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拋夫棄子,與人私奔,本不是什麼新鮮事兒,可不合情理的是她娘家人也一直沒有了她的消息。她的父母幾個月沒有了她的音信,在中國報了警, 中國警方聯繫加拿大警方,共同追緝兇手。根據種種跡象及初步調查結果,警方把他列為第一,也是唯一的嫌疑人。
他太太和他的感情確實大大有問題,當地的朋友都知道。我們和他不住在一個城市,誰先出的軌我就不太清楚了,總之有人聽見過他倆在電話上大吵。警方無法定罪的原因倒不是他不承認謀殺,而是找不着他太太的屍體。 警方只好再進行更廣泛更深入的調查。 警方發現了他的一個小聯繫本,於是與上面所有的人一一聯絡, 希望能找出線索,這是警察為什麼找到我家的緣故。
警察讓LG回憶與他所有的接觸和談話,LG自然也提到了箱子問題。警方很注意這個情節,可惜LG只能告訴他們,他最後沒回國,自然也沒放什麼箱子在我家。
其實就是有箱子,也不可能放屍體,那還不得臭了,爛了,一下就被發現了, 除非是經特殊防腐處理過的。
我回家後聽到警察因他涉嫌殺妻而光臨的第一反應是:啊? 我是不是害了他? 是我讓他先別回國的,要是他回去了,警察可能就找不着他了。 LG大瞪着眼睛說: 怎麼?! 你想包庇殺人犯? 想想也是,我的覺悟太低了,如果他老婆是我的朋友或親戚,也許我會巴不得讓警察把他抓去呢。我很快把自己的覺悟提高了。
警方的調查始終沒有決定性的突破。有人揭發他借用他的車子運過箱子,幫他抬的時候,很沉,似乎裡面有肉類滾動的感覺。但屍體找不着,再怎麼懷疑他,警方就是無法定罪。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