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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生活這麼緊張,找房子這麼困難的地方,都沒有這麼個輔導制度。學生來了,都是自己坐飛機,除了本科1、2年級都是自己解決住處。很多人是通過網上提前找好了房子,一時半會兒找不到房子,就住旅館,到了以後再找。這是一個學生了解當地基本生活狀況最有效的辦法了。
事實證明,沒自己親自找過房子的學生,不會知道幫他找房的人付出了多大的辛苦,而且現在的小孩子容易在別人幫他找到房子之後反而抱怨條件不夠好,拿別人的好心當成驢肝肺。從我的觀察,自己來的時候辛苦一下的學生,不光是對當地的住房、交通和地理位置了解得非常快,而且生活態度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能有一定的轉變。意識到什麼事情都得靠自己,懂得回報別人的付出。
我就不明白,一個已經上了研究生的大活人,到了學校竟然讓人給拉郎配一樣地弄個什麼生活導師,還是個異性。剛來的學生心理上比較容易依賴,如果對方表現得殷勤一些就會出現過度信任的情況(當然楊的這個情況不光是過度,而且是過分)。這時候,如果所謂的導師心也懷鬼胎,就有可能出現各種不正常的情況。
問題是,這種導師制度中的導師們經過什麼基本的職業道德的培訓沒有?派出的組織對他的個人和經濟狀況是否有所了解?即使是志願者,到醫院去工作也不能見到長得好看的病人就追呀?
此外,其他國家的學生有這個導師制度麼?如果別的國家的孩子能做的事情,中國孩子怎麼就沒能力呢?沒能力難道不得借這個機會培養一下能力麼?所謂男人憐香惜玉,惜個屁啊,要是個長得醜的,他多看一眼都不願意。這件事情的教訓是,別沒事亂依靠,特別是所謂的社團。對社團的態度是,它應該是社交性的,大家以平等的身份出現。人為地造成關係不對稱的社團,應該有職業培訓,導師需要持證上崗。否則,學生剛來就搬導師家去住,這本身就不是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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