寫作課該怎麼上。數學就更別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