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負心郎出一個餿主意--閻騰事件的啟示 |
送交者: 問題多 2008年07月11日01:58:00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案情:男的把孩子摔在地上頭破血流,卻反告女的謀殺,女的帶孩子上不了法庭,法院判離婚,謀殺案件不了了之。
美國這是什麼破法律制度啊。下次離不了也不妨嘗試一下:趁女的下班回家一進門沒緩過神來,把孩子摔在地上(孩子無辜,還是別摔了,建議改成摔暖壺),然後奪門而出,報警說女方謀殺。我看摔暖壺犯罪動機更明顯,比摔孩子保險。反正男的不在家,女的也上不了法庭,離婚是肯定的了。謀殺反正她也沒幹,她也不會因此坐監獄。警方也沒那個閒工夫調查。加上她得看孩子,法庭都去不了,別說坐監獄了。男的呢,過了一回起訴謀殺的癮,還能落得個痛痛快快地離婚。何樂而不為?
美國真是衰啊,弄來弄去搞得跟印度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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